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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我曾跟随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我深感自己在刑法理论研究方面能够取得一些成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在武大读博的三年多时间里打下的扎实专业基础和养成的良好学习习惯。我认为,武大法学院刑法专业的博士生培养,在以下三个方面使我获益良多。马克昌先生对门下的博士生要求颇为严格,用现在的话就是“严管厚爱”,大约每月会开一次读书会,一方面解答学生的疑问,另一方面也对我们的读书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你们先提问题,要是你们没问题,我就来问你们。”会前,我与同门都按照导师的布置,认真阅读马先生独自撰写的经典名著《比较刑法原理》。我记得我们的阅读有两个特点:第一,不满足于这本书本身,而是围绕书里涉及的相关内容,拓展阅读其他论文和书籍,力求围绕每一个重要问题,对所有的学说都进行详细整理,把书读“厚”。所以一个学期下来,我们对刑法总论的基础知识就掌握得比较全面和扎实了。第二,阅读后,我们还会讨论一些疑难和争议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就在读书会上集中向马先生提出。一上午大约四个小时的读书会,要么是马老师解答我们的疑问,要么是他和我们一道讨论,在与马先生面对面的对话中,我们学习到了分析问题的方法和思维,无论在知识汲取还是治学方法方面都收获巨大。
我还记得,2006年左右是德国的现代客观归责理论刚刚被介绍到国内的时候,当时学界对该理论了解不多。正是借助这个读书会,我们对该理论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走在了学科发展的前沿。而且,从那时起,我本人就对归责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今天,它仍然是我持续跟踪和研究的一个主要领域。
2007年左右,武大的刑法教研室恰好注入了新鲜血液,一是引进了来自吉大的著名刑法学家吴振兴教授,二是从北大法学院博士毕业的刑法学新锐刘艳红老师也在武大做博士后。吴振兴教授擅长共同犯罪的研究,他一过来就与莫洪宪教授一道打造了共同犯罪研究的系列丛书,这对博士生的成长助益良多,我的不少同学的博士毕业论文后来都在这个系列中出版;刘艳红老师则拥有十分开阔的理论视野,对刑法学研究方法有独到的见解,且文风犀利、一针见血,深受青年学子的喜爱。由于马先生当时已经81岁高龄,除读书会之外不便多加打扰,所以我们平时会经常地与吴振兴、刘艳红两位老师一起交流、探讨,而两位老师也毫无门第之见。刑法专业内部不同学术风格、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总是能给博士生的思考和写作带来很多启发。
我后来从事学术研究时,一方面能够就具体的问题进行“打井式”的深耕细作,另一方面到了一定阶段又具有从体系和方法论的高度进行“全景式”总结与反思的自觉,这种综合型的研究范式,大约就是在那时潜移默化地养成的。
当时导师告诉我们,除了要掌握英语,还要掌握一门二外,“多掌握一门外语,就如同多长了一双眼睛”。于是,我在读博的第一年便与同门刘斯凡跟随外语学院德语系的本科生一起系统学习了德语。2007年,恰逢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公派留学项目。因此,借助武大和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已有的良好合作关系,我有幸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资助下,于2008年9月到2009年9月前往德国留学,后来又在马普所继续进行了两年的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间,马先生与我几次通话,及至他后来因病住院期间,也总是勉励我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尽早学成归国。这段经历极大开阔了我的学术视野,提升了自己的国际交流能力。正是在马普所期间,我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权威和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了多篇论文,开启了学术翻译的工作,也与多位德国知名刑法学者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为日后的学术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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