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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乐教与德性圆满 | 彭林

文史哲杂志  · 公众号  ·  · 2024-12-26 18:30

正文

摘 要

乐教是儒家实现以德治国目标的良策。以道德立国,始于武王克商之后周公推行的新政。战国时代关于道德的讨论,已开始探究道德偏颇的问题。《尚书·皋陶谟》所述“九德”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季札论乐,都是对德性圆满的论述。孔子及其弟子承继这种传统,追求道德完美,利用音乐的教育功能,以雅乐施于教化,善化人心,克服人德性中的偏颇之处,从而成为达到完美道德境界的有效良途。中西方古先贤哲关于音乐教育的体系不同,切入的角度有别,但都极言音乐的教化功能,淡化其娱乐功能,视之为成人教育的必不可缺的重要环节。

作 者 | 彭林,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原 载 |《文史哲》2013年第6期,第5-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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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倡导以道德立国,信守“人性本善”的理念,遵奉“建国君民,教育为先”的齐民要术。 实现以德治国的目标有两个基本命题:一是在理论上如何界定完美的德性?二是通过怎样的途径使人获得完美的德性?乐教,则是儒家深思熟虑后提出的最佳良策。

一、善行与德性

以道德立国,始于武王克商之后周公推行的新政。钱穆先生说:“意殷末周初,实产出春秋、战国时代之文化的渊源之涵养期也。决非枯澹寂寞,而郁勃有兴国之气象焉。周公者,又其时代思想之最好的代表人也。”王国维先生云,周公制礼作乐“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杨向奎先生说,“周公之造‘德’,在思想史上、政治史上,都是划时代的大事”,“他是以德政为操持政策的机柄,因而减少了上天的权威,提高了人的地位和人的尊严”。赵光贤先生说,“把‘明德’、‘敬德’当作一个政治口号提出来,应当说是从周公开始”,并归纳《尚书》周初诸诰所见周公提倡之德,“从积极方面说,是教育、孝友、勤劳;从消极方面说,是慎刑、无逸、戒酒”。 从殷纣暴政走向周代德教,无疑是一伟大的转折,但毋庸讳言,此时的道德论尚处于草创阶段,体系粗疏,尚未及于理论思维的层面,更未形成精细的理论架构。
进入春秋以后,王纲坠失,征伐四起,德治不再,世局丕变。受时势的刺激,思想界关于道德的讨论悄然兴起。 就《国语》、《左传》等文献所见,社会贤达提及的德目,不仅数量大增,而且每每伴有简略的论述,以此作为对人物、事件作道德评价之标尺。如周大夫富辰对襄王说,古之明王有“仁、义、祥”三德,欲使周室内外皆利,当遵奉“尊贵,明贤,庸勋,长老,爱亲,礼新,亲旧”(《国语·周语中》)等“七德”;内史叔兴父奉襄王之命,与大宰文公同往锡晋文公命,归来后赞扬晋侯能恪守忠、信、仁、义,建议襄王善待之:“且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忠所以分也,仁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义所以节也。”(《国语·周语上》)晋悼公十余岁时前往周朝国都洛邑,师事单襄公,其间“言敬必及天,言忠必及意,言信必及身,言仁必及人,言义必及利,言智必及事,言勇必及制,言教必及辩,言孝必及神,言惠必及和,言让必及敌”(《国语·周语下》),一身而兼十一德,显示了很高的素养。如此之类,不胜枚举。
及至战国,关于道德的讨论,已不再满足于就事论事或者简单的系联,而能深入腠理,开始探究道德偏颇的问题。 《尚书·皋陶谟》记禹与皋陶的谈话,学界多认为此篇作于战国,至确。皋陶论帝王之责在知人与用人,“知人则哲,能官人”。人性有不同,但总括而言有九德。皋陶认为,“天命有德”,若能“日宣三德”,每日宣明其中三德,早晚谨慎奋勉,大夫就能保有其家(采邑);若能“日严祗敬六德”,每日恭敬地践行其中六德,诸侯就能保有其邦;若能“九德咸事”,普遍推行九德,使有才德的俊秀都在官位,百僚互相效法,顺应天时,就能成就所有的政务。禹请问九德品例,皋陶云:

