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开展省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是加快推进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推进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整改、提升拟摘帽县工作质量的需要。
今年我省将开展两次督导工作,每次15个工作日左右。第一次督导工作定于6月16日前完成,第二次督导工作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
督导内容重点包括三方面:一督导脱贫攻坚“大比武”情况。“大比武”的指标分别为责任担当、路径方法、干部作风、精神状态和群众获得感。二督导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印发了《贵州省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对相关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三督导2017年拟摘帽县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国家贫困县摘帽标准:漏评率低于1%、错退率低于2%、贫困发生率低于3%、群众满意度高于90%。对照标准,找差距、促改进,帮助达到脱贫摘帽要求。
同时,督导工作方案明确的其他督导内容,督导组也将一并关注、督导。
督导工作主要采取县级自查、随机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督导内容,受督导的县认真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每个市(州)督导不少于2个县(市、区),一个县不少于2个贫困乡镇,一个乡镇不少于2个贫困村。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以及数据对比等形式,调查“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三率一度”“大比武”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核查扶贫云系统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