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诗性正义
徐昕 教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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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哲:知刑辩艰辛而不畏 | 律师助理一周年记

诗性正义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4-27 17:39

正文

徐昕按:肖哲担任一年的律师助理,成长很快,总结也细致,大致相当于我2016年的办案回顾。希望她继续努力!


这段时间继续招实习生,招不着肖哲这样的助理了,她抬高了我招助理的门槛,对其他人似有不公......即使如此,还得继续招呀。实习生项目是持续性的,以个案实践为基础实行个案参与,每个实习生全程参与一个或若干个案。虽然我接案不多,但只要有新案件,就可以提供案件参与机会给申请者。实习结束后,优秀者可向知名律师推荐,使其能在较高起点开始律师执业生涯。律师圈的朋友也可向我预定实习生。当然,最优秀者将留任我的律师助理。详见阅读原文。


如果有年轻律师、律师助理愿意参与此实习计划,也欢迎报名。申请者请发简历、文章和法律文书:[email protected]



知刑辩艰辛而不畏

——律师助理一周年记

 

肖哲



一、办案札记

1、来之不易的无罪判决

2、内蒙古昏暗的司法

3、只为好官辩护

4、四川法治环境尚好

5、仿真枪案终再审

6、陈良英寻衅滋事判缓刑

7、民事案件喜与忧


二、 律师基本技能与素养

1、阅卷

2、法律文书写作

3、法律谈判

4、庭审

5、律师素养

 

三、感触今年,继续前行



2015年圣诞节,我踏上北上的火车,猜想着未来未知的时间里,我要跟着师父徐昕教授做事,不知会做什么,会做成怎样,会做多久。转眼就到了2016圣诞节。回想这一年,似乎从开始就是机缘巧合。我在公交车上刷到师父招实习生的微博,投简历、做测试、面试,他从包括博士在内的30多人中,最后留下我。往后,我开始跟着他东奔西走,为人辩冤白谤,追寻正义。


这一年,师父带着我参与很多大案,分析很多案例,走过很多地方,发现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认识社会、政府、国家,认清各色各样的人。他给我机会,让我历练、成长,让我认识社会而不胆怯,了解现实而不妥协,在能力范围内仍然愿意、敢于去做一些事情。这一年,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年,成熟很多,明白很多。

 

办案札记

 

法学是一门实践的学科,律师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需要不断学习,需要更多的勤奋与耐心。书上的法律和实践中的法律太不一样,司法不独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从未启动,二审不开庭是常态,律师权利越来越受限,法治环境越来越不明朗……不接触实践,无法切身了解和体会。

 



来之不易的无罪判决

 

实名举报、上访十多年的陈春薷在北理工等候师父多日不见,吃咸菜啃馒头的场景被北理工法学院老师看见,甚是同情,遂将师父电话告知陈春薷。陈联系到师父,找师父多次,最后师父架不住恳求,终于介入。20161月,陈春薷诬告陷害案,河北高院在唐山中院提审。开庭前我向师父提出前去旁听学习,师父说当事人经济贫困,承担不起差旅费,我坚持并说可以自费前往,遂去参加了人生第一次庭审,也是第一次以律师助理的身份坐在辩护席上。

 

开庭那天下雪,极冷,唐山中院门口聚集百人,有人拉起白色喊冤横幅,法警众多。此案经过多次发回重审,两次再审,共十次审理。陈春薷多年坚持,强硬抵抗河北政法系统,师父再审辩护时,发现了前任多位律师都没有注意到的问题,辩护非常精彩。庭审过程中,法官极其谨慎,非常牵就陈春薷,让她说完了所有想说的话。当下司法环境之下,一份彻底无罪的判决,确实得来不易。此案解决,陈春薷付出了很多艰辛,她8年申诉上访,砸过政法委的电脑,法院的窗户,等过法官上下班,被多次行政拘留,艰难与抗争非一般人所能为、敢为。这也充分说明,事实上很多案件,遇到坚决抵抗的当事人,得到好结果的概率会增大。

 

开庭时,很多人慕名来找师父,接下了目前极力推动申诉的郭占玲案。陈春薷案、郭占玲案皆为法律援助。

 


内蒙古昏暗的司法

 

