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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鲁H车主速看!公众拍照举报信息或可作为处罚证据!

济宁大小事  · 公众号  · 山东  · 2019-11-02 17:55

正文


济宁的司机朋友们

开车or乘车时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对面的这位,你的胆子很大呀


那是实线!实线!


别人都乖乖排队,就你走应急车道?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
遮挡号牌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



好消息是
以后,碰到这些情况
你可以拍照举报了!
举报信息可作为处罚证据!
28日,公安部起草了《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后市民随手拍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在该意见稿中,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其中,在原第二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目前意见稿
还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什么想法,快提呀!
时间截止到11月27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安部网站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安部网站在线提出或者在2019年11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全国多地已开始实施

全国多地交管部门其实已经开始利用市民举报的图片、视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以下面这些地区为例。


武汉

“武汉交警”APP上已经有“随手拍”功能。点击该按钮,可以填写“违法行为”“违法地点”“违法道路”“违法照片(可使用手机拍照上传图片)”“违法车辆信息”“举报人信息”等内容。


在该页面的“随手拍举报须知”里面,有这样的提醒内容:


  • 举报人应仔细阅读举报范围说明、举报注意事项,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遇紧急、重大交通违法或其他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122报警。


  • 拍摄图片时,要能清晰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至少拍摄两张以上的照片;


  • 举报时间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得超过24小时


  • 驾驶员在行车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


实际上,武汉此前有过类似举措
2016年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从8月15日至12月31日,武汉交警针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违法行为开展举报有奖,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其中,举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每起奖励3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或者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每起奖励300元;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每起奖励300元;举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行驶中压越分道实线或导流线、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等行为的,每起奖励20元。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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