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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是如何实施“基本收入”的? | 微思客

微思客WeThinker  · 公众号  · 时评  · 2019-04-15 20:00

正文

荷兰“无条件基本收入”的实验方案

作者:Robert Van der Veen

译者:成福蕊

无条件基本收入制度,与政府现有审查型福利不同,是指将最低保障性收入无条件发放给每个人,作为居民的基本权利。

2019年”基本收入研究“杂志发表阿姆斯特丹大学Robert van der Veen教授对荷兰四个城市(特别是Utrecht)的基本收入实验(尤其是方案设计)的详细研究。 Robert van der Veen教授是最早推动研究”基本收入“的荷兰学者。


01

摘要


受几个城市基本收入实验的吸引,很多荷兰人认为基本收入的时机似乎已经成熟。现有福利法案规定,社会救助领取者必须证明自己在积极寻找工作并参加培训,而随机控制实验的目的是研究领取者在免除上述义务后,他们的就业、社会参与、健康及福利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实验还允许部分社会救助领取者保留大部分额外劳动收入,这能降低贫困陷阱的发生。这两个主要设计特征都接近无条件基本收入的本意。本文将这些实验置于更广泛的基本收入背景下,讨论其理论基础和政策启示。受现有法律框架约束,这些实验设计得过于局限,因此难以从中判断无条件基本收入代替现有社会救助机制的真正影响。但是,这些实验为未来实验指明了方向,人们有可能通过实验的途径比较基本收入和福利国家两种不同导向的政策效果


02

基本收入和荷兰实验

近四十年来,荷兰人不断讨论无条件基本收入,每次都被拒绝,每次又被重新提起。基本收入是个激进的想法,其吸引力更多体现在社会层面而非主流政治层面,后者与传统工作信条坚定地捆绑在一起。受几个城市基本收入实验吸引,很多荷兰人似乎认为基本收入时机已到。这些实验都发生在地方层面,除了正在进行实验的城市,很多其他地区也在考虑开展类似的实验。仅凭几个实验,当然无法实现全国性基本收入。但是这些酝酿三年之久的实验,能为未来社会政策提供很多基于证据的思考。

如人们理解的那样,基本收入是赋予一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一种社会权利,每个人每月得到相当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现金。这种权利在三个方面是无条件的,即基本收入发放与以下三个因素无关:


工作——从事任何有酬或无酬工作的能力或意愿; 现在或过去的工作表现;

经济状况——收入的来源和水平; 持有财富的种类和数量;

个人地位——年龄、家庭结构、居住地,无论是否在国内。


全额发放基本收入,将完全取代福利国家现存有条件的最低福利(包括税收福利和补贴)及社会保险给付额的最低部分。在那个最低水平上,全额基本收入为所有人提供充足的独立收入,作为一种普遍公民权的体现。全额基本收入声称具有两种政策优势。第一,有效预防贫困,通过易于管理的机制让更多低收入者自愿参与。第二,提高劳动力市场效率,基本收入为更加多元、灵活且非永久的工作合同提供了空间。在标准情况下,至少在荷兰福利国家中,基本收入由所得税融资。也经常有人提出负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和基本收入相互抵消后发放差额。但是,为了给低收入者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基本收入将提前一个月支付。引入全额基本收入的成本很高,因为给所有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远远超过目前有条件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开支。

基本收入水平能否持续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它会影响纳税人的行为。目前尚不清楚,在基本收入框架下,生产要素到底会对税率变化做出何种反应。在我看来,引入全额基本收入需要几十年的转型期,而不是几年。在过渡期内,基本收入与非现金型福利国家支出(教育、医疗、住房补贴等)同时存在,其可持续水平可能不足以覆盖基本需求所需现金,因此只能发放部分基本收入。此时,福利国家本身有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还将继续存在,补充基本收入的不足。

基于经济模型的预测还远无法解决上述复杂的不确定性。国家范围的实验——即一半人口发放全额基本收入,一半人口延续当前的福利国家政策——在法律和伦理上都不可行。事实上,实验必须在现有福利国家立法框架内分别处理基本收入的三重无条件——工作、收入和个人地位。现实中,这意味着实验只能考察基本收入对低收入者或失业者的影响,而无法包括中产阶级和富人。而且,即使对当前申请社会救助的人群免除工作义务并允许他们保留大部分劳动收入,仍无法与真正基本收入的影响相提并论,因为不同人群的收入能力不同。