姜何龙非法占用农用地、诈骗案,极尽对司法的无奈。3月的内蒙依旧很冷,到阿鲁科尔沁旗会见,路途遥远,坐绿皮火车14个小时才能到。我陪同师父去内蒙古检察院交控告材料,师父拍照,控申处领导命法警拦住我们不让走,声称要报警,僵持不下,后师父删了照片,才允许我们走,但微博已发。如今检察院拒收材料,控申处领导不让我们走的微博仍挂在网上。

 

姜何龙案7月在阿旗法院开庭,12月赤峰中院在内蒙古检察院某副检察长的强力高压之下维持原判。我实在无法理解,本案极为关键的证据鉴定意见,呼市司法局早已认定鉴定人严重不负责任,建议处罚。严重不负责任的鉴定人,做出来的司法鉴定意见,法院如何采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何构成?维持原判的裁定如何做的出来?本案就是为了个人恩怨打击报复民营企业家,不惜牺牲当地经济,牺牲司法公信力的典型。此案非常现实地告诉了我,一个有人在背后施压的案件,辩护得再好,论理如何充分,似乎都无法改变结果。中国司法不独立之程度,远非我们所能想象,法官认为无罪,却无法依据心证裁判。现实总是毫不客气狠狠地甩给你一巴掌,再冷冷地告诉你不要天真,这才是司法常态。

 

杜文贪污、挪用公款案,一起影响重大的案件。杜文是我这一年见过的,除了山西张中强之外,最理智、思路最清晰的羁押人员。此案是中国首起省级政府单位行贿案,杜文跑腿参与,做了替罪羊,此案影响太大,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枪杀情妇的赵黎平也与此事有关。杜文最终判决前,被羁押了6年,严重超期羁押,4月底开庭,7月二审改判11年,律师辩护有一定效果。他的故事被作家赵秋原写成小说《杜文案件》,香港开放出版社出版。

 

呼格吉勒图死,人命如草芥,办案人员仅自罚三杯。我同师父去了呼格的家,见到呼格的父母、哥哥,师父接下他们的控告书,帮助修改定稿。我们去呼格的墓祭拜,看到江平教授撰写的墓志铭:“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他的墓是一个大大的问号造型,我深刻感受到,有一些人,用自己的生命在推动中国法治的进程。师父1200多天每日一呼的聂树斌案,亦是如此。

 


只为好官辩护

 

很多人不相信共产党有好官,但今年接触的两个官员,却是我现实中看到的好官。师父接职务犯罪案件极挑,只为好官辩护。

 

接触王协力贪污、挪用公款案,才知道检察院有多凶猛。莘县检察院索贿农业局,王协力作为局长给少了,检察院遂开始查他。师父和伍雷律师辩护,8月初二审开庭,两位律师做了非常多的工作,辩护说尽道理。王协力无罪,没拿一分钱,法官认为无罪,旁听者认为无罪,最后因检察院施压,法院顶不住压力维持原判。有一些好官,努力为人民作贡献,却被最信任的党国所抛弃。

 

张中强,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是至今我见过最理智、担当、淡然、无畏的官员,只因站错了队,被打击报复。没有人知道他住在哪里,因为他怕别人给他送钱,逢年过节收到的礼金,实在退不回去,转即交廉政账户。他为官多年,至被查,15年来,没有查出任何问题,但凡他拿过几万块钱,纪委也不至于翻到17年前他任筑路队队长时筑路队改制的问题大做文章,罗织罪名,指控他贪污。二审发回重审,检察院报复性追加630余万贪污指控,但两次指控逻辑相反,贪污案件却意图靠证言定罪,根本不能成立。前几天重审一审开庭,开庭第一天下雪,第二天冬至,希望本案有好的结果。

 

我见的第一个官员,是在河南许昌监狱的冯刘成。他让我第一次觉得体制对官员的影响居然能如此之大,坚决拒绝认罪,坚决拒绝减刑,要证明自己对党国的忠心,有种以死明志的悲壮感,还在思考如何为党国好,还认为党国坚决不会抛弃他,只是暂时蒙蔽了双眼。但他知道监狱的冰冷,却不知道党国的无情。

 

四川法治环境尚好

 