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

上述九句,均以“而”字居中,前后各有一字。前九字之义,郑玄解释说,“宽谓度量宽弘,柔谓性行和柔,扰谓事理扰顺”,“愿谓容貌恭正,乱谓刚柔治理,直谓身行正直”,“简谓器量凝简,刚谓事理刚断,强谓性行坚强”。足见前九字均是美德。既是美德,为何还要在其后再各附一字?前九字与后九字是何关系?
郑玄认为,前九字与后九字是一德之两面、上下相兼的关系:“凡人之性有异,有其上者不必有下;有其下者不必有上。上下相协,乃成其德。”孔颖达疏申述郑义:“是言上下以相对,各令以相对兼而有之,乃为一德。此二者虽是本性,亦可以长短自矫。宽弘者失于缓慢,故性宽弘而能矜庄严栗,乃成一德。九者皆然也。”注疏之说认为,前九字与后九字之义并立,两者互足,各成一德。但前九字与后九字区别何在,则语焉不详。
清儒孙星衍认为两者有轻重关系,前九字是行,后九字是德,并引《周礼·师氏》郑玄注“在心为德,施之为行”解之:“行谓宽、柔、愿、乱、扰、直、简、刚、强之行。九德谓栗、立、恭、敬、毅、温、廉、塞、义之德,所以扶掖九行。”孙氏对前后九字作整体区别,而以“行”与“德”分领之,前者属于正当行为,后者表明前者已进入道德层面,两者有精粗、高下之别。
孙说虽巧,然未必为是。其一,就《皋陶谟》文本而言,前九字与后九字并无一一对应的高下关系,如直而温,正直而温和;宽而栗,宽宏而庄栗;简而廉,刚毅而无虐等,是否就能说前者为行,后者为德?显然不能。其二,《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民,一为“六德”,二为“六行”。六德即知、仁、圣、义、忠、和,六行即孝、友、睦、姻、任、恤。两者完全没有对应关系,无法如《皋陶谟》“九德”,以“而”字前后系联成对。其三,郭店楚简《五行》篇提及行与德之行:

仁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智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德之行。

《五行》强调行有“形于内”与“不形于内”之别。形于内者,德已内化为生命体之一部分,德与行浑然一体,堪称“德之行”。反之,仅是行为符合道德要求,但非由心出,则称之为“行”。《五行》此说,既未将德与行列为具有递进层面的关系,更未如《皋陶谟》用两组文字说德行。故孙说不可从。
金履祥以上九字为资质,下九字则进修,而合为九德,并解释必以二字合德的原因:

宽者易弛,宽而坚栗则为德。柔者易弱,柔而卓立则为德。谨厚曰愿,愿者易同流合污而不庄,愿而严恭则为德。治乱曰乱,乱者恃有治乱解纷之才则易忽,乱而敬谨则为德。扰者驯熟而易耎,扰而刚毅则为德。直者径行而易讦,直而温和则为德。简者多率略,简而有廉隅则德也。刚者多无蓄,刚而塞实则德也。强者恃勇而不审宜,故以强而义乃为德也。

资质乃是人的德性自发流露,具有先天属性。进修,则是认知主体在后天的进德修身。从良好的资质出发,经过自身的修为而及于德性圆满的境界,方是真正的“德”。其说与郑玄之说近似。
无独有偶,《左传》有一段话与《皋陶谟》九德句式相似,可资参验。鲁襄公二十九年,吴季札聘鲁观周乐,乐工为之歌各国之《风》及《小雅》、《大雅》,季札逐一评说。及至乐工歌《颂》,季札听后大为赞叹:

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

从“直而不倨”至“行而不流”凡十四句,皆是赞美王者的完美德行,每句“而”字之下均有一“不”字,孔颖达《左传正义》云:“皆下字破上字。”此句式与《论语》“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相若,旨在突出德行正而不失;而《皋陶谟》“某而某”句式意在强调正而不偏,有异曲同工之妙。孔颖达疏解道:人性直者易于倨傲,而“王者体性质直,虽富有四海,而不倨傲慢易”;在下之物多因曲而屈桡,而“王者曲降情意,以尊接下,恒守尊严,不有屈桡”;相近者失于相逼,而“王者虽为在下与之亲近,能执谦退,不陵逼在下”;相去远者失于乖离,“王者虽为在下与之疏远,而能不有携离倩疑在下”;数迁徙者失于淫佚,而“王者虽有迁动流去,能以德自守,不至淫荡”;去而复反则为人所厌,而“王者政教日新,虽反覆而行不为下之厌”;薄哀者近于忧愁,而“王者虽遇凶灾,知运命如此,不有忧愁”;乐者失于荒废,此“乐而能不荒废也”;用之不已,物将匮乏,此“用而不可匮也”;志宽大者多好自宣扬,“此虽广而不自宣扬也”。好施与者皆费损财物,“此能施而不费损也”。取人之物失于贪多,“此虽取而不为贪多也”。处而不动则失于留滞,此“虽久处而能不底滞也”,王者能相时而动,时未可行,虽复止处,意不底滞。行而不已则失于流放,“此虽常行而能不流放也”,王者能量时可行,施布政教,制之以义,不妄流移。由孔颖达此疏,可知《皋陶谟》“九德”与季札所论相通,都是说德性圆满。
“颂”乃圣贤至治之极的乐曲,峻峭而圆融的德性与庄严的艺术形式兼具,用于宗庙,播之万世。此十四句所涵盖的内容,比《皋陶谟》“九德”更为严密与完备。由此足见,古人追求道德完满,几乎到了苛刻的程度,要求人们既要提炼自身先天的资质之美,又要以后天的修为克服先天美质的局限,走向理性而圆融的道德境界。