既然无法给全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群发放全额无条件基本收入,显而易见的选择是设计更具现实性的实验。可以考虑对全部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无条件部分基本收入——这吻合基本收入独立于工作和收入的特征,但金额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者考虑仅对一部分人发放无条件全额基本收入,即给一部分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让他们免于工作义务和经济状况审查。总体而言,上述选择分别体现了荷兰实验与芬兰正在举行的国家层面的基本收入实验的差异。芬兰国家实验的基本收入水平是每人每月560欧元,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而荷兰城市基本收入实验中每人每月发放960欧元,与最低保障水平相当。两个国家的实验人群都是低收入家庭,荷兰选取的是社会救助接受者,芬兰选取的是失业津贴领取者和(或)社会救助领取者。而且,在两国实验中,研究问题主要是围绕基本收入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本研究关注荷兰实验,以评估地方政府实验的可能性及其对基本收入的重要性。


03

2015参与法案和实验发起

2015年1月,荷兰政府颁布了新的社会救助法——参与法案(Participation Act,简称PA)。此法突破以往立法,将管理社会救助的责任从中央转到地方。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对荷兰经济的持续影响,国家削减了社会救助预算。PA规定的申请条件更加苛刻,包括对找工作和提升劳动技能等活动的强制要求。此外,PA引入了一种重要的工作福利,即所谓的“服务换收入”(service in return)。在工作福利计划下,申请者必须履行一定的社会服务,目的是让他们做一些事情交换社会救助收入,而这些工作不一定真正具有“增加工作经验”的效果。尽管市政当局必须将这些条款纳入地方管理,但同时在执行这些条款时也拥有一定的自由度,我们后面将详述。在PA立法之前,工作福利已在大城市Rotterdam展开实验,这个2012年开始的项目叫Workpay,旨在测试其对社会救助领取者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运行三年后,工作福利被证明具有积极影响——领取率降低,劳动参与率提高。社会救助领取者并不欢迎Rotterdam的工作福利规定,但这个实验本身并未得到太多关注。

2015年引入PA法案后的前几个月,荷兰地方政府在制定他们自己的规定和解释方面拥有很大自主权。但是他们也不得不实施一系列详细的新规定。城市政府本身条件各异,加上当局对这些规定的态度不同,对法案褒贬不一。但可以负责任地说,不满意主要来自新法案的官僚负担和高执行成本。人们普遍感到,为了详细描述申请人的义务,社工很难采取灵活的融合(re-integration)策略。PA在地方政府和其弱势公民之间创造了一种不信任氛围。表面上看,主要原因在于PA法案过于详细的规定以及对申请者不守法的严格惩罚。由于规则和程序都是新的,很多决策都有很大的随意性,包括将人们分配到无报酬的服务岗位、纪律惩罚的使用,以及家庭人口的折算等。因此,这些决策经常被社会救助接受者认为带有主观臆断和羞辱性质。

幸运的是,PA包含一个“83条款”,允许为了实验目的而临时停止实施申请条件。实验的主要目的必须用于提高申请者流入有酬工作的机会并通过削减执行成本而提升法案的效率。PA法案第83条款很快引起科学家、地方政客(左派为主)和社会活动家组成的广泛联盟的兴趣。这个联盟希望研究基本收入的无条件特征产生的影响,为PA改革提供一种源于可靠证据的政策基础,也使基本收入在政治议程上的地位更加稳固。

基于地方政府对83条款的意愿,研究者最终提出在荷兰四个大学城举行实验,Groningen,Tilburg,Utrecht和Wageningen。目标是研究取消找工作要求和强制培训,并允许保留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之外的劳动收入比例后,人们工作激励会发生什么变化。此外,四个城市的研究团队认为,相关政府不应仅关注流动到有酬工作的人群的比例,还应关注申请者的健康和福利,以及社工的工作满意度等。这个广泛的研究议程与Rotterdam的工作福利实验只关注领取率与流动性形成强烈对比。

