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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智库:谁会成为第一个被缺席审判的“台独顽固分子”?

杭子牙  · 公众号  ·  · 2024-06-26 21:18

正文

作者: 李环(Li Huan)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涉台事务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政府对“台独”分裂势力的惩治,正在经历“言语警告-出手制裁-依法打击”的过程。美国要将不支持“台独”的承诺落到实处,除了停止售台武器,还应当约束顽固“台独”分子的言行。


6月21日,由“两高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施行,显示中国政府对“台独”分裂势力的惩治,正在经历“言语警告-出手制裁-依法打击”的过程。


精心挑选的时间点


《意见》印发时间为5月26日,在赖清德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之后,理论上制定时间还要前移,这充分反映了大陆对赖当选后“台独”势力可能走向猖獗的预期。《意见》公布施行时间是6月21日,足见赖当局一个月来的表现“非常糟糕”。在就职演说中,赖清德公然贩卖“两国论”,引来5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的“联合利剑-2024A”演习,以及5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将进一步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


2023年4月8日至10日,解放军东部战区在台湾海峡和台岛北部、南部、台岛以东海空域组织环台岛战备警巡和“联合利剑”演习。


然而赖清德并未有所收敛,依然我行我素。6月13日,美国《时代》杂志刊登对其采访,赖再次谈及“两岸互不隶属”,并称马英九也曾说过此话,但很快遭到马英九基金会执行长萧旭岑驳斥。16日,赖在黄埔军校百年校庆讲话中,除声称“两岸互不隶属”外,还表示“不接受投降主义”,鼓动台军“抗陆保台”。6月19日,赖在记者会上宣称“两岸互不隶属”是“社会的共识”,并宣布成立三个委员会,其中“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旨在“强化自我保护的防卫韧性”。可以预见,赖后续还会有类似言行,而大陆针对“台独”势力尤其是顽固“台独”分子的法律红线会一道接一道划出。


目前,大陆已宣布10名顽固“台独”分子,包括萧美琴、吴钊燮、顾立雄,他们都是赖当局的重要人物。而按照赖清德本人“务实台独工作者”的本性,上名单恐怕是迟早的事。


形式与内容各有看点


“意见”是中国党政机关的一种公文形式,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针对性的文件。惩治“台独”《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台独”顽固分子的定罪量刑及程序规范等,全文共22条,有两大看点:


一是明确依据法律认定犯罪的标准。 《意见》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


定罪量刑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第103条(关于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量刑)。《意见》明确的五种涉嫌在台湾问题上分裂国家和两种煽动分裂国家的罪行,均包含兜底款项,即除明文列出的行为外,最后一条是其他图谋或煽动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量刑方面,进一步明确何种情况属于刑法第103条规定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 针对分裂国家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意见》还明确规定了犯罪行为的追诉期,不过,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若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制。


二是明确了正确的适用程序。 包括发通缉令、缺席审判、特殊案件的撤销或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等。既坚持罚当其罪,也彰显宽严相济,符合法治精神。


此外,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的上述两种罪行之外的其他犯罪行为,如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等,可参照《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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