陶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易延友老师和师父辩护,庭审对抗激烈。我写了第一篇庭审记,引起一场风波。据说是检察官匿名与我商榷,还有人在我微博下骂我。我一个默默无闻的人,突然就被商榷了,受宠若惊,不知所措,回商榷,对方再回,我不再回应。好在开庭不久,主审法官有担当,被羁押五年的陶某某取保出来。这以事实证明了辩护的成功,证明我写的庭审记客观真实。他的单位一直保留他的职务,他出来第二天就去单位上班,如今已经开始了新的西部乡村图书馆计划。他是个好人,以前做了很多好事,现在依旧在做好事。

 

李波案,朱明勇律师辩护,一审开庭结束后,即抓了5个出庭作证的证人,全国哗然。师父和曾维昶律师介入,担任李波妹妹李梅的辩护人。两位律师频繁会见,控告投诉,基本隔一周去一次泸州,与四川公检斗志斗勇。李梅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个多月之后,变为监视居住,在租住的房屋内执行。先前我几乎没听到过侦查阶段,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律师能会见的案例,本案不仅频繁会见,还变更了强制措施,是律师在侦查阶段有效辩护的成功案例。

尤其本案法律谈判,值得学习。与泸州市检察院三位领导谈判,师父毫不示弱,不卑不亢,可以让步,但底线绝对不让收放自如,强势得出去,又拉得回来。师父谈判很有底气,源于扎实的法律功底,李梅案深入的研究以及抓住侦查机关大量违法行为师父也很有胆识,敢说一般律师不敢说的话。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能均会说过火,如何在说过的情况下不至于谈崩,关键在于有理、有利、有节,放得出去,收得回来。

 

侦查阶段,律师能做的工作非常有限,如何有效辩护,如何谈判,我跟随本案全程,学到很多。

 

仿真枪案终再审

 

仿真枪案,师父最为上心,整个一年,几乎时刻都在思考这个案件。1018日,福建高院终于决定启动再审。福建高院再审的理由是量刑明显不当,但师父非常细致地阅卷,发现了很多关键性问题,认为无罪,涉案的仿真枪很可能不是刘大蔚所买,查到的货也可能不是寄给刘大蔚。关于涉仿真枪犯罪的情况,我查阅、统计过相关数据,20142016年,每年涉案人数达到8000人,师父想通过本案,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改变,他心怀天下人,欲救天下人。

 

本案告诉我阅卷要非常细致、认真,才能发现证据的漏洞。同时,我也理解刘大蔚信中对原审律师的气愤......

 

律师要对当事人负责,尤其刑事案件,关乎自由与生命,分毫不能马虎。有当事人家属说,一个案件对律师来说就是一个案件,但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我并不知道其他律师对刑事案件的态度,但我经历的这一年,从来没有把案件只当做案件。师父说,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课题,每一个案件,我们都是在救人,写十篇文章,比不上救一个人。这一年,师父和我经手的案件,都是问心无愧的。

 

律师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在法庭上替当事人辩护。当事人每次说,请律师帮我补充,帮我辩护,我都会觉得肩上的担子万斤重。律师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与当事人的自由直接相关。这就是为什么每个案件开庭,我都会觉得我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到百分百。我们辩的是当事人的自由,自由啊,万不能等到失去,才觉其可贵的自由。

 


陈良英寻衅滋事判缓刑

 

陈良英上访被控寻衅滋事,接这个案件,纯属偶然。师父说,是因为我说这家人这么可怜,就帮一下吧,他当时心情好,就接了,也决定让我以公民代理的方式做辩护人历练。一个非常简单的案件,却有厚厚的五本案卷,往后的进展也很纠结。师父一直认为沟通解决能做到案结事了,为此共去了钟祥四次。他希望检察院撤诉,尽快放陈良英出来,未来他愿意劝陈良英,让她不再上访。师父为此还写过公开信给钟祥市政法委书记,钟祥方面通过官方与私人关系,请师父删帖沟通,所为种种,都没有在法庭审理之前将本案拿下来,最后还是开庭,而且打得非常激烈。师父是个直爽、真性情、不装、不做作的人,在法庭上辩护时想起陈良英的苦难,禁不住流泪。开庭5个月后,陈良英终于取保出来,被判缓刑,她坚持上诉,我们继续提供法律援助。

 

