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 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于7 月31 日正式启动。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了解到,自7 月24 日启动先期受理试点以来,截至目前,
我省已顺利受理8885 名学生的贷款申请共计6082.19 万元
。根据安排,7 月31 日至8月18 日是续贷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2017 年8 月21 日至9 月15 日是首贷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各市县受理时间略有区别,
请学生按户籍所在地规定的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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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助学贷款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今年,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联合省教育厅积极推动我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作为全国首批千家试点单位,参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工作。
当前,19个试点单位已完成设备采购、系统联调联试工作,并于7月24日启动先期受理试点,率先实现全省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实现无纸化受理、一站式办贷。
今年全国助学贷款预计将在26 个省份为超过350 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240 亿元助学贷款支持,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高职)、全日制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
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高职):1000 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8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1000 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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