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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市场上针对MPA考核对资金面的影响讨论甚多,而要想充分的理解MPA政策对于资金面的影响,甚至对于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影响路径,关键是理清MPA政策之下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此次研究就将从MPA考核政策带来的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行为的变化说起。
一、何为MPA?
(一)MPA评估体系的内涵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由人民银行主导,发布于2015年12月,是人民银行对于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扩表行为进行有效全面监管的里程碑式政策。在此之前,各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微观监管较为艰难,监管成本高企,同时,受限于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重心和手法的差异、监管机构基层人力资源的不足、惯用的现场检查水平有限等,实际上,对于银行真实资产负债表的微观监管处于半失效状态。
MPA政策的诞生代表着人民银行监管理念和手法的一次全面升级,一方面,从合意贷款规模的管控升级到MPA管理,顺应了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可以更好的穿透银行的实质信贷资产(包括影子银行模式下的各类资产业务),掌握受监管金融主体的实质风险;另一方面,MPA体系中的核心内涵要素包括广义信贷、资本充足率、价格杠杆(差别准备金利率动态调整)和一票否决,同时纳入了银监会监管体系中的部分监管指标,初步形成了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合力。
2016年12月,人民银行对MPA政策进行了第一次补充,将商业银行表外理财资产增速纳入到广义信贷增速当中,至此,MPA监管政策实现了进一步的升级,对商业银行表内外资产扩张形成了有效约束。
2017年2月,人民银行在上调OMO和各类数量型调节工具利率时,首次提出对不符合MPA评估的金融机构实行惩罚性的SLF利率,进一步加强了MPA评估对于金融机构去杠杆的约束效应。
(二)MPA政策整体框架
1.政策实施机构
MPA政策由人民银行及其宏观审慎评估委员会负责实施与解释。
2.评估对象及其分类
MPA评估对象包括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外资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但是主要针对银行。所有的评估对象被分为三类,全国性系统重要性机构(N-SIFIs)、区域性系统重要性机构(R-SIFIs)和普通机构(CFIs),其中,N-SIFIs由全国性宏观审慎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R-SIFIs和CFIs由各省级宏观审慎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
3.评估实施
MPA的评估内容包括资本与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个方面约14项指标,其中,资本与杠杆情况、定价行为是“一票否决”评估项目,即如果该两项中的任何一项不达标,参评银行直接进入C档。根据七大类指标的表现,人民银行每季度对商业银行进行一次MPA评估,评估结果被分为分为ABC三挡,其中,A档机构:七大类指标均为优秀(优秀线为90分);B档机构:除A档、C档以外的机构;C档机构:资本和杠杆情况、定价行为中任意一大类不达标;或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中任意两大类或以上不达标(达标线为60分)。
4.评估激励约束机制
MPA政策中,人民银行根据评估结果的差别,对参评银行实行差别化的准备金利率。对A档机构实施奖励性利率,法定准备金利率视情况上浮10%-30%(目前执行10%);对C档机构实施约束性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视情况下浮10%-30%(目前执行10%);对B档机构继续当前保持法定准备金利率。
5.豁免设定
MPA政策当中规定,新设机构原则上开业三年内暂不纳入MPA。除此之外,人民银行在MPA执行过程中,会启动部分临时豁免,而临时豁免的设定,需要商业银行在MPA考核之前主动向人民银行进行呈情申报。
二、MPA之下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
开篇已经提到,要想理解MPA政策对于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影响路径,关键是理清MPA政策之下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而我们对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的解读,以对于MPA中的各项评估指标的详细解读作为切入点。