二、孔门论德性圆满

人是万物灵长,人性本善。但凡是人,总能具备某些与生俱来、自然而然的良善德性,如忠信为美德,而人多有之,孔子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论语·公冶长》),便是明证。人虽有美德,若拘泥执一,则不免流入偏颇。如曾子天性孝纯,自是美德,然其一味行孝,不问是非,不知变通,即使为父母所殴亦不知躲避,以致身伤,而有愚孝之嫌,故孔子叹而责之。
孔子继承前代传统,以《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经为教。即便对于自己手定之《六经》,孔子认为也不可陷入盲目性,若一味拘泥,则适得其反,而致有偏颇之“失”。《礼记·经解》云:

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孔颖达疏释《六经》大旨云:“《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书》录帝王言诰,举其大纲,事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远也”;“《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简易良善,使人从化,是易良”;“《易》之于人,正则获吉,邪则获凶,不为淫滥是絜静,穷理尽性、言入秋毫是精微”;“《礼》以恭逊、节俭、齐庄、敬慎为本,若人能恭敬节俭,是礼之教也”;“《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
六经之教,乃圣人之教,其主旨自无问题,但下文孔子又一一指其失,岂非悖逆经旨?郑玄注云:“失,谓不能节其教者也。”简单地以六经教民,而不知有所节制,则绝非深知六经者,“言深者,既能以教又防其失”。孔颖达疏进一步解释以六经教民何以亦会出现偏颇之疑惑,“《诗》主敦厚,若不节之,则失在于愚”;“《书》广知久远,若不节制,则失在于诬”;“《乐》主广博和易,若不节制,则失在于奢”;“《易》主絜静严正,远近相取,爱恶相攻,若不节制,则失在于贼害”;“《礼》主文物、恭俭、庄敬,若不能节制,则失在于烦苛”;“《春秋》习战争之事,若不能节制,失在于乱”。如何方是深知六经者?《经解》云: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絜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任何真理都有其局限性,局部真理不能替代真理的全部,故必须客观分析利弊,既要明白真谛之所在,又要知晓其容易出现的偏颇。《经解》的“温柔敦厚而不愚”,“疏通知远而不诬”,“广博易良而不奢”,“絜静精微而不贼”,“恭俭庄敬而不烦”,“属辞比事而不乱”云云,与上举“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等并无二致,均是为了纠道德偏颇之失。《经解》孔颖达疏最后以《诗》教为例加以总括:“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故云深于《诗》者也。”
正是基于对德性的清醒认识,故孔子及其弟子,始终关注如何对人的良善本性进行规范的问题。如恭、慎、勇、直之类的德行,若无礼的约束,也会走向反面,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又如“勇”,流血牺牲,在所不惜,并非尽人皆能,但若不加调控,则极易走向鲁莽行事、犯上作乱之道。春秋乱世,其中不乏“勇”者的推助之力。血气之勇只有与礼结合,才能成为理性之勇。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如此,勇始有正确的道德指向,方是真勇。子路好勇,而孔子对子路的批评甚多,《论语》中时有所见。
由此足见,孔子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使本能的善行克服过或不及的偏颇,成为理性的美德。从20世纪90年代出土的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等篇可知,孔子身后,子思学派对心性问题有极为细密的论述。《中庸》一篇,论人的喜怒哀乐之性,如何做到“发而皆中节”,无过无不及,始终保持中和状态,并以此为最高境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此篇可视为子思学派心性研究的结穴,《乐记》等论述音乐理论之作,无不受此影响。

