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争议不决之事,随《规划》出台而尘埃落定。
(1)金融科技,算什么?
面对经济下行、金融防风险的复杂局势,新金融一度出现污名化迹象,连带金融科技赋能也受质疑,给从业机构带来不确定性和压力。
《规划》明确提出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给金融机构的科技转型吃了定心丸,也给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输出吃了定心丸,有助于引导全行业集中精力发展金融科技,降本提质。
(2)金融科技融于金融,金融科技能否独立于金融?
《规划》开篇就给出金融科技的定义: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该定义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6年提出,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关于金融科技的定义很多
(表明仍存争议)
,《规划》选择了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界定,并强调该定义“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为业内尚存的争议——金融科技,是金融还是科技——下了定论:即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由技术驱动,却不等于技术。既然是金融创新,必然要受金融监管。
这些年,随着互金巨头转型金融科技公司,策略重点从金融产品转向科技输出。银行业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把科技输出职能独立出来;大的互金巨头,也在刻意区分业务板块和科技板块。科技赋能于金融,也隐隐有了科技独立于金融之意。
央行对金融科技定义的选择和强调,等于向市场重申: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在监管射程之内。
(3)开放银行,目的还是工具?
2018年以来,开放银行成为行业热词,个别银行通过开放银行模式获得业务层面的成功,引发行业效仿。《规划》中并未出现“开放银行”一词,只是在“(九)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小节中,鼓励银行业:
“借助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将金融业务整合解构和模块封装,支持合作方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自行组合与应用,借助各行业优质渠道资源打造新型商业范式,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构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开放API和SDK,是国内开放银行实践的典型模式。这段话,其实在讲开放银行,不过也只是将其视作“拓宽金融服务渠道”的新模式而已,是一种工具定位。
实践中,很多银行却只是盲目跟风,为开放而开放,错把工具当目的。
正如佛家经典所云,“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别人指月给你看,你却错把手指当月亮,盯着手指看,既误解了月亮,更误解了手指。
所以,开放只是手段和表象,归根结底,银行转型要回归到经营提升上来。
(4)条码支付互联互通,中小支付机构迎新机遇
支付APP林立,每家一个二维码,消费者深受不能互认互扫之苦。比如明明云闪付有支付立减活动,偏偏煎饼摊只接受支付宝和微信。其实,断直连启动后,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在技术端变得可行,市场中就不断有人提出相关动议,只是在顶层设计层面缺乏统一规划。
《规划》在“(十四)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小节明确提出:
“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
考虑到这是三年规划,意味着
2021年之前,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或将落地。
条码支付互联互通之后,中小支付机构不必再受场景不足之苦,拓客有了底气;消费者也不必被强势支付工具捆绑,无论选择哪个支付工具,都不必担心场景方不受理。
当消费者有了实质性的选择自主权,届时,提现收费、信用卡还款收费,便会从留住用户的手段变成驱离用户的工具,支付免费时代,或将重新开启。
政策解读,就靠琢磨。有些话没明说,但字里行间,似乎能隐隐摸到一些信号。当然,是不是瞎琢磨,就见仁见智了。
(1)BigTech(巨头型金融科技集团),要限制,也要扶持
在近期曝光的一次讲话中,前央行行长周小川谈到:
“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赢者通吃’会导致竞争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监管部门要防范和应对‘赢者通吃’的负面影响。……如果用倾销和补贴的办法来抢占市场份额,先实现自己成为‘赢者’,然后再把其他的竞争者打掉或兼并掉,这种做法会导致不公平竞争,有可能造成重大的市场扭曲,事后会造成损失。这个损失一般在实业界可能比较有限,譬如在共享单车市场。但如果发生在金融界,这个损失恐怕会到难以承受的地步,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赢者通吃”、“市场扭曲”、“金融危机”,这几个词很快点燃市场情绪,BigTech