(1) 资本与杠杆情况
指标大类 | 指标 | 评分标准 |
资本和杠杆情况 | 资本充足率(与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比较)(80分) | [C*,∞):80分 |
|
| [C*-4%,C*):48-80分 |
|
| [0%, C*-4%):0分 |
| 杠杆率(20分) | [4%,∞):20分 |
|
| [0%,4%):20分 |
| 总损失吸收能力(暂不纳入) | 暂不纳入 |
1.指标解释
资本和杠杆情况,此项评估指标是MPA考核当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指标,也
是目前MPA当中对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项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特征,即,如果该项整体得分低于达标线(60分),则参评商业银行直接被计入C档。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文件,与该项有关的几个指标的计算公式,我们需要厘清:
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结构性参数*(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缓冲),其中:
(1)逆周期资本缓冲=max{β*[广义信贷增速-(目标GDP增速+目标CPI)], 0},其中,β为参评机构的整体信贷顺周期贡献系数;
(2)结构性参数,与机构稳健性状况、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有关;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储备资本为1.7%;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与银行资产规模有关,银行资产规模越大,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要求越高;目标GDP增速和目标CPI均采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规定的6.5%和3%;
(3)广义信贷=央行口径各项贷款余额+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表外理财总资产-表外理财现金余额-表外理财存款余额(加粗部分为2017年MPA考核新纳入)。
其中,央行口径各项贷款余额:个人贷款、单位贷款、透支垫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以及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等。关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具体范围,用排除法进行确认,存款类金融机构包含人民银行、国开行及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除上述存款类金融机构外,拆放给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央行口径贷款。
债券投资:不包含银行持有的同业存单。
股权及其他投资:主要包含商业银行购买的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特殊目的载体产品,此外境外投资、股本投资及股权投资等也包含在内,要特别注意的是,货币基金包含其中。
买入返售资产:包括买入返售债券、票据、贷款及其他资产等,交易对手上没有特殊的要求。
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采用排除法,商业银行与其他机构开办的存放业务均纳入该项。
(4)商业银行本身资本充足率=机构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其中,风险加权资产=(资产余额-拨备)*风险资产加权系数;
(5)MPA当中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评估设定了一个容忍度,同时在打分的过程中采用插值法,所以,商业银行在C*容忍度之内,对于自身资本充足率的所有改善,都可以在分值当中得到体现。
杠杆率=机构一级资本/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该指标在4%(含)以上则为20分,4%以下为0分,中间没有插值法过渡,因此,该指标比较刚性,如果达不到4%则无法评为A档。
2.该指标之下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选择