随着新实验的推进,目前最著名的是Utrecht,因为2015年春季媒体曾对其进行集中披露,《大西洋月刊》也发表了一篇相关文章。Utrecht实验被称为“找出可行方案”(Finding out what works)。Utrecht市和Utrecht经济学院花了两年时间进行设计。实验被官方描述为发放社会救助的另一种方法,而不是用政治上具有争论的无条件基本收入。这样很对,如同对国际媒体热情洋溢的报告的反应中所强调的,荷兰实验设计远非真正的基本收入实验,因为仅局限于社会救助家庭,而不是覆盖所有公民和永久居民。这当然是正确的。但如我之前所言,对全部人口实施包含三个无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基本收入实验研究,同时利用相应的税收激励进行现实模拟,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认为,有理由将Utrecht实验及荷兰其他城市举行的类似实验看作通往基本收入对经济行为及贫困家庭福利影响的潜在真正研究。这些家庭很明显受到福利国家两个主要条件的约束:工作意愿和经济状况审查。关键是实验蕴含的真正研究潜力到底有多大。理解这一点需要一些理论基础,需要明确地方实验如何严格受制于国家立法和行政框架,以及荷兰城市本身的多样性对实验设计的反应差异有多大。


04

新实验的理论背景

Groot和Veraat (2016)描述了荷兰实验的理论基础。本节我关注他们的论述,同时提供我自己的解释。行为经济学存在三个基于经验的理由,表明放松最低生活保障接受者的申请条件有利于他们的福利和再就业。第一,Mani, Mullainathan, Shafir和Zhao (2013)研究发现,身处贫困状态具有的先占效应(preoccupation)阻碍人们的认知功能,因为与贫困相关的忧虑消耗人们的精神资源,导致贫困者无力规划其他任务(Mani et al., 2013, 976)。这个研究说明,社会救助申请者不仅为贫困忧虑,还必须履行很多其他任务,不仅包括证明自己在寻找工作,还包括遵守社会救助项目要求的许多融合(re-integration)规则。总之,根据此项研究,“填写冗长的表格,准备漫长的面试,辨别新的规则,或对复杂的激励做出反应,都耗费申请者的认知资源。”(Mani et al., 2013, 980)。因此,降低社会救助项目相关规则的强度,能释放人们的精神资源,关注于有限资源中寻找脱贫之法。

PA法案规定,申请者及社工都必须遵守复杂规则的指导,这引出了弱化规则对结果更有利的第二个理由,即著名的“互惠和公平考虑(concerns of reciprocity and fairness)”,其一系列发现包括背离标准的自利动机和经济人行为假设。具体情况下,这些考虑导致合作还是抵制,取决于人们对“他人是否公平对待自己”的认知。尽管“非标准动机”是在自愿互动背景下提出的(Fehr & Schmidt, 2000),但在法律约束下的最低收入机制中也同样存在,此时,管理者和申请人之间有明显的权力不对称。减少这类机制的规则强度,减少对违规导致的过度惩罚的担忧,能增加申请者和社工双方的合作意愿,发挥机制促进申请者重返劳动力市场、提高社会参与的总体目标。根据互惠/公平的论证逻辑,更宽松的体制能降低人们对不公平惩罚的疑虑,因此加强信任关系,管理者和社工学会更多地依靠客户的诚信,而不是假定每个人都有自我追求卸责的趋势。

依靠人们的诚信,可能看似幼稚。但是行为经济学的第三个洞见为其提供了进一步的基础。一系列研究表明,人们的内在动机,不仅倾向于遵守官方规则,而且超越单纯的自利,与他人自愿合作(Frey & Jegen, 2001)。总之,Utrecht实验所基于的行为经济学框架表明,减少规则强度的社会救助能提升申请者的福利,让他们更容易重回劳动力市场,从事社会生产活动。通过释放精神资源,基于公平对待的相互期许创造信任氛围,从内在动机中发展出更多的合作。

我认为,这个框架也表明,如果PA法案下寻找工作和提升技能的规定能够被真正的帮助所代替,真正满足个人的需求,那么社会救助带给人们的福利也会提升,人们也会更加合作。上述讨论不仅关乎减少基于规则的处理方法,而且关乎让所执行的规则对个体更加有利,与个体的具体需要和能力相匹配。这是值得强调的一点。因为减少传统福利国家安排的条件性,总体上是朝着基本收入的方向前进。虽然基本收入与非强制性安排相一致,但并不意味着基本收入本身就能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因人而异的融入劳动力市场的计划。在荷兰实验中,这最后一种帮助贫困者的方式成为调查的要点,它是一种在概念上并不依赖于基本收入的政策工具。

