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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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女演员,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普法  · 公众号  ·  · 2025-04-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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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s法治网


企查查APP显示

3月31日

法院公告

杨幂与被告刘某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判决主要内容


公告显示,本案中, 被告刘某通过网络公开发布涉案言论,其中,“丑……”等内容明显带有人身攻击性; “出了N……”等内容,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言论依据,上述言论已超过评论的合理限度,造成了原告社会评价降低, 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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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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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处被告刘某通过涉案账号向原告杨幂赔礼道歉(若刘某逾期不履行,将依法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法院将依原告杨幂申请,选择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判决主要内容),并向杨幂方进行赔偿。 上述判决生效后,杨幂申请强制执行致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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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杨幂,1986年9月12日出生于北京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歌手、制片人。




律师: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不要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慧律师表示, 近年来,明星侵权案件还是主要集中在两类。



其一是明星的肖像权侵权

具有典型性的有整形机构肖像滥用、表情包滥用、微信软文侵权等。


其二是名誉权侵权

名誉指的是对人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侵权人的行为造成明星的社会评价降低,就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侵权主要是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进行的,例如张凯丽的案件。


律师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友们不要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大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文明上网

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

共同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广州日报、羊城晚报、 极目新闻、企查查APP (*声明:本号所发布的文章中包含律师或专家解析等内容仅为其个人的专业意见表达,不代表本平台的任何观点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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