对于资本和杠杆项,杠杆率从不达标到达标的改变在短期内比较难实现,因为,改善杠杆率的方式只有两类:一是增加一级资本金,而目前可以帮助银行增加一级资本的方式有IPO、定增、优先股、可转债(未来需转股)、利润留存转化,包括可转债在内的泛股权类型的一级资本补充方式的落地,受到审批时效、发行成本、股权稀释、董事会决议等问题影响,效率较低;利润留存转化在时点考核救急上也无法产生转折性的改善效果;二是减少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要想实现从不达标到达标的转折性改变,对货币资源的浪费太大,与商业银行天然的扩表动机截然相反。
因此,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资本和杠杆大项达标,当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两项指标均存在监管压力的时候,往往选择优先改善资本充足率,至少获得60分-80分,不至于被划入C档。
而商业银行在改善资本充足率的动机下,资产负债配置行为产生了一些改变,对债券市场产生了进一步的影响:
(1)自身资本充足率改善带来的配置行为变化
商业银行从自身角度改善资本充足率时,有两种方式:一是提升机构资本净额,除了上面提到的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股权类型的方式以及利润留存之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发行“减计型二级资本债”补充二级资本;二是压降风险加权资产。
从提升机构资本净额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自身资本净额,从而提升自身信用风险容忍度,进而更多配置高风险资产,提升投资收益,虽然可能会进一步提高风险加权资产,但是权衡下来同时满足了“扩表、收益、监管”三个诉求,是商业银行的首选之路。从这个行为动机上来看,未来商业银行将加强二级资本债的发行,发行频次和发行数量上都有提升的诉求,但是二级资本债的发行会受到监管审批的限制,爆发式的膨胀应该不会到来。
从压降风险加权资产的角度来看,对于风险加权资产的压降,不等同于压降表内外资产规模,更多的诉求在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或者叫做不同资本耗用类型的资产业务的重新配置,商业银行将更加注重“轻资本”经营。从业务实践角度来讲,一是,轻资本资产将受到青睐,但是要兼顾收益。
一方面,国债和国开债都是零资本耗用的投资,具有强烈的资本节约效应,因此,在当下国债和国开债收益率处于相对高位的时期,不仅是收益诉求,从资本节约的角度,银行配置国债和国开债的动力都比较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在配置债券的时候,会受到内部风险部门利率风险各类限额的管控,配置盘久期基本控制在5年以内,所以,市场上作为利率风向标的10年期限的国债和国开债,商业银行配置实际上比较有限;
另一方面,高评级的信用债,合格风险缓释项下的各类贷款、货币基金、信用证项下的议付和福费廷业务、票据业务作为轻资本业务的典型代表,将是商业银行在进行资本节约化的资产配置调整过程当中的重要选择;二是,中间业务收入将成为商业银行净利润获取的重要增长引擎之一。商业银行在快速扩张时代,净利差是商业银行净利润获取的主要来源,当下,随着资本压力的不断增大,轻资本经营带来的是净利差的不断下降,因此,中间业务收入将成为商业银行净利润获取的重要增长引擎;三是,ABS业务的资本节约效应将越发显现。
比如典型通过ABS(不论是银行间发行流通还是非标准化债券的ABS出表)将100%风险权重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后,只要优先级可以评级到AA-以上在计算资本计提时候可以享受20%的风险权重,劣后部分通过资管通道表外处理,但最终很可能自营接回或者本行非保本理财隐形刚兑。如果优先级90%,劣后10%,那么实际银行体系内的资本只有之前的18%,节约了82%的资本计提。
(2)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的改善带来的配置行为变化
在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的计算中,基本上商业银行唯一可以进行主动调整的就是逆周期资本缓冲项,而逆周期资本缓冲项是与商业银行的广义信贷增速有关,因此,商业银行在面对MPA考核当中的资本与杠杆项考核过程中,对于广义信贷增速的控制显的尤为重要。
而广义信贷概念的提出,使得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腾挪将成为过去式,主动管理能力变得更为重要。由于从合意贷款管理变为广义信贷管理,口径扩大之后,使得过去的规模腾挪需求催生下的业务的价值下降,银行更注重资产本身的风险和收益,而不是用通道进行监管套利。
继续以上面提到的ABS业务为例,虽然表内的资本占用下降,风险加权资产减少,可以改善自身的资本充足率,但是从广义信贷的角度来看,这种业务已经无法减少广义信贷规模,尤其是2016年12月,央行把表外理财资产纳入广义信贷之后,由表外理财购买的10%劣后部分也无法规避广义信贷的管控。那么,商业银行在业务实践中,如何进行压降广义信贷增长,或者说,在MPA监管压力较大的时候,如何调整广义信贷,基本上呈现出了如下的调整顺序。
其一,控制拆借和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该行为在商业银行当中由司库或者金融市场部(按照司库指令)操作完成。最好控制,无客户积累影响,短期收益和长期受益受影响都为最少。因此,在季末月,也就是MPA考核月份,由于MPA考核是按照季末月的时点数据进行计算,因此,在资金市场上,基本上会表现出跨月资金紧张的特点。
