专栏名称: 科新咨询
科新咨询是企业科技创新与资本推动的助力者,为客户提供政策信息传递、政策信息解读、政府项目申报、企业财务顾问以及企业管理顾问服务。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三节课  ·  节后想做小红书,千万别错过它! ·  2 天前  
91产品  ·  小红书平台玩法 & 运营规划 ·  2 天前  
人人都是产品经理  ·  前置仓,到底是不是伪命题? ·  3 天前  
91产品  ·  视频号obs开播使用手册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科新咨询

项目申报|2024年度《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扶持办法》申报指南

科新咨询  · 公众号  ·  · 2024-05-14 17:29

正文

点击上方蓝色字关注我们~
科新咨询业务涵盖国家、上海市及16个区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服务【申报前专业规划+超高获批率】,如欲提高项目获批率,欢迎联系我们。

2024年度《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扶持办法》申报指南

根据《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扶持办法》(徐金融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4年度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扶持办法政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注册纳税在徐汇区,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包括上市企业、挂牌企业、上市企业储备库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或金融类机构、保荐机构、主办券商、基金等专业化服务企业等。
二、扶持内容及其标准


(一)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


1、降低企业股改成本。对以上市(挂牌)为目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且已在上海证监局辅导备案、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或境外上市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中介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股改补贴。


2、鼓励企业申报境内上市。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辅导验收,且已经被交易所受理申报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中介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上市扶持。成功上市的,再给予最高350万元的上市奖励。对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的企业,在申报扶持和上市奖励的基础上,经认定最高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支持企业境外上市。对以国内公司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500万元上市扶持;对以境外主体在境外上市,且上市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在徐汇区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徐汇区设立主体500万元上市扶持。


4、支持企业挂牌交易。对在新三板首次挂牌的企业,基础层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75万元,创新层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从基础层调入创新层,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


对于在上海股交中心N板首次挂牌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在E板首次挂牌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于在Q板(专精特新板)首次上线展示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上述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经认定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差额部分扶持。


5、支持企业迁入本区。对新迁入企业(含红筹回归企业),迁入后两年内上市的,除享受以上奖励外,经认定最高另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迁入后两年内在新三板首次挂牌的,除享受以上奖励外,经认定最高另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迁入后两年内在N板首次挂牌的,除享受以上奖励外,经认定最高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迁入后两年内在E板首次挂牌的,除享受以上奖励外,经认定最高另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积极引进上市企业


1、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采用买壳(借壳)方式上市的企业,依法将工商和税务注册迁入我区后,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对区外注册已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依法将工商和税务注册迁入我区后,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3、徐汇区内股权投资企业或金融类机构投资并培育上市、挂牌的,或投资引进上市、挂牌企业的,经认定给予项目运营


补贴。被投资企业2023年之后成功在境内外上市的,经认定最高给予股权投资企业或金融类机构投资额的1%且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被投资企业2023年之后在新三板首次挂牌的,经认定最高给予股权投资企业或金融类机构投资额的1%且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被投资企业2023年之后在N板首次挂牌的,经认定最高给予股权投资企业或金融类机构投资额的1%且不超过5万元的扶持。被投资企业为注册纳税地为徐汇区。


4、对徐汇区内保荐机构、主办券商等上市服务企业引入的企业,如在两年内实现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经认定最高给予引入该企业的上市服务企业按相应企业获得奖励的10%予以奖励。


(三)支持已上市企业做大做强


1、对已上市企业2023年之后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成功再融资,且募集资金70%以上已经完成投入徐汇区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中介费用的50%,经认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扶持;


2、对于已上市企业主导实施并购的,且被并购企业2023年之后依法将工商和税务注册迁入我区,国内并购经认定最高


给予并购成本50%且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科技企业实施跨境并购的,经认定最高给予并购成本50%且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


(四)支持企业发债融资


1、支持企业发行国家倡导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发行时间在2023年之后,且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在徐汇区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发行费用50%且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


2、支持科创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等创新品种公司债券,发行时间在2023年之后,且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在徐汇区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发行费用50%且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3、支持科创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债、集合票据、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发行时间在2023年之后,且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在徐汇区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发行费用50%且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


4、鼓励徐汇区内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创新,服务区域发展,对协助区内企业通过创新型金融产品募集资金,


产品发行时间在2023年之后,且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在徐汇区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徐汇区《徐汇区金融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相关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包括企业概况、经营发展、企业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发债融资等)计划及情况、当前进程和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等);


3、企业做股份制改造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申请股改扶持资金需提供);


4、企业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发债融资等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相关中介费用发票明细汇总表、相关付款凭证和发票复印件(仅申报成功上市奖励的,免交此材料);


5、能证明企业所处上市/挂牌/发债融资/并购重组阶段的相关辅导和发行审核机构证明文件;企业在境外上市/实施发债融资/并购重组的,还需要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包括公司相关构架图、融资主体、募资投向等;


6、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告,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7、企业已获得上市等相关补贴相关拨款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根据企业申请事项选择提供,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两份,PDF扫描电子档一份。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书面材料可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递交至上海市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12楼1208金融服务科;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为董老师,联系电话:021-54255515,18616518727;徐老师,联系电话:021-54255515,18800233171。


2、企业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含书面和电子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徐汇区商务委负责材料初审工作,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安排实地走访、访谈等工作。


往期文章回顾

1、 项目公示|2024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浦东新区拟上报项目公示

2、 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4年嘉定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3+1”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 近期申报汇总|2024年上海市及各区级正在申报项目(第16期-4月28日)

4、 最新通知|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 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021-32525810

199 4617 6046(同微信)

项 目 申 报 微 信:lykay74

项目讨论QQ群: 435298249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