在讨论减少或放宽社会救助规则时,必须区分免除申请者融入社会的规则(找工作和培训)及阻碍他们获得净收入的规则(福利抵消率,PA法案下将近100%)。减少PA法案的规则强度,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每月最多发放960欧元的收入,取消工作审查;二是实际补偿的救助资金不受经济状况审查。真正的基本收入两者兼有。Groot 和Verlaat(2016)描述的行为经济学洞见主要关注了放松工作审查的效果。而人们对取消经济状况审查的后果的理解,仍来自于标准的理性选择经济学模型。降低贫困者收入的有效税率能减少贫困陷阱,因为它释放了找工作的自利驱动。

但是,在贫困妨碍认知资源的前提下,基于两个理由,放松工作审查和放松经济状况审查两者的效果可能会互相增强。第一,放松工作审查意味着减少对申请者的生活干预,二者结合会强化他们通过工作获取收入的自我激励。随着工作审查不再严格,申请者有更大驱从事有酬工作,而不依赖社会救助制造的强制懒惰。因为贫困者有更多的精神资源去争取获得收入的机会。行为经济学框架的第一个含义支持标准观点,即基本收入的实际自由吸引贫困人群依照自己的判断进入劳动力市场。第二,这个框架还有一个独立于基本收入的含义,但是与荷兰实验息息相关。减少经济状况审查,同时在自愿的基础上,对找工作、自雇和社会参与提供个性化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会强化减少经济状况审查带来的物质获得动机。量身定做的帮助在两方面具有驱动效果,一是对申请者履行融入社会的义务方面提供认知支持,而是通过扶持他们与社工之间的信任氛围发挥作用。

上述理论基础可以归结为荷兰实验的核心理论。这个核心理论与PA实验的关系总结如下。在社会救助参与者样本中,与随机抽取的控制组相比,下面三种干预对实验主体的福利、劳动力市场或社会参与指标预期都有积极影响:


免除义务 (Exemption, E):免于现有“融入社会的义务”,不强制实验者寻找有酬工作或参与标准化的融合计划,但他们的确可以选择参加标准化的就业服务和培训;


定制培训 (Intensive coaching, IC):除了标准化的项目外,实验者可以参加量身定做的融入社会的服务。是否参与这些额外活动是自愿的;


财务激励 (Financial incentive):如果参与劳动力市场,实验者将获得比PA法案规定比例更高的净收入。


基于上述干预,具体实验设计取决于地方环境,包括社会救助人口的构成,城市或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前景,以及现有市政采用的PA规定细节。如果实验设计合理,根据核心理论,受到一种干预(E, IC或IF)的实验组理论上应该比控制组表现更好。而且,受到多种组合干预(两种或三种)的实验组应该在指标上表现得比单一干预的实验组更好。


表1 基于核心理论的单一干预预期效果


实验组


控制组

基本收入无条件

工作

E

>

C

经济状况

FI

>

C

个人地位

-



培训方面

自愿、量身定做

IC

>

C


图例: C代表控制组;E代表免除义务;FI代表财务激励;IC代表定制培训;>代表劳动力市场和福利相关指标表现更好。


2015-2017年的准备阶段,四个城市中参与实验的大学之间密切合作,在随机实验中开发他们专门的设计方案,所有大学都招募社会救助领取者志愿参与为期两年的实验组。 虽然略有差异,但这些城市基本上遵循上述有效干预的核心理论。然而,各个城市的真正实验却出现了其他方面的差异。

因为与此同时,国家社会事务与就业部(Ministry of Social Affairs and Employment,以下简称部委)发布了重要法律管理障碍。此举是为了对全国的实验框架进行引导,要求尊重PA法案的总体目标,同时满足保守派政客的想法,他们认为目前规划的实验是从后门引入基本收入。下面将论述,不同城市在实验设计中对此做出的不同反应。


