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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关注成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清廉蓉城  · 公众号  · 成都  · 2025-01-15 10:12

正文

1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纪法周刊”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栏目刊发报道《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邀请成都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行交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同步刊发。


特邀嘉宾




麻清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


余雪飞 湖北省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刘恩恩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贵州省绥阳县纪委监委聚焦新入职、新提拔的年轻干部,打造多元化纪律教育课堂,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守好纪法底线。图为该县纪委监委组织新入职干部开展纪律教育。陈坤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突出哪些重点内容,聚焦哪些重点对象?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从哪些方面着力?如何在严格执纪上巩固深化,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这些问题,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突出哪些重点内容,聚焦哪些重点对象?




麻清源: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重点内容把握上,关键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是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遵循。二是突出党章党规党纪。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有助于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三是突出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纪律教育既要有润物无声的正向引领,也要有触及灵魂的反面警示,要加强正面引导,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强化示范效应,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见贤思齐;也要用好用活案件资源,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受警醒,深入对照剖析,从严检身正己。

在重点对象把握上,关键要突出三类干部:一是突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往往身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岗位,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制约难度较大,廉洁风险较高,必须加大纪律教育力度,严格管理监督。二是突出年轻干部。年轻干部往往缺乏充分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社会阅历,加强纪律教育有利于帮助年轻干部提高纪律规矩意识,养成按规矩办事、照制度行事的习惯,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三是突出新提拔干部。新提拔干部迎来职务提升的同时,面临的廉洁风险也相应变高。加强纪律教育有利于引导其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更加敬畏纪法、敬畏权力,自觉严守纪法红线、廉洁底线。

刘恩恩: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始终保持党纪学习教育正确方向,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

一要明晰重点内容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学习的本和源,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增强学习主动性、自觉性。把纪律处分条例与党章、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一体学习。同时,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贯通学习把握,进一步深化对党纪法规的系统性认识。

二要抓好“关键少数”带头学。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身处重要岗位、肩负重要职责,在纪律建设中更要发挥关键作用,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一方面,激发“关键少数”学习规纪法的政治自觉,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专题党课、民主生活会对照反思剖析、研讨交流以及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学习党纪法规,进一步锤炼党性,提高政治觉悟。另一方面,压实“关键少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运用政治谈话、包片督导、专题辅导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学深学透,把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养成遵规守纪的自觉。

三要带动“绝大多数”主动学。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必修课,细化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全覆盖的标准和要求,动态更新规纪法学习清单,确定阶段性学习重点内容,通过纪法微课堂、专家辅导、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教育,坚持集体廉政谈话和个别政治谈话相结合,履责提示和责任函告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学用相长、知行合一。在入职、入党、提拔等关键节点,通过讲授纪律专题党课、旁听案件庭审、党校专题学习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扣好廉洁从政扣子。

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从哪些方面着力?




余雪飞:纪律教育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纪律教育引导力、穿透力、感染力。

一是聚焦“六项纪律”,提升纪律教育引导力。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贯通起来,一体领悟、一体把握、一体贯彻。拓展学习形式,在个人自学基础上,采取领导领学、辅导解读、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准确掌握党的“六项纪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二是用好典型案例,提升纪律教育穿透力。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本领域本单位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深刻揭露党员、干部从破纪到违法犯罪的演变轨迹,把违纪违法严重后果讲清楚、讲透彻,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检身正己。坚持因人施教,针对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等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组织阅看不同内容的警示教育作品,做到精准滴灌,提升纪律教育穿透力。

三是涵养廉洁文化,提升纪律教育感染力。把廉洁文化与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浸润人心的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找准结合点,深入挖掘提炼廉洁文化中的纪律教育元素,通过编印丛书、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意识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强化现场教学,利用革命旧址、旧居、纪念馆、烈士陵园等作为现场教学点,开发纪律教育现场教学专题课,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

