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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第70期 张乾友:一名理论研究者的成长

王雨磊  · 公众号  ·  · 2018-07-11 21:01

正文

【作者简介】 张乾友,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2013年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与公共行政理论。出版专著《公共生活的发生》、《共同体的进化》、《公共行政的概念》、《公共行政的非正典化》与《社会治理的话语重构》,已发表论文100余篇。

【写在前面】 之前也经常被邀请做一些经验交流,但参加越多就越是不愿参加,因为实在没有什么“经验”。我所从事的理论研究在形式上是非常乏味的工作,知识生产的整个过程可能就发生在10平米的办公室内,这一思维性的过程可能只能通过作品才能得到还原。但另一方面,对于有理论兴趣的人,我的成长经历和从这种经历中得出的一些学术认识可能还是有价值的。所以,在拖延许久之后,还是写下了雨磊兄邀约的这篇文字。

如果从2007年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算起,我“出道”也有11年了。大学时,我学的专业是行政管理,但我个人的阅读兴趣一直更偏向政治哲学。这一点在我现在的研究上也表现得很明显。我拿的全是管理学学位,但在某篇论文最后发表出来时,编辑还是把我的个人信息改成了政治学博士。出于对政治哲学的兴趣,我一开始考虑过读政治学的研究生。在我后来的导师张康之教授的建议下,我还是留在了行管专业,并在“行政哲学”的名义下做着也可以被归入政治哲学范畴的研究。

回顾我最初的阅读情况,其实并不具有学术意义上的系统性,并没有关于学术流派、理论取向等重要问题的清楚认识,而是从某个或某些特定的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入手在各种文献中寻找线索。对于初学者而言,这样一种阅读方式和基于这种阅读方式的写作比较容易陷入的麻烦是无法把握不同流派和取向的区别,在思考和研究时容易得出一些自以为是的判断。幸运的是,我从正式开始学术写作起就有张老师把关,使得在最后呈现出来的文本中看不到这样的问题。

在对我的指导上,导师采取的是一种最小限度的干预,除了给出关于研究的基本方向和一些关键词,几乎从来没有介入过我从获取文献到写作初稿的研究过程。用今天一些课题指南中的术语来说,我所做的属于一种“自由探索”式的研究。当然,这种自由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导师自身的思想体系与问题意识。只要在这个范围内,什么样的思考都是被鼓励的,研究中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都是被宽容和积极地加以引导的。所有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关键就是“青”首先必须“出于蓝”。从波兰尼式的观点出发,知识的生产是一个高度个人化的过程,总是从个人性的知识逐渐变成一种地方性的知识,再变成在某种程度和某些方面具有普遍性的知识。而这整个知识扩散的过程就是一个从“蓝”中不断生产出“青”的过程。没有这样一种师承关系,就不会有知识的进步。

我最初的研究关注的是公共生活的存在形态与演变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人,可能多是沿着阿伦特、哈贝马斯这条线往下摸索的。阿伦特与哈贝马斯的研究本身包含了历史,但从张老师自己的历史观念来看,他们对历史的认识在很多方面是不准确甚至是错误的。所以,当我拿着一篇明显受到阿伦特与哈贝马斯影响的文章去向老师请教时,得到的反馈是收到了一篇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再看不出多少原文痕迹的题为“从共同生活到公共生活”的全新论文。而这个题目就构成了我接下来两年的研究问题。在这两年里,我一方面从近代启蒙政治理论中寻找现代国家的规范性内涵,另一方面从西欧中世纪前后的社会史演变中去发现公共观念的历史属性,并主要通过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共同生成及其治理后果的考察完成了一系列的论文。在导师一个字一个字的修改之后,这些论文悉数发表,并集结成《公共生活的发生》一书,较为集中地呈现和论证了导师关于人类政治生活“从共同生活到公共生活”的历史判断。

2009年左右,在《公共生活的发生》接近完成时,导师让我去关注“承认”问题,使我把视线转向了哲学层面上的主体间关系,研究的对象从具体的“市民社会与国家”转向了抽象的“自我与他者”。在20世纪后期,他者话语的兴起反映了根据自由主义原则来建构社会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即所有他者的被排斥,以及因为他者的普遍被排斥而导致的共同体的日渐瓦解。而承认概念的引入就含有在自我与他者之间建立相互包容之机制进而完成共同体之重建的意图。所以,关注承认问题就是去寻找重建共同体的思路,而这也一直是导师在自己的研究中努力推进的工作。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我开始寻找泰勒、霍耐特等学者关于认同、承认的讨论与导师关于家元共同体、族阈共同体与合作共同体的区分之间的联系,并也在导师的亲笔指导下展开了系统化的研究与写作,约在2011年初完成了《共同体的进化》一书。