05

工作福利要素的政治性介入

所有实验必须遵守所谓的PA-Annex,此附加条款于2017年4月1日开始实施。 这个法律文件是PA法案第83条款的附件,专门用来规范各种实验。 2016年,在下议院的合约签订和听证会上,四个城市及其大学研究者和部委针对附件条款进行了激烈讨论。 最终附件条款是长期论争的结果。 部委对实验施加了限制,市政最终自2017年5月1日开始允许申请实验。 大学提出了几个激烈的反对理由,但是都很难被采纳。 开始,仅有25%的市政可以申请不超过两年的实验(即使PA法案的83条款中允许进行为期三年的实验)。 对合格申请者也有严格的限制: 市政必须确保PA的工作福利在地方得到实施——也就是“服务换收入”条款。 对有些城市而言,这是一个麻烦的规定,因为与Rotterdam完全不同,这些城市无论在政策上,还是理论上,都反对工作福利。 首都阿姆斯特丹就是一个典型,Utrecht也一样。

在设计方面,PA-Annex对激烈争论的四个条件进行了限制。第一,被随机指派到控制组或某个实验组的申请人(征得本人同意)必须在整个实验过程中都留在那个组内。不能遵守这个条件的人,将受到PA法案的惩罚(支付救助金额的30%作为罚金)。第二,所有接受免除义务干预的实验组必须在六个月后接受首次监测,一年后接受再次监测,检验他们是否积极寻找有酬工作。一年后无效果,可能导致实验主体无法继续接受资助,并可能施加惩罚。因此,与前面描述的无限制的免除干预E不同,部委只允许部分免除(Partial exemption, PE )。四个城市的大学研究者在给部委的信中指出,这一规定让实验很难检验其理论假设。

第三,PA-Annex要求任何包含免除干预的实验组必须预先保证参与至少相当于两倍标准的城市融合义务。IC干预是额外提供的自愿参与的量身定做培训,而免除干预组要强制履行标准义务双倍的活动,例如准备工作面试,参加“服务换收入”小组,或向社工报告等。所有这些义务活动都受到常规监测和惩罚规则的约束。我称之为PA-Annex带来的新型干预“强化义务”(Intensified duties, ID )。根据PA-Annex的描述, PE ID 不会在一个实验组同时发生。

由于第二和第三个限制,所有实验必须包含至少一个 ID 和一个 PE 干预实验组。这体现了大学研究者所提出的复杂性,但同时也提供了他们所没有意识到的机会。根据核心理论,相对于控制组,干预 ID 应该体现出负面效应,由于其额外义务和惩罚必定消耗更多的精神资源,创造更多不公平对待的机会,削弱与社工的合作,挤出实验者找工作和融入社会的内在动机。从伦理视角看, ID 干预的结果是可疑的,尤其当主体被迫在两年实验期内履行约定附加工作的情况下。但是从科学视角看,将 ID 干预投入实验可能是个好办法。核心理论显示, PE 干预的实验组应该在劳动参与、健康和福利等不同方面的表现均好于控制组,尽管工作和融合义务都是部分免除。如此传递,相对于控制组, PE 干预组的表现一定好于 ID 干预组。因此,附加条款要求将 ID PE 放入实验设计,让我们可以测试效果的连续性: PE >控制组> ID 。由于某些“融合义务”可能包含PA“服务换收入”条款下履行的义务,这三种理论的排序可以被看做从无条件最低收入这个极端到完全工作福利的另一个极端的连续范围上的分段。后面我们将回到这一点。

但是,大学研究者确实提到利用这个附加机会测试核心理论存在的一个困难。实验设计中包含 ID, 可能致命地削弱对申请者的吸引力,毕竟假定他们自愿参与。冒着承担两年双倍融合义务的风险,可能创造出巨大的选择问题。同时,附加条款要求实验组直到最后都有严格的义务,受到惩罚的危险看起来更加真实。

最后,PA-Annex施加了第四个设计限制:严格限制超过社会救助的收入。申请者可以在实验两年期内保有50%的收入,但最多不能超过每月199欧元,PA要求只能在六个月内保有25%的收入。保守政治家坚持,200欧元的上限意味着确保一种“公平条件”,如果超过这个数额,社会救助接受者就可能获得比不接受救助的全职最低工资者更多的收入。如此,上述FI财务激励干预提供的刺激明显下降。因此,如果想研究PA-Annex条款下消除贫困陷阱的效果,只能观察到引入非常弱的财务激励的影响(Weak financial incentive, WFI ),这与全额基本收入提供的激励相去甚远,基本收入对额外收入的抵消率是零,而且没有上限。即使所得税率可能比现有体系高很多,但全额基本收入下就业带来的财务激励远远大于PA-Annex条款


