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工人日报、央视财经
近期,教育部、住建部、人社部等纷纷发布政策“红包”,有6大群体将迎来重大利好,快来看看有你吗?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等多方面做出部署。《工作要点》强调,要向用人主体放权,落实高校人员聘用自主权、薪酬分配自主权,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5月23日,教育部发布《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下简称《办法》)。针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方面内容设置了明确的评估标准和要求,该《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要求,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要加大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启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着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据人社部消息,截至7月27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了98%以上的地市接入国家平台。
9月底以前全面启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目前开通了4422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正式上传了78.21万备案人员信息。
近年来,一线城市房价不断飙升,政府呼吁“让住房回归居住本质”。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将采取多种措施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目前,《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在公开征集意见。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那么购房人在购买时就可以支付较少的房款,买下一套自住的房屋,更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办法》明确各区的共有产权房源将有30%划给新北京人,单身人士申购需年满30岁,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不能再申购共有产权房。此外《办法》还对共有产权房申请、购买、使用、再上市交易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此次《办法》的内容,北京市住建委方面认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有利于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有利于进一步平抑房地产价格。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要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各类“双创”人才无疑迎来利好!
其中包括:
1、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继续推进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2、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员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录程序,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3、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将符合条件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
4、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5、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返乡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监制/唐怡 主编/李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