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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州交警进一步拓宽交通违法举报的途径,在原来邮箱举报的基础上,新增手机客户端举报途径,如果一年内举报交通违法5宗以上,广州交警将给举报者,免记分的奖励。这项措施出台,立即引起广大司机的热议。有人觉得大家积极参与监督,会有助于司机遵守交通规则,但也有人觉得举报者的目的不纯,做法似乎有问题。
从昨天开始,通过“广州出行易”安卓版APP、“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广州交警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广州市民可举报包括压越实线、闯红灯等12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一年内举报并被采纳的交通违法5宗以上,广州交警将给举报者一次三分以下轻微交通违法免记分的机会。有司机担心,以后就是全民“交警”,开车都要十分小心。
“一般不是每个人多愿意违章,但有时候也是逼着没办法找不到路。”
早在去年9月份,广州交警就开通邮箱举报渠道,总共收到的的交通违法行为线索有1000宗左右,采纳率为8%~9%,也就是说,一个月只有约20名司机因被举报,最终被交警处罚。
交警再次开通手机客户端举报途径,图片举报需要上传3至5张违法照片,而视频举报就要求时长5秒以上。不过记者发现,“广州出行易”视频举报出现自动退出的情况,照片举报的可操作性也不强。
记者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拍摄,就发现没拍一张照片就要存一次,拍3张照片就有10多秒,这样的话对闯红灯
压实线,以及是违法掉头的行为是无法取证的。
按要求,举报的照片要清晰反映违法车辆车牌、外观及违法事实,市民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再取证会比较困难,而视频举报的可操作性就会强一些。有市民认为,鼓励市民互相监督,有利于培养大家交通安全意识。
“互相监督还是有它的好处,但还是要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但如果积极举报别人,自己违法就可以获得一次“免死”金牌,这样的奖励方式似乎也不妥。
“如果说举报5次,就减少举报人交通违法1次的话,就涉及到一些利益,这样可能就会不公平。”
广州交警就表示,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严禁举报人向违法行为人敲诈勒索,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广州交警提出一年内举报交通违法5宗以上,举报者一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记分奖励。
不过这种做法引起不少争议,有专家就质疑,举报他人犯错而减轻自己的惩罚,这个做法会不会有点“拖人落水”的意味呢?这样做又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对于广州交警进一步拓宽交通违法举报的途径,提出市民可以通过交警的邮箱、微信、软件等客户端拍照或者视频举报,并且举报5宗以上,举报者一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记分奖励的方式。有律师就质疑如此取证的合法性。
“根据我们的《行政处罚法》,我们处罚证据的获取应该由执法机关去取证,假如其他人举证就要按照,他证据的效力去认定,否则我们一些个人拍会导致证据的获得,不一定合法。”
但是交警就似乎不是这样看,时事评论员韩志鹏就这个问题向交警提出查询,交警就回应指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我就有一点担心,就怕车主太兴奋了,开着开着车看到前面的人违章,自己就举起手机去拍人家,首先你自己不能违法。”
“其实鼓励市民举报交通违章行为早前也有,早在2003年广州交警宣布,如果市民拍下车辆的违章行为,经交警部门确认就可以,每张照片奖励20元,但其后这样的做法涉嫌违反《行政处罚法》,所以被叫停了。”
当时参与呼吁停止这项政策的朱永平律师认为,由于驾驶员的分数是有价值的,因此豁免扣分和03年的奖励金钱同样不适当。
“因为他做了一种变相的有偿,这个分其实大家都是公开的,是个值钱的东西,他鼓励市民的举报其实是等价交换,我个人不提倡这种方式,呼吁交警终止或取消。”
朱永平又提出,交通违法的肇事人因为举报别人犯错而减轻自己惩罚的做法,也说不过去。
“因为交警在行政执法里头,不存在减免或豁免一说,违章者通过另一种方式帮自己交换、交易,这种交易在行政执法里面是不允许的。”
广东台记者 徐子龙,黄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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