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心之爱
女律师办案手记
宋铭心,女,2006年进入律所,在某大城市执业。
十年弹指一挥间,尘世纷争,人情冷暖,略见一斑。
夜深人静,铭心从律所的写字楼走出来。这只庞大的水泥怪兽,每天吞吞吐吐多少人,终于也沉沉睡去,不再张牙舞爪。一阵一阵的秋风横扫而来,地上的落叶和纸屑在半空飞舞、盘旋,树梢上发出悉悉簌簌的声响。
早几天,铭心接待了一对中年夫妇,两人的女儿,在大学里惨遭奸杀。这个二十岁女孩的忌日,8月14日,竟然就是铭心的生日!
铭心这才知道,上个月自己在酒吧约了一群朋友庆祝生日时,在不远的地方,另一个女孩遭受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在教学楼的厕所被保安强暴,咽喉被割开,尸体被抛弃到天台的水箱里。
生的欢欣,死的悲惨,时刻同步发生着。冥冥中注定铭心遇到这个案子。
铭心去市检察院阅卷。把卷宗交给铭心的小姑娘,见铭心也是年轻女孩,还特地交待了一句:”照片很恐怖的,你小心一点哦“。是的,案发在最炎热的八月,尸体几天后才被找到…… 铭心根本不敢看,一眼也不敢。
她看到女孩生前的照片,那个花季少女,和她的名字一样清纯可人,还有着一米六五的窕窈身材。美丽,有什么罪过吗?竟招致杀身之祸!这个万恶的世界。
拖着沉重的步伐,铭心爬上五楼,走进她独自租住的小屋。
铭心上网查了查这个案件,那些七嘴八舌的议论,充满恶意的好奇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唯独没有同情心和对逝者的尊重。有人竟然说,女孩当时穿着单薄的睡衣。
这种论调多么阴暗,女人被强奸,是因为风骚、衣着暴露,勾引别人,死有余辜。铭心对着屏幕,骂了一句脏话。她看过卷宗,知道女孩是白天去上自习,与凶手素不相识,真的是无妄之灾。
刑事案件中,律师有两种角色,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作为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 铭心在本案中是后者,代理女孩的父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追究刑事责任,是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
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即使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支持,这点最高院有一个书面答复明确了(被告自愿承担是另一回事)。铭心难以理解和接受,虽然精神的痛苦根本不能用金钱去衡量与弥补,但法律也只能用金钱去补偿了,可刑案的被害人和家属连这基本权利都被剥夺了。
那个保安和女孩同年,也是二十岁,家里是山区的,根本没有什么钱可赔。法院发了调查函到小保安故乡,村里回复其名下无任何财产。且他必死无疑,家人也没有为保命而赔钱的动力。
庭审时铭心看到了凶手,一个非常瘦弱的男生,像还没发育完全的孩子,蜷缩成一团,脸上还长着痘痘,眼神茫然而无辜。铭心相信,这个男孩,不是大奸大恶之人。究竟是什么鬼使神差,一念之差,让他犯下这样的滔天大罪?人是一种怎样可怕的动物,为了满足一时的欲望,酿出种种悲剧,甚至不惜摧毁别人的生命!
被告的供述,说见女孩漂亮,就动了心,暗恋女孩已久。那天实在忍不住,向女孩表白。女孩骂了他,激怒了他…… 女孩已经死了,事情起因如何,无从证实了。每个罪犯出于本能,都会为自己辩护,一是为了现实的利益,比如保命或获轻判,二是为了良心能好过些(自欺欺人也罢)。所以即使杀了人,凶手也会找出死者的一些过错,表明自己不是无缘无故地杀人,甚至暗示死者该死。有几个人,能坦然地承认,自己就是个恶魔?
女孩的父母,是铭心最最难以忘记的。人到中年,失去最爱的女儿,从小品学兼优、才貌出众的好孩子。每次见面,女孩的母亲都梦游般失魂落魄,脸浮肿着,不停地抹眼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作为男人,父亲勉强支撑着,声音发抖,浑浊的双眼里,布满血丝。
两人是农民,非常淳朴,没有责骂诅咒残暴的凶手,没有说一句怨天尤人的话。甚至在得知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必须为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被告指定辩护时,那位父亲说了一句,”是的,他应该有这样的权利“。
要有怎样的胸怀,才能说出那样的一句话?铭心自问做不到。尤其当她成为母亲,深切体会到养育孩子的艰辛和骨肉情浓后,她更敬佩女孩的父母。做人的境界,和学历、社会地位真的没任何丝毫关系。
凶手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但一颗子弹,就能结束所有的罪恶吗?就能慰抚死者家属的痛苦吗?两个家庭,都永远地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欢乐,失去了希望,失去了未来……
欢迎长摁以下二维码,关注李颖珺律师创办的“法在你身边”
铭心之爱
女律师办案手记
微信公众号ID : lyj20150326
法律读库 欢迎原创文章来稿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