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目录》而言,合资限制的放开意味着国内新能源车的保护伞即将关闭,这对国内整车厂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与此同时,新《目录》取消了对动力电池的股比限制,进一步加大鼓励外商在动力电池方面的投资力度,对于国内动力电池市场格局将带来怎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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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新《目录》明确,从2017年7月28日开始,外商在华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合资企业将不受两家的限制。
与此同时,新《目录》中,关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的鼓励政策也与老版本发生了很大变化。两部委移除了能量型动力电池以及电池正负极材料两方面的外商投资和相应的技术以及股比限制,并增加了关于燃料电池方面的外商鼓励投资。
【GGII快评】
GGII聚焦:
对于新《目录》而言,合资限制的放开意味着国内新能源车的保护伞即将关闭,这对国内整车厂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与此同时,新《目录》取消了对动力电池的股比限制,进一步加大鼓励外商在动力电池方面的投资力度,对于国内动力电池市场格局将带来怎样影响?
GGII分析认为,
此次新《目录》的修订,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走向国际化的重要一环。从目的来看,在政策的鼓励与保护下,新能源汽车产业近年来高速发展。适时引入外部因素刺激行业,有利于促进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市场化竞争。
对于外资车企而言,进入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也有其自身的优劣势。
优势方面:
1、整车开发设计经验充足,零部件匹配程度高,核心技术优势明显;2、存在品牌溢价效应,在燃油车市场已培养起潜在客户群体,有一定市场粘度;3、从供应链到生产管控,管理体系更为完善,产品良品率高、性价比高。
劣势方面:
1、需要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做支撑;2、地域的跨越,供应商的国产化应用磨合,或导致其前期生产周期较长;3、人员薪资成本较高一定程度影响其成本上升;4、对中国市场的文化、消费观不了解,在设计及销售时存在一定劣势。
与此同时,新《目录》指出,在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领域,中方股比不低于50%。GGII表示,由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培育阶段,股比的限制对于支柱型制造产业仍旧会形成一定保护。而且新《目录》对于合资企业限制的放开是“审批”下的放开,因此市场开放的程度及速度会在可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