其二,压降票据业务和福费廷业务。该两类业务有较为完善的二级市场可以进行自由流转,由分行操作,较好控制,无客户积累影响,利率风险或有损失有限,但是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市场操作方向比较一致,监管压力较大的商业银行在转让票据业务和福费廷业务时,容易出现当期亏损。
其三,理财发行管控,尤其是以同业理财发行管控为主。由资产管理部操作完成,较好控制,基本无客户积累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于,表外流动性问题、错过较好的发行窗口,如果未来涉及到个人或者普通机构理财发行管控,可能会带来品牌影响。
其四,表内非信贷投资扩张管控,由金融市场部和投资银行部完成,银行主动权较大,客户积累影响有限。
其五,表外理财资产扩张管控,由于表外理财负债成本往往高于表内,而且,表外理财资产扩张本身不消耗资本金,对于自身资本充足率改善有益,因此,对于该类资产的扩张管控是在表内非信贷之后。
其六,传统信贷业务。由分行完成,客户积累影响较大,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声誉风险。当然,央行在进行MPA管控的同时,依旧伴随着对于狭义信贷的管控,2017年2月份,央行对信贷投放较快的商业银行进行了较为严厉的窗口指导,在这样的压力下,银行进行信贷业务压降的行为选择可能会有所提前。
对于以国债为典型代表的利率债,往往不是商业银行进行广义信贷管控中会优先选择或者选择的方式,因为,一方面,利率债的压降,虽然会减少广义信贷,但是不会对自身资本充足率有实质性的改善,另一方面,利率债还承担着重要的流动性管理的使命,不仅是商业银行进行微观交易杠杆加码的重要抵押物,也是商业银行获得央行OMO和MLF支持的重要抵押物,同时,利率债的保有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LCR)指标的改善还大有裨益。与此相似的是高评级信用债,高评级信用债对于LCR指标的改善也大有裨益,因此通常也不会是商业银行进行广义信贷管控的优先选择。
3.来自杠杆率监管的额外压力
商业银行的杠杆率监管压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合格审慎评估,其中包含杠杆率的要求,合格审慎评估的结果决定了商业银行是否可以加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二是,银监会杠杆率监管,2017年之前,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的杠杆率监管采用过程监管方式,即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在2017年之后,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三是,MPA考核当中的资本与杠杆项。
上文已经分析过,在MPA的考核体系中,部分商业银行可能会放弃杠杆率的得分,全力保护资本充足率达标。从2017年开始,这种做法将不再可取,虽然来自于MPA的对于杠杆率的监管压力没有变化,但是,银监会对于杠杆率的监管进入实质监管阶段。
总结来看,2017年,商业银行在面对各类监管下,对于广义信贷的管控将更加趋于严格,而银行自营资金和理财资金作为债券市场上的主要配置资金,MPA监管趋严和杠杆率监管压力的加重对于债券市场将是一种利空。而值得关注的是,商业银行对于NCD的投资并不算作广义信贷,当下,NCD的收益率高企,体现出了相对部分高评级信用债更好的静态配置价值,同时,自营资金配置NCD的风险加权系数为20%,具有较为明显的资本节约效应,因此,未来,NCD对于信用债的挤占将逐步显现。
(二)资产负债情况
指标大类 | 指标 | 评分标准 |
资产负债情况 | 广义信贷(60分) | 广义信贷增速与目标M2增速偏离不超过20(22、25)个百分点:60分;否则为0分。 |
| 委托贷款(15分) | 委托贷款增速与目标M2增速偏离不超过20(22、25)个百分点:15分;否则为0分。 |
| 同业负债(25分) | 同业负债占总负债不超过25%(28%、30%):25分;不超过33%:15-25分;否则为0分。 |
MPA考核当中的资产负债情况大项主要是对于商业银行广义信贷、委托贷款和同业负债的表现进行监管,而商业银行在面对MPA的评估中,一般优先会选择保住广义信贷的60分,一方面,广义信贷的增速会影响到资本充足率的考核,另一方面,广义信贷是一个刚性指标,一旦不满足的话,则直接导致资产负债情况大项不达标,因此,各家银行基本上会优先满足广义信贷的增长限制。
对于同业负债指标评价,该指标严重影响银行同业业务,但是由于该指标的权重较小,并且具有一定弹性,完全可以将同业负债占比控制在33%以内,则得分为15分,同时,若前两项都为满分,则该大类指标的总分为90分,依旧可以满足A档的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在考核实践中,常常会一定程度上牺牲同业负债指标。