民事案件喜与忧

 

XX粮液案,第一次帮助师父写上诉状。他对文书要求严格,将法律文书当作论文对待,要求简单凝练,说理充分,细致推敲,反复修改。此案师父非常用心,在能力、知识与资源范围内尽其所能,研究案卷,细致撰写上诉状、代理词;请教知识产权专业的教授、律师;组织研讨会;联系记者报道案件;微信公号刊发文章组织投票;微博发布相关信息;推广酒业商品;多次去当事人处讨论案件;提出推动案件解决的各种诉讼、非诉讼策略;二审提交多份新证据;开庭时被法官多次打断,为当事人利益,尽力克制不形成对抗……尽其所能。但二审败诉,当事人埋怨师父,又因有朋友关系,师父备加自责,甚是伤心。

 


张海燕案,师父让我以公民代理的方式参与,是我代理的第一个民事案件。张海燕通过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花52万元买房,办理过户手续,持有房产证,居住三年多,因为卖主的一份协议,被卷入兰州两级法院的多起民事和行政诉讼一审判她腾房,二审开庭8个月后,兰州中院驳回对方诉讼请求,张海燕彻底胜诉。此案确实不容易,在已有十几份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下,兰州中院经过8个月时间,以认定张海燕构成善意取得的结论,做出一份彻底了结此事的判决。我第一次在法庭上发言,犯了很多错误,幸好有师父及时纠正、提醒、补充,得以顺利开庭结束。那次开庭学到很多,知道庭审变幻莫测,无法预知,随机应变极其重要。


律师助理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主要是阅卷、写法律文书。一年来我参与了7个刑事案件、2个民事案件、3个行政案件的庭审。在阅卷、写法律文书以及律师实战方面,在向师父、李金星律师、易延友教授、王甫律师不断学习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发现自己很多不足。

 

律师基本技能与素养

 

一、阅卷


律师介入案件的时点不同,阅卷侧重点不同。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三阶段对当事人来说,越早消化越好,节约诉讼成本,权利越能得到保障。

 

1、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目的在于将在该阶段能拿掉的指控和罪名先拿掉。对应起诉意见书,逐一细致阅卷,在阅卷和法律分析过程中,对于明显不能成立的指控,要重点提出法律意见,尽力将这些消化在审查起诉阶段。

 

2、一审案件,要根据起诉书指控全面阅卷。阅卷过程后形成以下材料。


1)阅卷笔录。阅卷笔录主要是将案卷翻译过来,标明每卷每个证据的页码,主要内容,证明目的。阅卷笔录的目的在于了解案件的总体证据框架,方便寻找案卷。

 

2)质证意见。质证意见对每一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方面提出意见。《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对每一种证据种类重点审查的内容都有相关规定。例如,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478条,对证人证言的审查与认定方面的规定,有针对性的阅卷,提出质证意见。询问证人是否个别进行;证人作证时的年龄,认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生理和精神状态是否影响作证;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询问证人是否个别进行;询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合法;证人对询问笔录是否核对确认;证人证言有无非法方法收集的情形;证言之间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内容有无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语言;应当提供翻译的是否提供翻译等方面提出质证意见。其他证据种类,均可参照证人证言的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重点审查的具体规定,提出全面的质证意见。


今年写的较好的一份质证意见是内蒙古姜何龙案《一份穿越时空的司法鉴定》,发布在公号[诗性法意]。这份鉴定意见师父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研究写作,根据对鉴定意见审查的相关规定,从形式到内容到,都进行了深入分析。当事人家属以此投诉到司法局,司法局给出鉴定人严重不负责任的处理。

 

(3)控方证据中的辩方证据。阅卷过程中,要将案卷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重点标注,多数可在法庭质证阶段说明。但非常重要的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应当重点做成目录,写明证据来源,主要内容,证明目的加以详细说明。

 

(4)辩护词初稿。在全面阅卷的基础上,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出发,写出案件辩护的整体思路。庭审风云万变,辩护词初稿只是总体框架,还要根据庭审的情况补充调整。另外,很多案件并非只涉及法律问题,还会涉及到会计、化学、鉴定等方面的知识,辩护词初稿对这些问题也要有所准备和说明。

 

