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战略科技力量。
深化推进高水平大学学科和能力建设,面向合成生物技术建设重点实验室,培育战略科技力量,依托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优势学校打造全球合成生物技术创新策源地;支持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湘湖实验室等科研院所聚焦生物农业、生物育种,打造国际一流的生物农业创新策源地;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高校及研究型医院聚焦合成生物技术,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载体;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产业创新载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围绕产学研用合作,聚焦推动合成生物产业发展,引进落地或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加强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构建合成生物科创资源、高端人才网络。
(二)加强核心技术攻关。
面向生物科技领域底层技术自主可控和重大应用需求,实施生物科技重大科技专项,围绕合成生物,重点突破基因编辑、基因合成、体内定向进化技术、底盘细胞设计和制备、高通量筛选技术、发酵工程等关键核心技术,建立合成生物核心技术支撑体系,实现一批原料药和精细化学品的绿色生物制造。
(三)推动AI赋能研发创新。
围绕“设计-构建-测试-学习”循环流程,推动人工智能在合成生物技术创新发展中的深度融合应用。聚焦基因编辑、蛋白质设计、代谢途径优化、高通量实验等环节,部署建设AI生物大模型和专属模型,搭建菌株资源库、基因代码库、生物元件库、信息数据库、人群健康和重大疾病多模态信息库等生物资源数据库,开发智能化设计、可视化编辑、仿真测试、优化分析、图形绘制等人工智能辅助工具软件,加速研发进程,赋能创新发展。
(四)畅通成果转化通道。
围绕蛋白质设计、菌株构建、工艺测试等重点环节,建设高通量实验操作平台、自动化设计平台、测试验证平台、智能育种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聚焦中试放大与规模化生产,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基地)、检测检验中心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企业研究院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应用合同研究外包、合同外包生产机构和产品定制研发生产等服务模式,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开展合成生物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等技术交易活动,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落地。为合成生物产业开通专利快速预审通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申报相关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和项目,形成一批高质量专利成果。
(五)推进强链补链延链。
围绕合成生物产业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和延伸环节,通过企业招引、项目孵化和场景拓展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推动链主企业面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大创新投入、突破关键技术、巩固行业地位,精准招引行业龙头企业,提升产业链韧性。依托高能级创新载体链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强化开放合作,实施专利导航,面向产业链薄弱环节引进落地先进技术成果和国际人才项目。面向产业链延伸环节,推动省内医药、化工、新材料、食品等领域企业通过应用场景创新、企业内生裂变、跨领域布局等方式向生物制造方向转型。加强土地、能耗等要素资源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合成生物项目纳入重大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六)培育企业创新主体。
按照“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路径,梯次培育壮大合成生物企业群体。通过落实创新激励政策、引入外部专家、提升园区(孵化器)公共服务水平等方式支持初创型企业快速孵化;通过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提升质量品牌、拓展市场渠道等方式支持成长型企业长高长壮;通过产业链协同创新、“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活动、组建未来产业创新生态共同体等方式支持链主型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
(七)打造标志性产品。
分行业梳理应用需求清单,建立后端生产与技术研发端的链接机制,推动新路线探索、新技术验证、新场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支持研究型医院推进应用推广示范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基于合成生物技术的创新药、创新疗法、体外检测产品在恶性肿瘤、神经和心脑血管疾病等方面的临床应用。在农作物、水产、畜禽等领域培育优良新品种,在食品、化妆品领域开发更健康、更安全的功能性产品。在传统化工领域迭代生产方式,推动生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和生物燃料在塑料包装、日化消费、交通物流、环保建材等行业应用,试点探索生物甲醇燃料汽车加注站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合成生物类产品依法享受有关政策采购支持创新的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大对生物基产品采购力度。
(八)培育未来产业先导区。
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在合成生物领域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按照“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聚”的链路加快培育合成生物产业。推进未来产业培育机制改革,强化制度供给,构建“成果+人才+资本+市场”产业培育模式。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园)和专精特新产业园,打造合成生物产业集聚地,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
(九)优化审评审批和准入许可。
加强重点创新药、创新疗法注册申报前置指导,对研发清单内品种建立研审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药品审评审批、生产许可等关键事项改革,缩短临床试验申请、创新药抽样核查、符合性检查等候时间。支持符合条件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针对生物化学品、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生物基产品,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并享受相应政策。完善基于生物技术的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原料等产品的审批机制,规范准入许可。建立合成生物类产品标识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价认证体系。对于合成生物领域,不生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可以不进入化工园区,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优化生物基原料结构。
提升秸秆等低成本非粮生物质利用水平,打造分布式非粮生物质糖化生产基地。针对化工、材料、能源领域,推广大宗农林牧渔废弃物等非粮原料资源应用。针对医药、食品领域,优化原料预处理工艺,提升原料转化效率。加大二氧化碳、甲烷等一碳化合物原料应用研究力度,加快甲基营养型细胞工厂、多酶级联转化等技术路线验证和产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