06

城市的反应:反对或绕过PA-Annex

如上所述,部委对实验的最终约束在2017年4月写入PA-Annex条款前进行了激烈讨论。城市有充分时间预料到结果将令人失望,他们寻求绕过限制或公开挑战这些约束。具体采用了两种方式:直接向部委申请,修改或不遵守PA-Annex对PA法案83条款的限制;或者,拒绝做出申请,而是寻求在合理解释的PA法案本身实施地方实验的法律依据,以此来绕过PA-Annex条款,避免与部委发生直接冲突。

最初的三个行动者Groningen, Tilbrug和Wageningen,都成功选择向部委申请,拒绝对免除干预实验者施加约束,即 PE ID 。大学研究者早期给部委的信中也提出了反对约束的科学依据。经过几轮讨论,这三个城市的最终设计可以视为无限制的免除干预和自愿接受量身定做的定制培训干预,即很接近上述E和IC。这是2017年夏季部委经过长期讨论的结果。部长Klijnsma反复强调,实验项目负责人在执行PA-Annex时应留有余地,研究者也顺势利用这个机会。比如,Utrecht的最终设计中,没有要求免除干预的参与者每六个月必须向社工汇报。只要打电话询问现状即可,对于不积极找工作的人也没有施加任何惩罚。

继续介绍对附加条款的直接反应方式。所有城市都感到他们必须接受 WFI ,即额外收入上限。但是,Tilburg认为,PA法案根据个人参与劳动力市场的前景不同,允许赋予额外财务激励,只要每个人每年不超过2400美元即可。部委咨询了它的方法论委员会,由拥有很强建议权的科学家组成。委员会拒绝在实验中引入额外收入。但是后来,2017年7月Tilburg的最终方案中没有采纳委员会的建议,Groningen和Wageningen也同样如此。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城市想尽办法克服了PA-Annex最困扰的条款。

看到与部委沟通的优势,两个新城市Nijmegen和Seventer后来也采取了这种直接申请的方式,并及时获批,它们于2017年10月左右开始招募实验组和控制组。紧接着到12月, Utrecht又改变策略紧跟其后。城市对抗PA-Annex的能力还体现在另一个方面,即最终所有被部委批准的实验都不再严格要求参与者整个期间必须留在一个组别。

现在讨论另一种方式,即规避附加条款的限制。在城市与部委协调的过程中,PA规定的资格条件——“服务换收入”条款发挥了特殊作用。这个条件有明显的问题,因为城市在实施工作福利方面有很大自由度,但对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工作福利方法也持非常不同的态度,比如Rotterdam是工作福利的主要支持者,而Utrecht和阿姆斯特丹则是主要反对者。

先说Utrecht。在PA-Annex颁布之后,该市决定绕过对免除干预和个性化干预施加的约束,绕过附加条款限制。Utrecht启动了PA法案的18.1条款,该条款认为,社会救助及附带的义务可以根据个体接受者的情况和能力进行微调。法律专家声称,这个简短而颇具一般性的条款为自由使用免除义务干预E和定制培训干预IC提供了根据,而不必应用PA-Annex规定的实验条款。此外,Utrecht还接受了更严格的财务激励干预方案,即兼职收入的抵消率比附加条款规定的 WFI 更高(PA允许社工根据个人行为和工作能力批准保有25%的额外收入,但每月不能超过200欧元限额,保有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

2017年4月,实验准备就绪。但是自由保守派自由党对实验的法律基础和Utrecht施加工作福利的意愿提出疑问,部长Klijnsma介入,阻止了实验进程。Utrecht推迟了实验日期,重新考虑回到直接路线,在PA-Annex条款下重新申请。但在那个时候,这条路已经很难走,因为人们对“服务换收入”条款产生了明显的冲突。Utrecht城市委员会首先必须解决这个冲突。在大多数人反对工作福利的情况下,后来不得不与部委达成协议,找到一种可接受的方法,至少名义上遵守PA。