(巨头型金融科技集团)
成为市场热词。
借助金控监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市场猜测,监管可能会对BigTech采取一篮子监管措施,以纠正“赢者通吃”和“市场扭曲”。不过,《规划》又释放了另外一种信号。
在“发展目标”中,《规划》提出
“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并强调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
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给足时间,四大行或可担此重任;但《规划》给定时间是2021年,距今不足两年半,靠四大行转型显然来不及,靠谁呢?只能是当前的金融科技巨头。
为实现《规划》目标,BigTech赢者通吃的畸形格局要纠正,金融科技巨头的创新发展也要扶持。
(2)助贷,或迎来宽松监管环境
2017年以来,助贷连接资金方和场景方
(流量方)
,助力资金和流量双向跨界融合,催生了消费金融大风口。但助贷的发展,也催生了一些乱象:
如个别城商行,在属地化经营原则下,只能做本地的业务,借助助贷,变相经营全国的业务;
如个别现金贷平台,没有放贷资质,借助助贷引入银行资金,变相做了放贷业务;
如一些大数据服务公司,没有征信牌照,却以助贷的名义做着征信的事情;
更有甚者,一些银行把核心风控外包,甘心蜕化成资金管道;
……
助贷,以分工细化之名,让监管套利变得更容易。此外,助贷的发展,模糊了金融边界,给基于牌照的金融监管带来挑战。如当一家家互联网非持牌机构,以助贷的方式,成为一家家中小银行最核心的客户、风控和科技供应商时,不持牌却胜似持牌,此时基于牌照的监管模式将不再奏效。
所以,监管对于助贷,一直保持警惕。先是在2017年底的现金贷新规中明确了助贷的业务边界
(不准碰核心风控)
,后又在2018年流传于网络的联合贷款征求意见稿中,果决地限制助贷的地理边界
(不许跨区域经营)
。
不过,助贷是新形势下金融产业分工细化与合作深化的外在表现,也是现阶段金融科技输出的主要载体。限制助贷,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中小金融机构的转型动力。
中小金融机构,缺科技,更缺流量,既要科技,更要流量。金融机构致力于零售转型和科技转型,但任何组织都有历史惯性,换个角度就是组织惰性,转型就是要打破这种惰性,让新模式动起来。靠什么打破呢?不是口号,不是鸡血,而是业绩。
要助力金融机构转型,需在输出科技的同时输送低成本、高质量的用户,助力金融机构实现初始的业绩增长。以此为推动力,打破金融机构惯性,新模式才能动起来。运动的东西自带惯性,科技转型慢慢就上轨道了。所以,成功的科技赋能机构,既输出科技,也输出流量。
在这个意义上,助贷与金融科技输出难以简单分离,从推动金融机构转型角度考虑,需对助贷模式及其负面影响有更大宽容度。
(3)监管沙盒,或将于近期推出
监管沙盒,由监管和市场机构共同营造可控环境,为新技术落地实践提供实践、试错的机会,在国际上已属成熟的实践探索。相比传统监管手段,监管沙盒模式能够较好地实现创新与风控的平衡,体现了监管对科技创新的呵护。
前些年,国内新金融创新过于活跃,乱象不断,监管重点放在集中整治上。现阶段,除P2P整治还留有尾巴
(备案尚未落地)
,其他领域均已步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此时,创新与发展被提上日程,《规划》的出台恰逢其时。
《规划》明确了科技创新的边界和发力方向,提出了16字原则,即“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尊重科技发展的开放性,引导创新资源重点发力普惠民生领域。而对“安全可控”原则的强调,或许标志着监管沙盒试点将在国内开启。
《规划》在“(十八)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小节中谈到:
“综合实际业务场景、交易规模等深入研判新技术的适用性、安全性和供应链稳定性,科学选择应用相对成熟可控、稳定高效的技术。充分评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完善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应急处置等风险补偿措施,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新技术试点验证,做好用户反馈与舆情信息收集,不断提升金融产品安全与质量水平。”
就这段话而言,某种程度上就是再谈沙盒监管机制。中国版监管沙盒机制,已在不远处。
(4)鼓励大行发力超级APP
在“(十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小节中,《规划》提到:
“探索轻型化金融服务模式,打造对内聚合产品与服务、对外连接合作机构与客户的综合性金融与民生服务平台,发挥客户集聚效应,降低金融服务边际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与社会公共服务效率。”
