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斯亮 摄
因认为北京恒大四季拍卖有限公司(下称恒大四季)侵犯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大地产)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恒大地产诉称,恒大四季在其“恒大四季拍卖”网站及三个子网站的显著位置使用“恒大”标识进行宣传,易使公众对该网站运营商及其来源产生混淆与误认,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恒大四季采用不正当手段冒用与恒大地产相同的“恒大”标识从事市场交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请求法院判令恒大四季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9.528万元。
恒大四季辩称,其使用的“恒大四季拍卖”文字标识与恒大地产核准注册的“恒大”文字商标在文字容量方面相差3倍;在文字构成方面增加了具有区分性“四季”和说明提供服务类型的“拍卖”,具有一定的辨识度,不构成商标近似。此外,恒大四季和恒大地产经营范围不同,也无关联,相互之间不具备替代关系,故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或事实。
该案未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郑斯亮 吕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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