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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月26日,网经社通过对“天猫”(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2024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公布了“天猫”2024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
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天猫”隶属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定代表人为刘博
。其自称一个B2C综合性电子商务网站。其整合数千家品牌商、生产商,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100%品质保证的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售后服务,以及购物积分返现等优质服务。
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DATA.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天猫”共获得18次消费评级,均为“不予评级”,2024 年整体消费评级为“不予评级” 。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DATA.100EC.CN)显示,“天猫”存在问题主要为
任意仅退款(33.333%)、退款问题(17.021%)、
商品质量(7.801%)、过度维护消费者(5.674%)。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2024年投诉“天猫”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
广东
省、浙江省
、江苏省、河北省、山东省。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投诉“天猫”的男性比例为
76.596%
,
女性比例为
23.404%。
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显示,用户投诉“天猫”的消费金额主要在
100-500元
(16.312%)、
0-100元(9.220%)、1000-5000元(7.092%)
区间。
2月18日,江西省樊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
2月1号在淘宝天猫店(蟾莹旗舰店)购买的包装盒。商家虚假发货,只寄了一个空袋子过来,樊先生联系商家一直核实中,不予做出处理。导致樊先生产品无法包装,最后变质。
樊先生的诉求是赔偿其损失,500个盒子,装5000个产品,一个产品价值2元,造成1万元损失。樊先生现在请求赔偿产品成本价格,赔付金额5000元。樊先生跟商家沟通,商家一直说在核实中,樊先生等了半个月,也没有回复。
5月17日,青海省苏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4月10日在天猫平台一家叫美乎女装旗舰店下单了一套衣服,是预售款要等30天。但是等到还有1天就要到发货时间,店家打电话说发不了货让退款,苏女士去找客服,但是客服完全不承认打过电话说过退款的事情。苏女士称,后面可能因为平台要处罚,所以店家寄出了一个快件,但是快件更新很慢,5月12号就到西安了,但是之后物流就消失包裹异常。
苏女士给快递打电话,一查询原来是店家撤件了,苏女士又去问客服,客服还是各种不承认说他们没有撤件,说不行就退款要不补发,但是到现在也查不到物流信息。苏女士表示估计这快递还没到手里,系统就自动收货了,最后货也没收到,只能申请退款。苏女士认为,商家的行为太可耻,要是没货早些提醒其退款也行,现在弄成这样,欺骗消费者,虚假发货。
8月8日,浙江省的杨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一消费者于5月12日在其天猫店铺etelf外星精灵旗舰店购买一个价值469元的纯钛保温杯,使用2个多月后来店里以漏水为由申请退款。杨先生称按照平台规则这种情况是无法退货退款的,非人为因素可以维修或者换货,结果平台给消费者开通退款通道。
杨先生表示消费者把产品寄回他们,收到后拍摄开箱视频并测试并不漏水,也提供证据给平台,平台小二旺旺找杨先生协商折价处理。杨先生表示已经被使用后商品不能二次销售,答应补贴60元给消费者,结果平台直接扣杨先生店铺400元,同时消费者寄回运费8.2元也由他们承担。杨先生表示多次申诉无效,希望通过电诉宝要回损失408.2元。
【案例四】 用户投诉“天猫”未经确认通过无理由退货
10月7日,上海市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9月28日出售一卷国标电线BV 4红色30米,客户于10月1日申请售后退货退款,在没有试用的情况下,客户以【颜色/款式/大小/尺寸与描述不符】的问题申请售后退货退款,但是售后上传的照片中,商品是完好无损,没有使用痕迹。
天猫官方客服在没有确认实际情况下,1秒内通过了售后申请,并且让商家承担退回运费。王先生后续申诉的时候,举证难,且申诉失败,该产品符合国标GBT5023.3-2008的执行标准,且有3C证书,也会申诉失败。王先生表示天猫侵犯了商家的利益和开店环境,诉求是赔偿商家运费并且剔除改订单对于店铺造成的不良影响。
【案例五】用户投诉“天猫”售后纠纷处理不公 多次申诉遭拒
12月25日,广东省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一买家寄回一双穿着过的鞋子,明显有穿着痕迹磨损,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将商品拒收退回,在韵达官网上有更新退货物流。但天猫平台联系两次要求提供售后凭证,在二次凭证未能及时提供的情况下,再次进行一个纠纷申诉,申诉告知先生未提供有效凭证不允通过。
李先生电话联系天猫小二,沟通下来,要求升级高级专员,告知无法升级,同时只是提供进行复议的方式。李先生质疑天猫小二的不作为:1.多次要求提供凭证,凭证在拒收售后界面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为何需要多次提供。2.进行申诉后,提供的资料也是完整的,小二只是以一句不符,但是不告知清楚哪里不符。
在“2024年全国数字零售消费评级榜”中,
途虎养车
、找靓机、苏宁易购、蘑菇街、转转、微拍堂、有赞、唯品会、抖音、红布林
获“
建议下单
”评级;
京东
获 “
谨慎下单
”评级;小红书、万表网、国美、拼多多等获“
不建议下单
”评级;淘宝、店宝宝、交易猫、天猫、闲鱼、盒马、叮咚买菜、孔夫子旧书网、快手、拍机堂、爱回收、抖店、阿里巴巴、美团优选、朴朴超市、微店、二三良作、微信视频号等获“
不予评级
”评级。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电诉宝”,携手“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起“2025第十四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
行动通过:1)系列数据
报告
发布,为消费者揭开迷雾;2)发起主题调查行动,剖析网络消费“重灾区”;3)发布315消费预警,避免雾里看花;4)启动315大模型前瞻,AI介入分析平台性价比;5)开启315行业风险大预测,各行业问题“一网打尽”;6)典型案例披露,避免“重蹈覆辙”;7)电诉宝“云315”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为用户“保驾护航”;8)全国近5000注册
媒体
记者
联动这八大方式,以舆论监督为鞭策,驱动行业健康发展。
【
法律
合规
成果】
网经社在消费
维权
、
立法
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
座谈会
”,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
浙江
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
跨境网购
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
”;2016年承担承接
国家工商总局
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
交易平台
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
《
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
。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
曹磊
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
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
支付
业消费权益保护
研讨会
》,并做主题报告;发起“
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
”,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
,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
信息化
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小贴士】
国内知名网络
消费纠纷
调解
平台“电诉宝”
(315.100EC.CN)
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
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
维权
、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
法律
求助、
大数据
分析
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
满意度
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
公开、透明、健康
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