虽然,在MPA考核中,商业银行甚至可以完全放弃同业负债这一项,即超过33%,该项得分为0分,但是如果前两项都得满分的话,依旧可以满足B档的要求。但是,与MPA监管并行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监管文件中,要求“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因此,实际上,同业负债占比不超过33%对于商业银行来讲是一个刚性门槛。
目前,无论是MPA监管政策还是127号文,对于同业负债的计算,都不包含NCD发行,因此,从2016年四季度开始,市场上频频传闻,NCD将纳入同业负债体系,该政策如果一旦落地,目前依靠NCD作为主动负债的主要来源,支撑资产负债表快速扩表的中小银行将受到较大限制,而目前在债券微观市场上存在着两条主要的杠杆链条“国有银行或者货币基金持有NCD----中小银行获得主动负债----中小银行扩大委外或者购买同业理财----债券投资”和“一级交易商银行以NCD作为抵押获取MLF----中小银行----扩大委外或者购买同业理财----债券投资”将受到较大冲击,将加剧金融系统的去杠杆进程,对于债券市场来讲,将是一个较大的不确定事件。
(三)流动性
指标大类 | 指标 | 评分标准 |
流动性 | 流动性覆盖率(40分) | 符合监管指标:40分;否则为0分。 |
| 净稳定资金比例(40分) | [100%,∞):40分 |
|
| [0%,100%):0分 |
| 遵守准备金制度情况(20分) | 遵守准备金制度:20分;否则为0分。 |
1.指标解释
流动性覆盖率(LCR)=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天资金净流出量,其中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主要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或者高等级债券等。2017年底之前要求达到90%。2018年底前要达到100%;其中,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现金流出量-min(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的75%);
预期总资金流出量:各类负债和表外承诺未清余额乘以预期支取或者兑现的比率;其中,对同业业务采用了较高的现金流出系数,约束商业银行对同业资金的过渡依赖;对零售和批发负债也设置不同的现金流出系数,约束商业银行对短期批发融资的过渡依赖;
预期总资金流入量:各类合同应收账款的未清余额乘以预期流入的比率;
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可用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稳定资金。可以视作存贷比的升级版指标,净稳定资金比例将负债的来源和期限等因素一同考虑进去,会更加精细化。
2.LCR指标之下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选择
(1)LCR指标的核心内涵
LCR指标的设计特征为分子为时点数据,分母为过程流量数据,充分体现了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压力的承受能力。其最主要的监管内涵为,在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之下,机构是否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以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一方面,LCR指标,对商业银行短期负债和长期资产的期限错配进行了限制;另一方面,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表外项目进行分类,分别赋予了压力情景之下的资金流入流出系数,全面囊括了表内表外的流动性特点。
LCR指标中,对于分子项,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认定,强调的是“无变现障碍”,是指资产未被作为质押物或者信用增信工具,未被用于支付经营成本(如租金、工资等)。特别的,逆回购和证券融资中收到的、没有被再抵押且可被银行使用的资产可以被视为合格优质流动资产。在商业银行G2501报表中,LCR指标中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认定,如下表所示。
1.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
1.1一级资产 |
1.1.1现金 |
1.1.2压力条件下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 |
1.1.3风险权重为零的证券 |
1.1.3.1主权国家发行的 |
1.1.3.2主权国家担保的 |
1.1.3.3央行发行或担保的 |
1.1.3.4其他机构发行或担保的 |
1.1.4 母国或流动性风险所在国权重不为0%时,上述国家主权或央行发行的本币债券 |
1.1.5 母国或流动性风险所在国权重不为0%时,上述国家主权或央行发行的外币债券 |
1.2二级资产 |
1.2.1 2A资产-公司债券 |
1.2.2 2A资产-担保债券 |
1.2.3 2A资产-风险权重为20%的证券 |
1.2.3.1主权国家发行的 |
1.2.3.2主权国家担保的 |