这段话,本质上在讲超级APP——定位于生活服务平台的超级APP。金融科技巨头已经搭建了超级APP,如支付宝、云闪付、苏宁金融等,都已是典型的生活服务平台,支付宝更是早在2015年就确定了生活平台定位,走上开放连接的生活场景拓展之路。
反观银行业,招商银行在拓展生活场景方面走在前列,但相比金融科技巨头,仍有差距;其他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大行在内,其超级APP转型之路仍难言成功。
现在《规划》鼓励银行发力超级APP,问题是,生活服务平台也有入口效应。用户不需要太多入口,往往是先入为主,所以搭建入口是典型的“一步慢、步步慢”。银行发力超级APP,已然一步慢,接下来会不会步步慢呢?前景不太乐观。
(5)企业版数字货币,依旧无望
金融科技领域,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是大热门,Libra白皮书的发布、沃尔玛数字货币专利的披露,更是把互联网巨头发行数字货币推上舆论风口。
不过,无论是区块链还是数字货币,《规划》都只字未提,只是在“(八)健全网络身份认证体系”小节中隐约谈到区块链技术:
“综合运用数字签名技术、共识机制等手段,强化金融交易报文规范管理,保障金融交易过程的可追溯和不可抵赖,提升金融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和完整性。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优化金融交易可信环境方面的应用,稳妥推进分布式账本等技术验证试点和研发运用”。
这表明,未来三年里
(2019-2021)
,监管仍鼓励金融机构自行探索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应用,却也并非政策重点
(或许与区块链技术自身成熟度有关)
。至于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已是“呼之欲出”,市场机构自行探索发币,仍看不到解禁迹象。
其实,ICO新规后,除了央行数字货币,国内市场一直对加密数字货币持高压态势。不过,类似Libra和沃尔玛币这样的稳定币,没有投机属性,借助巨头自身的影响力,在跨境支付层面具有较强的渗透力。当前,人民币国际化成果初显,但仍前路漫漫。而国外互联网巨头发力数字货币,又给人民币国际化增添了新的变数。
在此背景下,国内数字货币探索策略其实可尝试进行调整,官方层面由央行加速推动法币数字化,市场层面,未尝不能放开企业进行可控的数字货币试点。
作为顶层设计,《规划》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夯实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规划》提及二十七项重点工作,不少工作着墨点都是基础夯实。这里不面面俱到,只关注两点。
(1)打破数据孤岛,突破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制约
小微金融,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也是当前金融行业重点发力方向。在全行业努力下,取得了明显进步。如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 1.2 万亿元,同比多增 6478亿元;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 6.82%,较 2018 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 0.58 个百分点。
但症状缓解不等于治本除根,要除根,仍要从数据着手。
小微企业融资难,难在风控;风控之难,难在数据。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只有3年,跨过这个坎,有望晋身大中型企业;迈不过去,就死掉了。对银行来讲,面对平均只能活3年的群体,风险管理就很难办——在3年时间里经历生老病死,企业经营状况半年一小变、一年一大变,很可能申请贷款时一切正常,贷款刚发放,企业就由盛转衰、行将就木了。
所以,做小微金融,贷前调查很重要,贷后管理更关键——要实时追踪企业经营状况,对于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应对。但贷前调查就已不易,实时监测更是难上加难。淘宝、苏宁等平台企业,对线上商户可实时监测,包括银行在内的大多数金融机构没这便利条件,若靠客户经理实时盯防,人力成本太高,在商业上不可行。
破局之策,就是要发掘实时数据,随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实时调整信贷策略,才能深入小微金融又不被高风险所伤。小微企业经营数据,除了掌握在自己手里
(以户计,太分散)
、平台企业手里
(局限于零售环节)
、SaaS服务商手里
(局限于特定行业或特定环节)
,还有一个待发掘宝矿,就是散落在政务部门手里的数据——税务、工商、行政处罚;医保、社保、环保;水表、电表、海关报表等。
所以,打破数据孤岛,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啃下这块硬骨头,是打开小微融资市场空间的关键,也必将成为未来几年内的政策重点。一如《规划》中提出的,
“在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强化金融与新法
(疑为刑罚,即行政处罚数据,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