(5)发问提纲。发问提纲一定要最后再写。律师在阅卷、写辩护词的过程中,会发现的很多问题,要及时记下来。辩护词初稿完成之后,要从案件整体出,根据发问的目的设计问题,调整、增加、删改随时记下来的零散问题。每个案件,被告人必须发问,根据案件的情况,证人、鉴定人会出庭,必须有针对性地设计问题,才能最终达到发问的目的和效果。交叉询问是律师非常重要的技能,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今年师父和李金星律师辩护的姜何龙案,二审对鉴定人的发问很经典,我整理出了庭审发问的全部过程,已经发布在公号[诗性法意]

 

3、二审案件多不开庭审理,结果多是维持原判,改判很难,尤其改判无罪更难,发回重审即认为是成功。二审案件阅卷同一审案件一样,形成上述材料。因为有一审形成的材料,二审阅卷相对一审工作量小些,主要根据一审判决书认定的证据,重点阅卷。

 

4、申诉案件细致阅卷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交有说服力的申诉状。但推动一个案件再审非常困难,有时连全部案卷都无法拿到,在此情况下,只能先依据现有的材料写申诉状,待拿到全部案卷之后再全面阅卷,继续完善、补充申诉状。

 

二、法律文书写作


律师所有的成果均反映在法律文书上。法律文书体现一个律师的思维逻辑、法律功底和写作水平。师父对法律文书要求很高,从文字运用、法条引用到案件事实的结合,他都要求精致,从初稿到定稿要经过反复多次修改、推敲。

 

实习一年,我写过、改过很多文书,但现在写起来还是痛苦,说明也是一个经验和积累的过程。文书细微之处的写作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才能达到一定水平,我还差很多。但大体框架和逻辑应该是统一的。文书写作之前一定要先列好提纲,搭好框架,再结合案件事实来写。文书的观点要明确,支撑观点的释法说理要充分,不能只有观点,没有论证。文书要简单明了,大标题小标题一目了然,避免啰嗦重复,这样才会让人有看下去的想法。法律文书非常重要,完成之后要仔细阅读、修改,坚决不能出错。

 

三、法律谈判


1、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


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多是沟通交流,但也有一定谈判的性质。师父有挑选案件的权利,接下的案件都经过筛选,他与当事人谈判非常自然,润物细无声,从不刻意突出什么,总是把握主动权。


接案前见当事人,师父总是边看资料边聊,对案件有个整体的认识,再具体谈。一般师父对案件都是可接可不接的心态,很淡然,没有哪个案件是他非做不可的。所以在跟当事人谈的过程中,专业方面,他会将宏观的策略都告诉当事人,从来不会有所保留。资源方面,但凡来找师父的人都非常清楚,他也几乎不会多说。他只会偶尔提一下,收钱不收钱的案件对他都是一样的,并且很多法律援助的案件更加上心。对于案件的结果,他一直都说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是很多因素的综合结果,从来不给当事人任何承诺。最后,他表示,如果做不了,当事人需要的话,可以考虑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推荐合适的律师来做。刚入行的律师案源不多,但在接案的过程中,不能急于接案,且坚决不能给当事人任何承诺,只需要告诉他,律师会认真负责的做你的案子就可以了。

 

接案后,有时会发现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很奇葩,有的不听指挥,有又非常有主见,想指挥律师,有的当事人家属之间有矛盾。但无论哪种当事人,案件中起主导作用的一定要是律师,不能让当事人牵着鼻子走。消极的多劝导,太有主见的选择性采纳意见,实在无法合作的可退出。另外,我发现很多律师介入案件之后,会让当事人知道自己为这个案件做了哪些工作,这点其实也很重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结果不好时当事人的埋怨。但师父不愿意花时间在这些方面。

 

2、律师与公检法之间的谈判


一年来,随师父与公检法打交道,每一次会面都是一次谈判,其中最成功和典型的是泸州李梅案的谈判,对手是泸州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和三个部门的领导。那次谈判,事前并无预测,师父并不知检察院会如对待之前提交的控告不知能否见到副检察长,也未进行书本上所谓的谈判准备。泸州市检察院直接安排几个领导口头答复律师之前提交的控告,师父借此机会与检察院博弈。整个谈判,检察院很强势,全部肯定公安无一违法。师父也很强势,没有丝毫示弱,不卑不亢,可以让步,但底线绝对不让。我总结了李梅案谈判成功的三个要点,可以运用到其他的法律谈判中。