1.2.3.3央行发行或担保的 |
1.2.3.4公共部门实体发行或担保的 |
1.2.3.5其他机构发行或担保的 |
1.2.4 2B资产-公司债券 |
值得注意的是,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中,法定存款准备金和NCD不纳入,但是,包括压力情况下存款流失导致相应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下降部分。二级资产由2A资产和2B资产构成,2A资产和2B资产分别在当前市场价值基础上按85%和50%的折算率计入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中二级资产占比不得超过40%,2B资产占比不得超过15%。
(2)LCR监管压力之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选择。
2017年以来,伴随着银监会提高了对于商业银行LCR指标的监管压力,MPA体系当中对于LCR的监管压力也随之提高。2016年末,商业银行LCR基本都高于80%,但是,城商行、农商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银行不足90%,整体表现出了从80%到250%的跨越式的分布,因此,部分中小银行改善LCR以满足2017年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央行MPA的监管要求的压力较大,从改善LCR的动机出发进行的资产负债配置行为的重新选择,将对债券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
其一,缩短资产久期,因为LCR指标的分母为未来30天的资金净流出量,而未来30天的资金净流出量,是由预期总资金流出量减去预期的总资金流入量,因此,缩短资产久期,可以有效的提高未来30天的预期总资金流入量,从而降低资金净流出量,改善LCR。可以说,缩短资产久期,可以进一步缩短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资产负债错配,是改善LCR的最本质的源头,但是,资产久期的缩短与商业银行追逐收益存在天然的相悖性。
其二,拉长不可提前支取的负债久期,由于,银监会在LCR的计算过程中,对于同业负债、对公负债和零售负债设置了不同的流出系数,整体呈现出了“同业负债流出系数>对公负债流出系数>零售负债流出系数”的关系。在G2501的报送实践过程中,如果同业存放没有提前支取约束性条款,且交易对手之间无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则无论剩余期限为多少,均适用于100%的权重,全部视同一个月内流出。
而在负债市场上面,目前具有典型的“不可提前支取”特质的负债代表就是NCD,因此,在当前的市场中,中小商业银行发行NCD,一方面,以主动负债的扩张支撑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另一方面,NCD的发行动力还来自于LCR的改善。通过发行NCD可以有效拉长不可提前支取的负债久期,降低分母计算过程中的被减项“预期总资金流出量”,从而降低资金净流出量,同时,NCD发行募集的资金可以加大对于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改善LCR指标。
其三,增加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商业银行在LCR改善的过程中,增加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是一条效果较为显著的改善路径,基本上体现为各类资产的轮动,以国债和国开债为代表的利率债、高评级的信用债、货币基金将收到青睐,而NCD的配置不属于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在LCR的改善路径中,NCD的收益配置价值被间接抹杀。
本次专题,以MPA政策的讨论为切入点,最终还是想直接揭示出,MPA政策监管压力之下对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配置行为的影响到底对债券市场会带来什么影响,由于MPA监管当中剩余的四个监管大项“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与债券市场关系不算密切,因此本次专题不做讨论。
总体来看,MPA评估体系作为人民银行控制商业银行表内外资产扩张行为、有效穿透各类信用风险、合理强化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杠杆边界的核心监管政策,在央行“去杠杆、控风险”的政策引导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MPA政策当中的两大核心要素“资本充足率和广义信贷”也正是金融去杠杆进程中的核心内涵,从短期来看,MPA监管政策的趋严和广义信贷监管的扩容对于债券市场都是较大的利空风险,而从长期来看,去杠杆引导之下的MPA监管将对规范债券市场,改善脆弱的债券投资生态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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