在完成与导师合作的第二本书时,我已经博士入学了,却还没有做过多少典型意义上的行政学研究。从一个方面来看,这并没有什么问题。今天,知识的边界已经非常模糊,学科提供给我们的与其说是一套特定的知识体系,不如说是一个相对明确的问题领域,因而,只要有助于对这一领域中问题的解决,任何的知识积累对于一个学科的知识进步都是有益的。尤其行政学,作为一个经常被认为存在身份危机的学科,它在今天的一个重要存在特征就是几乎不存在典型意义上的行政学研究。但另一方面,无论是从拿学位还是未来职业规划的角度来看,“回归行政学”都是有必要的。所以,还在《共同体的进化》的收尾阶段,导师就给了我一个题目,从法默尔的《公共行政的语言》中抽取了“非正典化”的概念,让我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去重新梳理行政学的理论脉络,并从学术史的角度对服务型政府理论的提出做一些论证。

与前面几年的研究相比,博士论文写作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文献来源,即后者基本是建立在英文原文文献基础上,而前者主要以中文(包括中文翻译)文献为基础。自大学英语课程结束后,我就再没有上过英语课了,虽然经常在读英文文献,但也并不系统。我今天的英文底子主要是在写作博士论文时打下的。博士论文的写作是我第一次独立研究,一开始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大的挑战是我不知道如何把具体的研究内容放到对研究论题的阐述和证明上,使得整体的论文结构显得非常的机械。这部分工作以前是不需要我考虑的,但要能够独立研究,它又是必须学会的。为了训练我这方面的能力,大概2012年初,导师让我在初稿完成后接手了另一份研究工作——即后来出版的《公共行政的概念》的后续研究,并让我负责书稿的统稿。在经历了对这部书稿的“后期制作”流程之后,我才获得了整体把握研究对象的能力,然后再回过头去修改博士论文,才让我的博士论文呈现出了在当时能够达到的完整性。同时,通过这两份从不同角度展开的学科史考察,我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素材,使我能够在毕业后很快地完成向教师角色的转换。

我的学生生涯是一个精心设计好的培养过程,一个初学者在学习成为一名学者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都已被提前预见,需要习得的能力都已被提前安排了相应的训练方式。而对于这些安排,我总是能够把它们转化成学习的动力。在这一知识生产者的生产过程中,作者与作品达成了某种默契,使得后现代主义所说的“作者死了”成为了现实,因为作品本身也成为了作者。

在与导师合作的论文中,导师给我标的研究方向都是“行政哲学”。但在当时,我并没有想过什么是行政哲学的问题。我个人的学术兴趣是哲学性的,至于哲学前面究竟是加上政治、行政、社会或是别的什么定语,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无论政治、行政还是社会,都是指代的研究对象,而哲学则代表了研究这些对象的一种方式。但我们又很难讲清楚哲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维方式,所以哲学很难成为一种标准化的研究方法。从波兰尼的观点出发,所有知识的生产都包含了默会致知的内容,而在哲学知识的生产中,默会致知所占比重尤其的大。因此,与主流观点所认为的科学知识相比,哲学知识的生产具有很强的个人性,使得哲学知识的生产很难以复制—粘贴的方式进行。这里不存在“最佳实践”,也就无法进行“标杆学习”。每个有哲学兴趣的人都必须找到自己的方式来认识世界。

在今天的学术语境中,科学、哲学与理论等概念之间存在一种微妙的关系。由于科学与哲学都有着很强的自主性,自视为科学家的社会研究者通常不会认为自己的研究中包含着哲学的内容,而且可能认为他的研究中根本就不应该包含哲学的内容。但同时,科学似乎并不排斥理论,而且,科学的功能似乎总是在证明或证伪某种或某些理论。尤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一篇实证论文如果没有某种理论基础,似乎就算不得一篇科学论文。在这个意义上,理论似乎是科学的一个必要构成部分,而作为科学的构成部分,它是不能独立于科学,而必须接受科学之检验的。在这里,所谓接受科学之检验,就是接受被承认具有科学性的特定方法——无论定量还是质性方法——的检验。于是,不能被定量或质性方法检验的理论就不属于科学理论。而哲学,虽然它有着一套非常成熟的研究方法,但由于这些方法不被承认其科学意义上的方法地位,因而哲学就不属于科学理论,化简一下,哲学似乎就不属于理论。这是当代条件下科学取向和哲学取向的社会研究者在寻求对话时经常遇到的问题,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在谈论理论,但又都不认为对方所说的属于理论。比如,在美国公共行政领域有两本以理论为名的专业期刊,但这两本期刊上的作者显然属于两个不同的学者群体,在他们关于理论的理解中是找不到多少共识的。对于哲学取向的社会研究者,这带来了一些特殊的研究约束。