刘恩恩: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真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要着眼常态。将纪律教育作为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探索推行会前学习规纪法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可以结合已有学习制度,在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前组织学习规纪法。在工程建设、项目推进一线跟进开展纪律教育,定制课程,培育底线思维、纪法意识。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纠偏正向。

二要着眼穿透。通过开展纪法教育月、纪法教育周等活动,把学纪学法、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营造起来。高度重视违纪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价值,在节点、地点、切入点上下功夫,切实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敬畏法律。建立纪法驿站、搭建廉政讲坛,分级联动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把案件掰开揉碎,剖析问题根源,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深刻的自我审视和灵魂拷问,真正做到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底线。

三要着眼浸润。将纪律教育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厚德元素,系统梳理古往今来的廉人廉事,通过文艺演出、集中宣讲、线上宣传、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廉洁文化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生活。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在严格执纪上巩固深化,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




刘恩恩: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对违纪行为必须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

一要在严格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也是最有效的教育。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把问题本质、突出危害、严重后果查清楚、办透彻、讲明白,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让党员、干部深受警醒、入脑入心。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严管厚爱高度统一,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要在提升执纪能力上下功夫。要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班、举办纪法讲座、以干代训、跟案轮训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结合日常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加全面准确领会“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弄清楚纪律条款的来龙去脉、内在逻辑,找准监督执纪重点方向、重点问题,以深度学习推动监督执纪质效不断提升。

三要在强化系统治理上下功夫。违纪问题发生不只是个人问题,还可能存在组织、作风、责任、制度等方面原因。要坚持系统思维,将查当事人与查事、查作风、查责任、查制度一体推进,监督、办案、整改、治理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着力发现解决案件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效应。要聚焦管党治党优化政治生态,开展循案深挖,深入剖析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推动解决案发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存在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余雪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有着重大意义。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主体要持续推动党内各项法规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折不扣执行。

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纪律防线。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对本地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并领导、组织、推进本地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党组织要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同时,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纪律执行。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编发指导案例、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动准确定性量纪执法。

有关责任主体要积极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应始终将强化党性修养、严守党规党纪作为终身课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增强党性观念,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怎样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巩固深化,发挥层层设防作用?




麻清源:党的纪律是戒尺,“四种形态”是刻度。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的具体举措,关键就是坚持严的基调,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问题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都及时纠正,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实践中要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要坚持抓早抓小。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具体要求。要用好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管理监督,经常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常态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要原则。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统筹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等具体情形,综合考量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准确把握党纪、政务处分的匹配适用给予不同处置,确保宽严相济、精准得当、毋枉毋纵。完善运用“四种形态”统计分析机制,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评查等机制,坚决避免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等现象。

三要坚持严的基调。要坚持层层设防,严格纪律执行,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工作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健全容错纠错制度,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四要坚持齐抓共管。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同时,要督促推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将依规依纪依法运用“四种形态”贯穿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余雪飞:“四种形态”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理念和具体要求,蕴含着多数与少数、量变与质变、严管与厚爱、惩治与挽救等深刻的辩证法,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标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四种形态”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策略性,无论运用哪一种形态,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既不刻意拔高,也不姑息纵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变大错。对一般违纪违法问题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足事情性质、问题情节、造成危害等,准确运用第二种形态或第三种形态,通过精准惩戒,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展成犯罪行为,进而挽救党员、干部。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坚决运用第四种形态,予以精准打击、严肃惩处,持续释放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二是坚持严谨规范,提高运用质效。运用“四种形态”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工作程序。准确把握适用规则,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统一工作尺度和标准,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准确、处理恰当。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案件质量评查,防止出现纰漏,确保运用的每一种形态、给予干部的每一次处理处分都经得起检验。

三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担当作为。运用“四种形态”要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又激发保护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对待。对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破解难题等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综合考虑问题产生的后果和各方面的主客观因素,依规依纪依法不予、免予、减轻或从轻处理,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的高度统一。



编辑:陈艾 

校对:程廷静 王雪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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