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被迅雷创始人程浩的《人工智能只做技术服务商死路一条!》刷屏了,脑海中突然想起了曼昆的《经济学原原理》中关于机会成本和比较优势的一个故事,足以表达另外一种思维方式。
Tiger Woods 把大量时间用于在草地上走来走去。他是当代最天才的高尔夫球手之一,他可以以大多数非职业高尔夫球手可望而不可即的方式击球并将其打入洞内。极有可能的是,他在其他活动中也出类拔萃。例如,我们可以设想,Woods 可以比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更快地修剪自己的草坪。但是仅仅由于他能迅速地修剪草坪,就意味着他应该这样做吗?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用机会成本和比较优势的概念。比如说 Woods 能用2个小时修剪完草坪。在这同样的2个小时中,他能为耐克些拍一部电视商业广告片,并赚到1万美元。与他相比,邻居的小孩 Forrest Gump 能用4个小时修剪完 Woods 家的草坪。在这同样的4个小时中,他可以在麦当劳店工作并赚到20美元。
在这个例子中,Woods 在修剪草坪上有绝对优势,因为他可以用更少的时间投入完成这项工作。但是由于 Woods 修剪草坪的机会成本是1万美元,而 Forrest 的机会成本仅为20美元,因此 Forrest 在修剪草坪上有比较优势。
在这个例子中,贸易的好处是巨大的。Woods 不应该自己修剪草坪,而应该去拍商业广告片,他应该雇用 Forrest 修剪草坪。只要他支付给 Forrest 的钱多于20美元而少于1万美元,双方的状况就都会变得更好。
也许,大家从这个故事能有一些不同的经济学的思考。
总之,不管人工智能是提供技术服务,还是做终端企业或用户产品,最重要的问题是,这个技术,是不是有比较优势来解决客户或是用户的痛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