 

第一,要有底气。底气一般源于三点:一是要非常熟悉法律,尤其是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具体到李梅案,师父结合法条,对管辖权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二是要深入研究案件,对案情及为熟悉,案件的前因后果要非常清楚;三是要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这也是谈判的筹码。李梅案抓住的就是侦查机关的大量违法行为。

 

第二,不能畏惧,要有胆识。多数律师不敢跟公检法对抗,但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在法律的框架内,一定要将能说的话,在适当的时候都说出来。违法就是违法,该发火就发火,如果一个案件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要明确告知他们案件终身责任追究制,不要过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买单。律师代表当事人,谈判时定要有胆识,不能畏惧。

 

第三,有张有弛。谈判时双方会存在说过火的情况为避免谈崩,底线之上,该让步让步,该道歉道歉,该夸赞夸张,该说客气话说客气话,有张有弛,才能达到期望的利益,只张不弛,容易谈判失败。

 

就像周泽老师说:“任何一次跟法官的交流都是一次辩护,辩护不只在法庭。”跟公安、检察的交流也是辩护。

 

四、庭审


1、随机应变


民事、行政案件虽不比刑事案件激烈,但庭审均风云万变,根本无法预测会出现什么情况。陶某某案,检察官以低血糖为理由要求休庭;杜文案,杜文父亲情绪激动,影响开庭;陈良英案,检察官因法官不允许其发言,当场要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张海燕案,经师父坚持发问和追问,被上诉人当庭承认协议上的签字是其拉着继母的手所签……,这些临时出现的情况,极其考验律师的应变能力,要结合案件的特殊情况,短时间决定处理的方式。律师庭审一定要随机应变,出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把控全案果断决策。

 

2、庭审效果


法庭是一个让被告人有机会说话,让所有人有机会了解案件始末的平台。经过充分的庭前准备,法庭上对于一般情况可以自如应变,但不同律师不同风格。在法庭上,律师要说服法官,甚至说服检察官,说理充分之外,庭审效果也很重要。

 

可视化证据辩护。山东王协力案中,李金星律师将电脑连接法庭的屏幕,用可视化证据辩护方式,从案卷中直接提出关键证据呈现于法庭。这种综合质证的方式,提高了庭审效率,也清晰地向法庭展示出证据的问题,法庭和旁听人员均能对案件证据形成非常直观的印象,庭审效果很好。

 

法庭演讲的技术。师父讲课多年,形成了演讲的风格,质证和法庭辩护阶段抑扬顿挫,他会根据庭审的情况调整辩护思路,并将复杂的问题通过举例简单化,增加现场感,每次辩论都很有感染力。演讲要经过训练才能有所提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自己的辩护、演讲录下来反复听,发现自己的缺点,逐一改掉。技术上的改进,比如去掉口头禅,降低或提高语速,咬字更加清楚,控制情绪,以免影响发挥等等。深层次的改进就具体到了每一句讲出来的话,要通过阅读、思考、经历才能积淀出来。

 

专业与非专业如何衔接。涉及到法律以外知识的案件,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不适宜大面积论述非专业问题,容易让控方抓住把柄,要论述和说明非专业问题时,也应当说完全理解的内容。律师庭审的辩护应当将重点放在自己擅长的法律领域,非法律方面的问题,由专家出具专业意见,或请专家证人出庭。内蒙古姜何龙案司法鉴定,涉及到鉴定方法和鉴定依据的问题,师父查阅相关论文后,在有一定知识的基础上,将个别专业的问题转化成常识性问题,很清楚的达到了询问的目的。山西张中强案涉及大量财会、资产评估的问题,但法院不同意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庭审时财会的问题,由于控方也不懂,双方也均是说明最基本的问题。但律师书面的辩护词所涉及到的具体财务分析,要经过财务专家反复确认。

 

律师庭审的技能是需要不断实践才能逐渐培养起来的,我跟师父一年,向他和与他合作的律师学习了很多,总结可能并不全面,但均是我的切身体会。

 

