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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医生不搬运患者致其死亡?法院判了:医院无责

丁香园  · 公众号  · 医学  · 2024-10-30 19:55

正文

近日,一则「120 不愿抬患者下楼致其死亡」的法院判决火遍了全网,也引发了医护人员们的热烈讨论。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该判决中,一名 93 岁患者在家中不慎摔倒,家属拨打「120」求救。急救中心调度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出诊医生初步判断患者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经患者家属协助,患者被转运至救护车进行救治。

患者所住小区距医院只有 200 多米,但到达医院前后经历了近一个小时;在治疗过程中,三位患者家属均签署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患者于当天下午 4 点出院、回家 4 天后去世。

患者死亡后,争议由此产生:患者家属认为错在「急救人员拒抬患者下楼」,医院认为医护本无「搬运患者」的责任。

在丁香园社区,医疗用户们也对此讨论热烈,面对患者家属的类似的诉求,不少医生认为无法满足。

图源:丁香园社区


120 拒抬患者下楼?有人无责,有人停职


在这个诉讼案例中,家属认为「急救人员不愿协助原告抬患者下楼,严重延误了患者的救治时间」,入院后多次更换沟通医生,影响了治疗过程,最终导致患者死亡,于是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并索赔上百万元。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面对患者的诉求,医院认为此次出诊完全符合要求并积极配合抬患者,反倒是家属延误了时间。

根据医院解释,患者 93 岁,住在老旧小区 4 楼、楼道狭窄。120 出诊配备医生、护士、司机各一名,符合要求。抬病人下楼需要家属配合,但被告家属 20 分钟才到达现场,期间医生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血压稍下降,未出现病情变化,不存在延误和不愿配合协助患者下楼。

最终,在 23 年 7 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医院无责。该判决一石激起千层浪,医生们纷纷表示「抬病人确实不是急救人员的义务」。

无独有偶,在今年 2 月,高度类似的事件也火上了热搜。

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家属要求两名 120 工作人员抬病人下楼,急救人员称「我们抬不了,我们腰间盘(不好)」。家属则反问:「身体不好能干这活?」

家属认为,前两次 120 来了之后都有人抬了,为什么这次不能抬?

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目前正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工作」,但与此同时,两名涉事医生被停职。

图源:极目新闻

同样的事件,却走向不同的结果,在此类医疗情形下的患者,到底该由谁来抬?


「消失」的医疗救护员

实际上,在院前急救环节中,还有一个常被忽视的角色——医疗救护员。

根据我国《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除了医师和护士之外,还包括医疗救护员。在这一分工中,经过培训考核上岗的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搬运、护送患者等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

在 2017 年 3 月起实施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担架员」这一岗位。其中指出: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具备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的能力。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截图

设置了岗位,但不代表这一岗位上有充足的人手。


一份研究调查显示,东南地区某省救护车出诊无担架员占 66.05%。而在常住人口超千万人的北方某市,该市急救中心只有 12 名担架员,平均年龄 47 岁,均为劳务派遣。

「绝大多数新招的担架工,跟急诊上一天班,第二天就走了,有一个担架师傅就已经很幸运了。」丁香园社区医生留言道。


研究认为,因正式编制门槛高、自身学历低等原因,担架员不能成为正式编制人员,劳务派遣方式决定了其收入水平低,同时劳动强度大、职业发展空间小等因素,担架员从业积极性不高,招用困难、来了留不住,导致了各地担架员的配备不足。

按《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要求,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担架员,但暂未规定具体每车几名担架员。在患者的现实需求下,担架员岗位的人员缺口问题显得更为严峻。比如,即使随车 4 名人员,但在老旧小区仍难以护送患者下楼。

据北京市大兴区一名网友反映,去年 8 月,家里老人突感不适,她拨打 120 求助时反复说明家住无电梯老旧小区,需要急救车配足人手抬患者下楼。但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表示,四人里只有两个人能抬人,还需要患者家属再另外去找两个人。最终,在居委会的帮助下才顺利护送患者入院。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谁来搬运患者:责任需进一步明确

对于本次的判决结果,不少医疗用户表示赞同,认为「可以帮忙,但那不是义务」。

还有用户则表示自己面对这样的情况,常常陷入两难:不抬耽误抢救时间,抬了又伤腰。一位急救医生曾在 4 年前因抬昏迷患者不慎扭伤腰部、此后腰痛反复发作。

图源:丁香园社区

根据现有的规定,医护是否应该搬运患者,尚没有答案。

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医疗救护员的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但对于医师、护士是否有责任、有义务搬运患者,并没有明确列出。


图源:《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而在实际救护过程中,面对院前急救担架员缺乏这一共同难题,医务人员常常都会选择搭一把手。「无论是从治病救人,还是帮助有困难的人的角度,我们都应该去协助搬运患者。」张元春说。

「急诊患者病情多样,呕吐病人需要侧卧搬运,有的病人需要坐立位搬运,这些都需要根据病情来决定。」曾在北京急救中心工作的张元春介绍道,「面对不同病人的需求,光一个担架员实际上是没有办法胜任的。因此,医务人员在治病救人的这个环节中,也会需要参与到搬运工作中来。」


除了医生们自己顶上担架员的岗位缺口,为了能快速、顺畅地运送病人到救护车上,实在缺人手时,患者家属、小区保安、装修工人、废品回收站工作人员等都是张元春和同事们求助的对象。


只是,无论是搭把手的医务人员,还是现场临时救急的普通人,面对复杂的楼道环境,光有力气和人手并不一定能保证患者安全。


「窄陡楼梯、难拐弯,只能容两个人抬。」重症医学科医生李山(化名)在急诊干了 5 年,在一次出诊中,他和同事需要把一名 170 斤的糖尿病患者从 8 楼抬到 1 楼。在楼梯拐弯处,由于楼道过于狭窄,担架必须举过头顶才能通过。高高举起的担架差点滑下楼,但幸好李山「反应快,死死顶住」,才避免了危急情况的发生。


除了自己可能无法保证患者的安全,还有部分医生还担心在此过程中,无法同时兼顾搬运和抢救。

图源:丁香园社区

在张元春看来,对于已经在院前急救工作多年的医生来说,他们会想尽办法护送患者顺利达到医院,但更期待的是让「搬运患者」的责任与义务明晰下来。

毕竟,「对于整个 120 团队来说,搬运患者确实是急救工作中必备的一部分,但并不意味着这就是急救医生一个人的职责」。

策划:sysoon、carretera|监制:carollero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参考资料:

[1]https://www.ctdsb.net/s546_202402/1110006.html

[2]陈兵,张宇杰,林才经,等.福建省救护车出诊相关人员现状的调查[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16, 25(002):256-258.DOI:10.3760/cma.j.issn.1671-0282.2016.02.026.

[3]张玲妍,王淑先.院前急救担架员配置及社会化服务方式探索[J].中国卫生产业, 2020, 17(5):3.DOI:10.16659/j.cnki.1672-5654.2020.05.039.

[4] https://v.douyin.com/iNtdWK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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