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郴州市民告诉财新记者,此前常有抽检人员在路上检查路人背诵创文知识
因在检查活动中拒绝回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下称创文)”的知识,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两位公办中学教师被当地教育局处以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分。
一份标号为苏教通[2017]215号的文件《关于苏仙中学贺红梅、何兰芬拒答市创建办人员提问的通报》近日在网络流传。内容显示,2017年9月4日,郴州市创建办(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对该区的苏仙中学进行创建文明城市初检时,面对创建办人员提问,教师贺红梅不配合,拒绝回答创文知识,而另一位教师何兰芬“冒充学生家长”“意图蒙混过关”。
上述通报指出,两位老师的做法“严重影响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形象”,“有悖于师德及学校工作要求”,并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的关键时期“给区教育局及至苏仙区的创文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郴州本计划在2017年迎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综合测评。该项评选活动由中央文明办牵头举办,每三年一届,被认为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城市评选表彰活动。郴州于2015年申报参评,在2016年5月“创建办”成立大会上,该市明确强调了“2017年进入全国前20名”的目标。
不过,据最新消息,中央文明办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县)的公示通知,其中湖南省的参评城市中并无郴州。该通知指出,湖南省郴州市因发生“一票否决”重大问题,被取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资格。
因在检查活动中拒绝回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识,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两位公办中学教师被当地教育局处以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分。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此前,屡有中国城市因“创文”用力过猛的新闻被曝光。例如在2014年,武汉为评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在全城悬挂标语,并要求全市市民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举是因为在这项全国评选活动的数据指标中,有一项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要大于90%”。
郴州在校师生需背诵创文知识
财新记者在《郴州市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中查询到,该市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提出了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师生“达到100%”的目标。
“要让郴州市全体市民都要知道创文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负责纪检工作的一位人士证实了上述处罚文件,其回应财新记者称,该项处罚由该区教育局作出,原因是检查组到该校做现场检查时,两位老师的态度不配合,“说搞不清,没有义务回答,和检查组好像有对抗的味道”“还有一位老师冒充家长,说是要上班,没有时间学创文知识”。
上述人士表示,处罚两位老师是依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单位于2013年印发的《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对于“作风不正,损害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应当进行问责,包括“言行不当,行为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行为”。
其进一步解释,教师拒绝回答创文知识,作风不好,态度恶劣,也造成不好的影响,“老师都不回答,要求学生怎么回答”。其还举例,如果苏仙区3000余名公办老师都效法学习,“任务来了,都抗拒,那省里要检查,我们郴州市怎么能完得成”。
“领导的意思是不追究很严重的责任,至少问个责,扣3个月绩效工资。”上述人士指出,该文件还通报给郴州市其他政府部门,意在告知其他公职人员,“上面来的中心工作,大家要齐心合力一起完成”。
一位郴州市民告诉财新记者,此前常有抽检人员在路上检查路人背诵创文知识,“答不上来就查单位”。
上述通报显示,处分意见是“为加强师德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并希望全区教育系统师生汲取教训,“在迎接创文国检中坚决杜绝拒答行为”“确保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次成功”。
教师不回答创文知识,是否有违师德?上述人士回应,处罚不是依据关于师德的相关规定,而是因为公办学校教师是公职人员,受上述纪律文件规定约束,“上面要每个老师每个学生都熟记有关知识,学生要以老师为榜样”。
据苏仙中学一位教师透露,该校此前多次对教师学习创文知识做过培训,并动员教师背诵,这次抽检中该校有其他老师答题表现好,学校还进行了表扬。
教师因被地方纪检部门处罚而引起争议,此前已有先例。2016年10月,有媒体曝光,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一中南校区高二年级24名教职工因在当年9月9日周五下午“学校放假”后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批评,并被指“给全县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抹了黑”。后经舆论发酵,这一存在争议的处理决定被撤销。
上述苏仙区教育局纪检人士透露,目前对于两名教师的处分通报还在申诉期,若两位教师对处理有意见还可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