最后,经过数次沟通,政府又征求了宪法机构的正式意见,最终Utrecht和部委达成“软协议”。城市实验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对申请者施加“服务换收入”条款,同时拒绝将工作福利作为一般性政策工具。在此基础上,按照PA-Annex附加条款的规定,Utrecht以略简化的版本重新申请。如上所述,该申请在2017年12月通过,Utrecht在2018年2月开始实验。

阿姆斯特丹对PA-Annex要求的资格条件也做出了不同反应。2017年4月,阿姆斯特丹申请反对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和Utrecht很相似,阿姆斯特丹的政治家大都在开始就反对工作福利条款,而且比Utrecht更强烈。2015年,PA公布后不久,当地一位议员Arjan就宣布“服务换收入”条款是申请者的自愿选择,不是必须条款,其选择权归城市自己掌握,也就是说取消了这个条款。因此,部委将阿姆斯特丹视为公开的政敌。但是它不想发生正面冲突。

然而,几个月后冲突发生了。阿姆斯特丹城市委员会通过一项动议,拒绝部委试图改变其对自愿工作福利规定的任何压力。动议认为,部长Klinjsma坚持的工作福利“是他自己都不承认的,他允许在某些实验中取消这一条款,完全是闹剧”。Arjan接着宣布,他要寻求法律支持,在附加条款之外进行实验。目前,没必要在政治辩论中开炮。尽管荷兰新的自由派和基督教民主党联合政府对实验毫无怜悯之心,但自由派部长承诺要继续实验——这也难免,因为联合政府的组建要从5月持续到10月。2018年1月,新国务卿Tamara van Ark宣布,她希望阿姆斯特丹实验继续下去,但是会继续就“服务换收入”条款与相关城市进行沟通。

2018年2月,在荷兰3月市政选举前夕的敏感期,阿姆斯特丹以不太公开的形式发起大量招募运动,邀请城市40000名全体社会救助申请者参与“阿姆斯特丹社会救助实验”。邀请函给出了明确的激励:每个参加者可申请PA-Annex弱激励条款 WFI 下的额外收入(每月不超过200欧元,抵消率50%,为期两年)。实验目前已经就绪,3月份已有1500多名参与者进行了登记,2018年7月31日截止日期之前还会有更多人加入。

阿姆斯特丹实验比较了免除干预(仍有融合义务)和定制培训干预(更像ID而不是IC)与仅保留财务激励的现有政策的差异。因此,需要再单独建立控制组。2月1日的邀请函中没有提及对控制组的招募,后来的文件中也没有提及。

阿姆斯特丹大学应用科学小组想在两年实验期后继续跟踪参与者。2019年1月我写此文时,阿姆斯特丹项目运行正常,未收到任何官方评论。这明显意味着,强制实施工作福利这个资格条件并没有部委最初想要的约束效果。随着其他几个城市也陆续设计自己的实验方案,超越PA-Annex条款似乎已经成为常态。首先是Almere市,希望通过实验比较控制组和一个不完全免除实验组及两个定制培训实验组的不同效果,后两个组其中一个提供标准 ID 服务,另一个提供量身定做的IC咨询服务。接着是Apeldoorn联合两个其他小社区组成实验团队,由Tilburg大学监督。这个简单实验仅包含一个不完全免除实验组和一个带有个性化服务的定制培训实验组。有趣的是,这三个社区实际上是从其他城市招募人员。2018年3月,Apeldoorn邀请其他城市和村庄的申请者登记并加入实验。这些实验规模相对较小,没有财务激励干预。但在我看来,它们恰恰与PA-Annex框架内运行的阿姆斯特丹及其他城市精心设计的实验相得益彰。城市的实验设计总结为表2,依然采用了缩写符号,粗体代表PA-Annex条款下的新干预。需要注意的是,表2中不同干预的打分,尤其是免除义务及定制培训,还有角标显示的背离因素,一定程度上带有判断性质。再者,相同的分数含义也可能略有不同,取决于PA在每个城市的执行情况。


表2  荷兰城市实验设计总结

城市

实验组

PA-Annex 条款内

Groningen

E

IC

WFI

选择:E, IC, WFI

Tilburg

E& WFI*

IC


E&IC& WFI

Utrecht

E

IC


WFI

Wageningen

E

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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