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的
突出问题
1. 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处作业(作业证编号:GC-20240315-1,票号0000490)、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净化车间动火、挖掘作业(作业证编号BJJT-DT-0000550)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 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联合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源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亚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市俱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金海峰晟煤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噗航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新茂石化有限公司、银川庆丰丰达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余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针对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3. 宁夏金昱元高新材料有限公司10名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人员、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2名电工作业人员、宁夏金昱元炔烃节能有限公司2名高处作业人员、宁夏坤辉气化有限公司5名焊接热切割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
4. 宁夏源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余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亚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环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未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环节装卸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查验制度。
特别是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外来车辆进入生产装置防爆区无静电接地线、阻火器,司机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 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10.24”事故后,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规定重新组织重大危险源评估;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未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度。
6. 吴忠市润泽欣邦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三查四定”不深不实,现场装备设施未按设计施工、多处设备与设计图纸不符;工艺联锁管理不规范,多处关键联锁处于摘除状态。
7. 宁夏新茂石化有限公司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未分开设置,未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和储存管理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并制定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8. 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某(2020年6月29日任法定代表人)
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