三、乐教的学理

先哲既已洞知德性易入偏颇,又如何提出过解决之道?答案即在《尚书·舜典》之中: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冑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舜帝命夔“典乐”,职责是“教胄子”,即教育国子,使之具有“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等“四德”,马融依次解释为:正直而色温和;宽大而敬谨;刚毅而不害虐;简而无奡嫚。《舜典》“四德”均在前述《皋陶谟》“九德”之中,两者旨趣一致。“四德”为“九德”之要,乃胄子道德达标的基本要求,故舜帝特出言之。养成胄子“四德”之责,由“典乐”之官承担,亦即通过乐教来完成。以今人之观点视之,简直不可思议。然《皋陶谟》所说,绝非空穴来风,乐官教胄子之制度,确乎见存于先秦教育体系之中。如《礼记·王制》载,乐官之长乐正,以诗、书、礼、乐“四术”来“造士”(从王太子到元士的嫡子等贵族子弟):“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是为乐正必须顺从的先王之道。又如《礼记·内则》载:“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十五岁)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礼记·文王世子》贵族子弟所学科目,乐教所占比重尤大:

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龠,皆于东序。小乐正学干,大胥赞之;龠师学戈,龠师丞赞之。胥鼓《南》,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秋学礼,执礼者诏之。冬读《书》,典《书》者诏之。

