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一条朋友圈视频 牵出12.78亿大案!
近年来,网络贩售产品成为了风尚,“微商”一词应运而生。但也有这么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微商”的名义干的却是不法勾当。日前,贵州警方通报破获一起涉及12.78亿资金的特大网络传销案。
△视频:打击“微商”传销
今年3月份,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网络监察的过程中,发现微信中一位网名叫“红玫瑰”的网友,通过微信朋友圈视频,推销一款名为“妇宝宁”的产品,宣称能治疗女性疾病。同时还发布了大量的炫富视频、照片,煽动网友加入这款产品的网络销售。
为了查明该网友是否涉嫌传销,执法人员多次通过微信接触这名网友,终于获得了“红玫瑰”的信任,并参加了该组织的“家庭聚会”。
在所谓的家庭聚会上,活动发起人在众多新人面前,拿着数万现金现场点钞,并说明销售“妇宝宁”产品只有蝇头小利,另一套营销模式才能让参与者赚上大钱,那就是加入组织,通过发展下级“分销商”,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每个人只要支付最低4030元的入会费,便成为公司会员。随着发展的会员越来越多,个人最高可获得现金奖励40万元。此外,公司还有对优秀员工“海外旅游”、“车房奖”的巨大奖励。
活动组织者还当场拿出返利资金现场发放给下线人员,并且现身说法告诉大家她在加入组织之后,短短几天便已经获利十万。
初步确认了这是一个传销组织之后,3月29日,贵州铜仁警方随即立案对该传销组织成员构成、传销组织资金流向分别进行排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与以往传销组织不同的是,这个传销组织头目,竟是通过网络远程组织发展下线成员。
经过分析,办案人员决定加大网络线索的排查力度,并把传销组织建立的网站当成主要突破口。多次尝试后,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突破了网站,并下载了网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大量注册会员的实际身份信息和整个传销组织网络也随之浮出水面。
让办案人员吃惊的是,整个传销网络构架,如同蜘蛛网一般覆盖在中国大陆版图上,涉及全国所有省市,甚至境外。而且随着案件侦办时间的推移,加入这个网络的底层传销人员人数也在疯狂增长。3月份警方立案侦查时,网站上仅四万多会员,到了7月份时,网站会员人数已经增长到了二十万,短短四个月增长了四倍。
随着网络会员真实身份的逐一确认,一直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构架也显露了出来,犯罪嫌疑人王某、郑某等十八名传销组织头目,在北京一家名为肽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里,以网络销售假冒的“妇宝宁”作为幌子,大肆发展非法网络传销活动。
在掌握了这些传销骨干的行动轨迹之后,警方五个行动小组分别在北京、黑龙江、河南、四川和贵州五个省份同步行动,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郑某某等十八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现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4辆,扣押涉案电脑60余台,查获传销产品上万件,银行卡500余张,各类首饰、名表、房产等涉案财物近亿元。自此,这起涉及全国所有省份及境外多地、涉案金额共计12.78亿、涉案人数6万余人的特大网络传销组织案成功告破。
在思南县公安局的证物存放室里,记者看到了这款名为“妇宝宁”的妇女内置药用丸剂,包装盒十分精美,并且标价580元一盒。但执法人员介绍,这个传销组织售卖的“妇宝宁”是三无产品,包装上五花八门的内容全是虚假信息,并且已经有消费者服用后,出现了不良反应。
在高额返利的利益驱使下,这些传销人员早就将良知放入了自己的盲区,不顾他人安危,只图自己利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对发展下线提成这样的传销活动一定要高度警惕。
打着“微商”名义搞网络传销,如何辨别?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1.“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3.“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4.“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5.“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请大家睁大眼睛,说不定传销就潜伏在你身边!
近年来,我国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大概有: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假冒直销企业”类传销、“假慈善类”传销、“养老类”传销......
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现在许多金融诈骗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喧嚣一时,近日,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对此发出预警,“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同时,还需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
“MMM”
“珍宝币”
“百川币”
“聚宝金融”
“环求力金”
“中国蒙商”
“美洲矿业”
“易富地基金”
“虚拟U币”
“假20世纪福克斯”
“ABCD财富网”
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目前,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快的原因,一是传销分子通过QQ群、网络游戏、YY语音、网站论坛等工具,传播信息非常便捷;二是,网络传销号称“在家就可创业、穿着睡衣就能挣钱”,鼓动性很强;三是,网络传销很大程度上拉的都是陌生人,且拉人成本相对较低,不用陪吃、陪玩,无需辞职。同时,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云数贸”
“微信点灯”
“重庆快联科技”
“粉丝帝国”
“4G商城虚假平台”
“中和支付”
“注册会员充值网络话费”
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WV梦幻之旅”
“河北领远网络科技”
“红色旅游”
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1040工程”
“明明商”
“西部大开发”
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天狮、三生、完美、尚赫、罗麦、玫琳凯、新时代、克缇、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集善家园网”
“世界和谐基金会”
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上海家帝豪消费养老”
“天权投资管理养老院项目”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别人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为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工商总局还提醒大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一方面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
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最后,当你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时,可积极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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