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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三明有人买房被骗18万元!别轻信“内部价”

聚焦三明  · 公众号  ·  · 2020-11-14 17:37

正文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可能是倾全家之力才能买一套房。但不少人对购房流程一无所知,而所谓的“朋友”“亲戚”以“内部价”诱惑购房者出手,最终购房者却落得“钱房两空”的境地。


案例分析


2015年初,林女士东拼西凑准备了20万元首付,准备在三明市区购买房产。吴某听说后,主动介绍林女士购买三元区某楼盘,告知林女士可以拿到房子的“内部价”,林女士因不识字且对购房流程不了解,在吴某的再三“劝说”下,将18万元首付款交给吴某。

吴某带林女士到某楼盘售楼部,安排林女士告知售楼人员"吴某全权代理林女士售楼事宜”。为使林女士“安心”,吴某带着林女士向售楼部交纳了5万元的购房认购金。之后,吴某将剩余钱款非法占为已有供个人开支,并编造了 “内部价”需要较长审批时间等借口继续欺骗林女士。

因未按时交纳购房首付款,售楼部人员通知办理退回购房认购金手续。吴某得知后,再次利用林女士不识字的弱点,帮其办理了退回购房认购金的相关手续。

5万元购房认购金随后被退至林女士的银行账户,“贪心”的吴某又对这笔5万元起了歹心,对林女士谎称,这笔5万元是朋友的转账款,林女士的银行账户是借来中转用的。吴某连哄带骗催促林女士将5万元转账给他,在得到该款项后,吴某立即用于个人消费、网上支付等,并继续以房子正在办理手续等借口欺骗林女士。

林女士等了半年多后才在售楼处得知实情,此时吴某玩起了“躲猫猫”,对林女士避而不见,无奈之下,林女士报警,随后吴某被抓获。


审理


日前,吴某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18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18万元被追缴并退回给林女士。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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