我使用了社会研究者的概念,但这里的社会并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就像马克思讲的,国家终会消亡,而社会是与人类共存的。在某种意义上,社会就是那些使人类得以作为一个集体存续下去的那些制度性的和非制度性的纽带的集合,而社会研究就是对这些纽带的研究。这种研究的基本立场是帮助人类作为一个社会而更好的存续,而从这样一个目的出发需要展开的问题根本上都是哲学性的。这样一种社会研究观的最著名代表是米尔斯,而米尔斯之所以会在当时提出这种社会研究观,并收获如此多的共鸣,并不是因为当时的学者们都支持这种观念,相反,乃是因为这种观念受到了正在走向科学化的“社会科学”的极大冲击,使得米尔斯式的研究者深感不仅他们的研究,而且他们所研究的社会的健全存在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这种危机感并不是空穴来风。如果晚出生20年,米尔斯是很可能成为不了米尔斯的。事实上,米尔斯的好友马尔库塞就在米尔斯去世后不久被拒绝续聘,而另一位米尔斯式的社会研究者阿尔文•古德纳长期工作的华盛顿大学社会学系也在20世纪80年代因其不够科学化而被撤销。这样的故事发生在社会研究的每一个领域,其结果就是逐渐建立起了今天这样一个高度职业化、专业化的学术体制。这一体制用科学来证明自身存在的合法性,来拒绝外部力量对自身存在的威胁,同时也以科学为标准来完成自我净化,使得不符合特定科学标准的研究越来越不被承认其知识合法性,越来越难以得到倾听。

“社会科学”对“社会研究”的入侵蕴含了科学研究一定是运用特定方法对具体的经验事实进行处理的前提,至于究竟哪些方法可以产出科学知识,在2000年之前还是一个比较开放的问题,并没有多少人主张某些方法可以垄断真理。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一种生存策略,部分社会研究者发起了一场质性研究运动,通过将某些不属于定量研究的以经验为基础的研究命名为质性方法来维护社会研究的建制性存在。这一努力产生了两方面的后果。一方面,更多社会研究得以被纳入社会科学的范畴,使得主流社会科学在整体上更具多元性和包容性,也使得社会研究者在做出适当的妥协之后可以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社会科学的方法中心主义得到强化,导致非方法驱动的社会研究进一步边缘化,同时社会科学内部开始形成方法等级和研究等级。

2000年左右,在英美两国的一些重要立法中,一种科学主义的、实证主义的、所谓以证据为基础的认识论得到了官方确认,相关公共政策的执行与评估被要求只能建立在基于这种认识论的科学研究所得出的证据之上。由此催生了一场以科学/证据为基础的研究(SBR)运动,并逐渐渗透到各种资助机构和出版机构的日常工作中,对质性研究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在这场运动中,研究者被鼓励采用严谨、系统、客观的方法论以获取可靠、有效的知识,随机控制实验(RCT)成为检验因果模型的黄金标准,只有通过随机控制实验才能得出最具可信性的证据,质性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则只能处于证据链条的底端,甚至不被承认其证据地位。结果,质性研究内部发生了剧烈分化,那些拒绝妥协,拒绝接受SBR强加给他们的科学标准,也拒绝在“混合方法”中沦为定量研究点缀的研究者逐渐在“批判质性研究”的标识下展开了更为激进的社会反思,从被排斥者的立场出发要求改变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排斥现象,要求社会研究坚持促进社会正义等价值目标,而不是想尽办法证明自己属于科学。

在某种程度上,“批判质性研究”与更传统的哲学取向的社会研究共同构成了我所理解的理论范畴。在这一范畴中,我个人倾向于再做批判理论与规范理论的区分,其中,哲学取向的社会研究中也包括哲学化的批判理论。这并不是一种学理性的区分,而只是基于个人学术经验的知识分类。与科学一样,理论关注的也是现实。区别在于,科学试图基于那些被认定的事实来重建现实,理论则试图把握现实作为一种社会实践的完整含义。在这里,社会实践的含义是说,现实世界中的所有活动都是人类为了更好地作为一个社会存续而展开的实践,所以,它本质上就是规范性的,对它的研究一定包含着道德和政治的考量。社会实践的规范含义可能是历史形成的,也可能是社会建构的。所谓历史形成,也不是自然地形成,而是在一个历史过程中被社会地建构的。所以,关注社会实践就是要关注社会是如何建构其内部各种关系、制度、行为等的规范含义的。这些就是理论研究要做的工作。不同类型理论的区别在于,规范理论试图回答我们应当基于哪些规范价值和原则来建构社会实践的问题,批判理论则试图弄清楚为什么某些“好的”规范价值没能转化为实践、某些“坏的”规范价值成功改变了实践、以及这对于规范理论意味着什么等问题。对于理论研究者而言,这两类问题都是必须思考的,因而都要有相应的学术训练,但同时,一名理论研究者并不必然需要同时从事这两类研究。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批判质性研究对具体实践经验的批判性检视对于更哲学化的批判理论和规范理论都很有启发意义,但我自己在哲学层面的研究兴趣都需要更多时间来充分展开,因此,它就只能作为我的阅读内容,而不能成为我的研究内容了。

