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关于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持续增加,河西区初中学位资源日趋紧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河西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西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西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河西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22-28301916
1.此政策涉及哪些人群?
答:此政策实施范围为2025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2.此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二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三是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安置办法。
3.此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此政策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
4.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有哪些调整?
答:2025年1月25日后取得河西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5.此政策涉及的房产及持有时间如何界定?
答: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6.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不受影响,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7.何时可申请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
答: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登记时间为每年5月。
8.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如何安置?
答: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西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