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科融环境公告称,公司拟3.85亿元现金收购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永葆环保承诺2017年和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和5500万元。
来源:中财网
科融环境公告称,
公司拟3.85亿元现金收购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永葆环保承诺2017年和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和5500万元。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暨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框架性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是否可签署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取决于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结果,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的进一步协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如交易各方同意签署最终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后,签署最终交易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标的资产的交割拟于相关最终股转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实施。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待相关事项确定后,严格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近日,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永葆环保或乙方)签署了《关于收购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经协商,协议双方就收购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葆或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
甲方: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凤丽
住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 12号
乙方: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合称“乙方”
乙方一
姓名:王桂玉
身份证号:320421******0921
乙方二
姓名:王静玉
身份证号:320421******0927
乙方三
姓名:钱和琴
身份证号:320421******0925
乙方四:
常州永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桂玉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丫河村 9幢 302室、303室上述协议对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为标的公司原股东,合法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二)标的公司
名称: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桂玉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1年 7月 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40.4万元
邮编:213117
主要业务:提供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服务及综合利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3009220XK
永葆环保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理念,立足于环境治理行业中的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以及水污染治理领域,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预处理、处置、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业务。
永葆环保参与了国家 863
科技重大项目“大宗工业固废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及示范”建设,拥有的全自动废切削液无害化处置技术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掌握了处置金属表面处理废液、含铝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的全套工艺流程。全资子公司“顺邦运输”
提供点到点的危废转移运输业务,拥有专业化的危废收集体系。
(三)协议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最终具体股权转让协议的交易金额、交易方式等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初步方案
1、交易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标的公司 70%的股权。
2、交易方式:甲方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70%的股权。
3、业绩承诺:乙方对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下同)进行承诺:2017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4500万元、2018 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5500 万元;2017、2018 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平均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4、估值:标的公司初始整体估值是依据标的公司预测的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000 万元净利润乘以 11
倍市盈率计算得出的估值,即
5.5 亿元人民币。首批收购标的公司 70%股权,交易金额为 3.85
亿元人民币。标的公司的最终估值和交易价格将以甲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甲方、乙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