共同体的进化

作者:张康之,张乾友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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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7月进入南京大学工作,并开始准备出国访学,且比较明确地想去一个传统的哲学系。这一方面是因为公共行政学科中的理论研究者很少分布在主流院校因而不利于申请资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自身的理论建构能力还有明显不足,需要更充分的哲学训练来自我提升。后来我拿到了去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哲学系的机会,于2015年在图森访学,开始接受我此前并不是很喜欢的以语言分析为基础的当代政治哲学的训练。在美的前几个月并不是很顺利,我对技术的明显排斥让我和分析哲学这种论证技术的兼容经历了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但同时,我也知道,理论研究并不仅仅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一个人要提出一种价值主张,并基于此开展制度设计,必然需要复杂的技术性论证。从科学的立场来看,所有价值主张都是乌托邦,既然如此,那理论研究就不需要回应其价值主张没有事实基础或不可行的批评,因为正义的社会从来都不是事实,同时,只要有办法降低人们追求正义的愿意,那所有旨在促进正义的方案就都是不可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理论研究可以完全无视客观条件的约束,以空想的方式展开想象。相反,理论研究应当像罗尔斯所说的那样追求一种“现实的乌托邦”,而这就要求理论研究者对社会运行的技术性过程有更深入的了解,当然也要求理论研究者掌握更强的将价值主张转化为制度设计的技术能力。在这方面,分析哲学是非常有训练价值的。当我在观念上接受了这一点,同时对当代政治哲学的文献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就又进入了一个比较高效的写作过程。结果,在访学这一年和回国之后的大半年里,我基本上没有写过可以被纳入行政学范围的论文,而都是在沿着当代政治哲学的主要议题展开研究,这部分研究最后也形成了一部书稿。

在这部分研究告一段落之后,我把自己的关注点转回了行政理论的议题范围。从某个角度来讲,这并不算转向,因为我关注的一直是当代社会实践的变化。不同的是,政治哲学更多关注的是社会实践变化过程中的价值变迁及对研究者认为社会应当坚持或追求的价值的证成,行政理论则更多关注具体社会实践的演变过程、这种演变所反映出来的社会规范含义的变化、以及寻找主流社会实践与理论话语的替代方案等问题。而从后一类问题出发,我的关注点自然就落到了被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系列反社会——这场运动的推动者撒切尔就明确宣称根本不存在社会这回事——的实践上,而对这些实践的关注不可避免地会让人形成一种批判意识,因为这些实践在将变革确立为一种无可争议之善的前提下推动了大量破坏性的变革,不仅破坏了使人类能够作为一个社会更好存续的既有纽带,而且试图破坏社会重建这些纽带的能力。就如柯亨在批评撒切尔式的保守主义时所提出的,当人们把努力保卫的对象从社会变成个体时,由此产生的变革真的是有价值的吗?在所有人都被迫卷入变革潮流的现实下,我们到底应当追求什么样的变革?对这类问题的回答既需要批判理论,也需要规范理论。也正从这样的问题出发,我找到了将两种理论传统与思维方式结合起来的方向,而这种结合也将使我在学生时代形成的问题意识获得更广阔的实践空间。

学者是以学术为业的人,也是以学习为业的人。迄今为止,我的学术经历都还处于学术训练和学术积累的阶段,还在学习如何成为一名理论性的社会研究者。在这个阶段,我拥有一位好的导师,获得了丰富的理论资源、独特的问题意识以及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成为一名学者做好了准备。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从事理论研究最重要的是形成把自己的所有观察对象都当成社会实践的意识,只要从这种意识出发,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就必然是理论性的,他也自然会通过其他理论研究者的研究来回答自己的理论问题。除此之外,没有什么方式可以教一个人去做理论。理论关注的是社会的运行方式,理论本身也是认识社会的一种方式。当一个人学会了这种方式时,他的所有认识就都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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