五、律师素养


勤奋及时。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够勤奋,尤其是跟前辈相比。曾维昶律师勤奋的程度,让我惭愧至极。他参与李梅案辩护的过程中,无论多晚,都会将每天所做的工作记下来,好几篇辩护手记都是半夜发出来。师父也总跟我说要勤奋及时,多总结多思考,将心得体会都记下来,才能不断进步。

 

认真细心。律师要有工匠精神,工匠是有多认真细心都不为过的。关于认真细心,我体会最深的是在仿真枪案阅卷过程中,只有拿着每个证据细致认真的看、计算,才能发现证据的漏洞和涉嫌造假迹象。

 

谦虚好学。各部门、各地都会颁布、下发各种法律文件、规范,这些要及时学习。每一个律师前辈都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一定要谦虚的向他们学习。每个案件都是一个课题,有很多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要查论文、查案例、请教师友。

 

多做事少论是非。律师职业决定了律师群体是个意见群体,律师圈有各种各样、各个水平的律师,他们喜欢发表意见,习惯辩论、争论、反驳。这是律师的优点,也是律师的缺点。师父总跟我说,做律师就踏实认真地做案件,多研究业务,多看书,遇事多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少论人是非。

 

结合一年参与的案件,我从阅卷、文书写作、谈判、庭审和律师对自己的要求方面粗浅地写了一些体会。




感触今年,继续前行

 

司法,太不独立,总有一些势力在干预司法。法律原本是保护人民的,而我却不止一次的听到:“好好一个家,被法律给毁了。”这是法治和社会的悲哀。

 

启蒙非常重要,让更多人醒悟,实践与启蒙同等重要,去实践能救更多无辜的人。跟随师父接触司法实践一年,我发现很多中国学生最大的问题所在:不了解、不关注社会,不知道这个国家正在发生着什么,在追求物质生活的道路上,逐渐变成一个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认可每个人存在于社会都有自己的位置和作用,但我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尤其是受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能做一个有权利意识、愿意为权利而斗争、敢于站出来说话的公民。但事实并非如此,多数人似乎总是习惯于忍耐,习惯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习惯了黑暗,在为黑暗辩护,还要去阻止试图点灯的人。

 

一年实践,我深刻感觉到自己有诸多不足,尤其理论功底不足,法学素养不够,写作水平很差,在遇到很多学界、律师界大咖,也更觉得自己无知。我坐在贺卫方老师和张千帆老师中间,惶恐不安;陪师父和张千帆老师夜游,偶尔听见他们聊的话题,感觉自己的想法幼稚可笑;伍雷老师叮嘱我多多看书,认真研究业务;朱明勇老师问我对未来的规划;周泽老师肯定过我的工作;何兵老师批评我哪些不对,提醒我走偏;曾维昶律师跟我分享过他执业多年的经历与收获;王甫老师也鼓励过我……还有很多师友,一年来不断的帮助着我。我是个很愚钝的人,不够机灵,不善交际,但身边总是有良师益友在帮助我、指点我、影响我,我万分感激。

 

我尤其感激我的师父徐昕教授。这一年我多在学校,见他不多,所以格外珍惜能见他的机会和时光,他也会在这时多教我字斟句酌的修改文书,教我写文章,教我审时度势,教我如何看待人生、看待社会。他也总是毫无保留的告诉我他对问题的看法,对刑辩的体会,无论学术、实践、生活,他对我影响重大。

 

这一年,聂树斌案、乐平案终于平反了;去年被抓的律师有的还在不屈抵抗;李金星律师可能被停业一年,在全力维权;贾敬龙杀了村支书,律师学者民众呼吁刀下留人,最后还是被执行死刑;雷洋被打死,涉案的五名警察被认为是情节轻微,检察院不予起诉……

 

我们处在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中,警察国家,权力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并不平等,律师权利越来越受限制。我们可能会被嫖娼,会被侵夺财产,会因为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被煽颠。这个国家在变革,阴霾像雾霾一样,很重。

 

我们爱这个国家,爱这片土地,未来变革的时代,无论发生什么,希望我们都有所准备,有所作为。一年前,我一无所知的踏入社会,一年后,我逐渐真正地明白,权力要有界限,权利要去争取。

 

平安夜里,师父说,要绝望了。我说,绝处会逢生。

 

2016/12/25于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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