干戈是《万》舞的道具,羽龠是《龠》舞的道具。前者象武,后者象文。小乐正、大胥、龠师、龠师丞四者是乐官的下属。足见礼乐是先秦时期国子学习的主要课程。
乐何以能教人,其机理何在?一言以蔽之,在于乐能正面引导人的性情。人皆有喜怒哀乐之性,性存于内,外发则为情。外物感于心,心动则性起,性起则情发,故情由心出,音为心声。《礼记·乐记》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又云:“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乐记》对音乐发生的机理、功用以及社会影响,作了成体系的表述,而归宗于情。唐君毅先生说:“《礼记》之论礼乐之原,皆直在人文之始创处立根,以见此礼乐之文之始创,乃纯出于人情之自然。”
人皆有情,音是其表露形式。但人情殊万,高下不一,“有节有侈,有正有淫”(《吕氏春秋·古乐》),既有“正声”,亦有“奸声”,并非都合于道德理性。人是群居的动物,具有社会性,因此,音的外发不可简单视之为个人行为,必须顾及对周边人群的影响。不同的音产生不同的社会效应,或积极,或消极。《礼记·乐记》孔颖达疏:“乐声善恶,本由民心而生,所感善事则善声应,所感恶事则恶声起。”人心所感事物的善恶,决定应感者所出之声的善恶;万万不可忽视的是,乐又能“下感于人”,即反作用于人,“乐又下感于人,善乐感人,则人化之为善,恶乐感人,则人随之为恶。是乐出于人,而还感人,犹如雨出于山而还雨山,火出于木而还燔木”。各色心声不断外发,闻者的心境难免受其左右,“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礼记·乐记》)。善倡则善和,恶倡则恶和,《乐记》说“倡和有应”,是之谓也。由此引发出“心术”的问题。
心术,术犹言道路。心路端正与否,对人生极端重要。正确的心术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与外物的交互感应中,渐次而成形。《乐记》云:“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人性的禀赋千差万别,良莠不齐;外物更是形形色色,善恶不等,若长期为淫荡奸邪的外物所感,必然招致恶果,“土弊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世浊则礼繁而乐淫。郑卫之声,桑间之音,此乱国之所好,衰德之所说。流辟越慆滥之音出,则滔荡之气、邪慢之心感矣。感则百奸众辟从此产矣”(《吕氏春秋·音初》)。所以《乐记》说:“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于此矣。”心术的形成,与所感受的音乐的好坏直接有关,不可不慎重对待。
鉴于音乐品位的复杂性,《乐记》将今人所说的音乐分为声、音、乐三个层次,乐的层级最高,《乐记》说“德音之谓乐”。乐的作用是端正人情,使之及于中和之境。《乐记》说:“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其意义在于用道德理性管控人情。徐复观先生说:“性与情,是人生命中的一股强大力量,不能仅靠‘制之于外’的礼的制约力,而须要由雅颂之声的功用,对性、情加以疏导、转化。”最得乐旨。
乐之所以能管控人情,首先涉及乐的结构。在儒家音乐理论中,乐之为体有三:志、声、容,其表现形式则为诗、歌、舞。 《乐记》云:“诗言其志,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皆本于心。”孔颖达疏:“容从声生,声从志起,志从心发,三者相因,原本从心而来,故云‘本于心’。先心而后志,先志而后声,先声而后舞。声须合于宫商,舞须应于节奏,乃成于乐。”甚是。
乐的三要素中,诗言志达情,是乐的灵魂。 《尚书·舜典》孔颖达疏:“作诗者自言己志,则诗是言志之书,习之可以生长志意,故教其诗言志以导冑子之志,使开悟也。作诗者直言不足以申意,故长歌之,教令歌咏其诗之义以长其言,谓声长续之。”《诗》乃是“言志之书”,能令人“生长志意”,习之可以“导志”、“开悟”,端正心志。此外,诗旨深远,“直言不足以申意”,所以要“歌咏其诗之义以长其言”,诗与歌浑然一体,不能分离。诗之可贵,在于“思无邪”,表达的心志中正不偏。
今人多将《诗》理解为单纯的文学作品,大失《诗》旨。 在以德为本的上古中国,《诗》与《书》、《礼》、《乐》、《易》、《春秋》等都是德育教材,孔子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此处的兴、观、群、怨,在《诗经》学上非常著名,可谓尽人皆知,朱熹《集注》分别解释为“感发志意,考见得失,和而不流,怨而不怒”,又释“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为“人伦之道,《诗》无不备,二者举重而言”,可见孔子以正性情、敦人伦为《诗》旨大要。
诗言志,为有感而发,为礼乐的先导。孔子云:“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礼记·孔子闲居》)《乐记》则云“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唐君毅先生解释说:“其情之见于乐,亦即其义之由此以立,其德之由此以尊。此乃纯为将君子之乐,视为君子之性情、志气、德之直接表现之论。”
《诗》诉说情志的形式,往往衷肠百转,一唱而三叹,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诗》所包含的曲式,杨荫浏先生归纳为如下十种:一个曲调的重复,如《周南·桃夭》;一个曲调的后面用副歌,如《召南·殷其雷》;一个曲调的前面用副歌,如《豳风·东山》;在一个曲调的重复中间,对某几节音乐的开始部分,作一些局部的变化,如《小雅·苕之华》;在一个曲调的几次重复之前,用一个总的引子,如《召南·行露》;在一个曲调的几次重复之后,用一个总的尾声,如《召南·野有死麕》;两个曲调各自重复,联接起来,构成一个歌曲,如《郑风·丰》;两个曲调有规则地交互轮流,联成一个歌曲,如《大雅·大明》;两个曲调不规则地交互轮流,联成一个歌曲,如《小雅·斯干》;在一个曲调的几次重复之前,用一个总的引子,在其后,又用一个总的尾声,如《豳风·九罭》等。其表现手法,极富变化。
通过善声影响民心,树立良善的民风,离不开诗。 《毛诗序》云:“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诗教能齐一天下的民声,是成本最低、收效最快的教化方式,所以《乐记》说:“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然“诗之感人,尤不如乐之直接”,故又以乐器、舞蹈烘托,“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礼记·乐记》)。以琴瑟美化其声音,以干戚振动其身体,以羽旄装饰其道具,以此奋动天地之至德,感动四时气序之和平,彰显亲疏、贵贱,长幼、男女等万物之道理。是以“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礼记·乐记》)。其乐播行于世,则伦类清美、耳聪目明、血气和平,足以移易蛮风陋俗,使天下趋于安宁。
所有的艺术形式,都紧紧围绕“中和之德”的主题展开,不仅诗旨要中正,乐器的大小、音响的清浊,也要适度中正,不可对听觉造成不良刺激。乐器与乐器的配合,亦须协调,八音克谐。《吕氏春秋》认为“乐之务在于和心”,并论及乐器“适”人心的问题:“夫音亦有适”,“太钜、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吕氏春秋·适音》)。
《乐记》云:“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孔颖达疏云,“德在于内,乐在于外,乐所以发扬其德,故乐为德之光华也”。唐君毅先生说,“诗之意义与韵律,与乐之节奏,固皆表现吾心之理”,“心之有所期、有所志,原于性,而性即性之理,故诗乐兼达情与显理”。乐的终极目标是善化人心,故《乐记》云:“致乐以治心。”
诗、歌、舞一体的乐,既有性情中正的主旨,又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听者浸润其中,反复涵泳,陶然欲醉,自身心情不能不与之和同,感化的效果最为直接。《乐记》在纵论音乐的功用之后,感慨地说:“乐观其深矣!”意思是说,“乐为道,人观之益大深”,孔颖达疏引皇侃之言称,“乐观其深”是“古语”。可见古人皆知乐之机理精致博厚,妙理湛深,可运之无穷。大雅之乐,可令人倾倒,季札观《韶》,为舜的大德之乐而由衷感叹:“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韶》以其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令孔子“三月不知肉味”,感慨“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赞扬其“尽美矣,又尽善也”(《论语·八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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