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文件指出,2019-2020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加速康复外科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医院)。
文件表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发挥试点医院的带动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国推广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模式,提高诊疗效果和医疗服务效率。
文件指出,试点工作主要由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负责组织和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加速
康复外科专家委员会骨科专家组
(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专家组名单请详见下文);组织试点医院审核认定和指导评估等工作。
此外,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专家组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相关培训材料并组织培训;协助对试点医院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分析和评估等。日常工作由专家组办公室承担。
各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试点相关工作。
在具有相关专科的
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首先选择
骨科
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专科及病种范围。
建立加速康复外科标准化操作流程
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加速康复外科工作制度和加速康复外科各病种标准化诊疗流程,保证医疗效率和质量。
提高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水平
严格执行相关病种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外科、内科、麻醉科、输血科、手术室、临床营养、康复医学等相关专科建设,不断提高加速康复外科诊疗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加大加速康复外科管理力度
成立加速康复外科工作委员会,建立监督管理和质控评价机制,定期对医院加速康复外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科室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估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整改,持续改进提高工作质量。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教
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加速康复外科知识的系列宣教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加速康复外科重要性和积极意义的认识,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请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试点方案要求,于
2019年11月30日前推荐辖区内至少3家符合基本要求的医院
,并将推荐医院名单和体现医院有关情况的书面材料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专家组对各地推荐医院的材料进行审核,于12月底前将审核结果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组织实施阶段
(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
印发试点医院名单,各试点医院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本方案和质量控制指标
组织对试点医院进行指导和定期评估
。
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其他专科加速康复试点工作。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试点工作进行自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全国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在全国推广可复制的模式。
对拟开展加速康复外科试点的病种具有较高的诊疗水平,具有较强的内科、药学、医学影像、检验、病理、输血、营养等专科支持能力。
成立由医院分管院领导负责,相关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院加速康复外科日常管理和运行。
建立肿瘤加速康复外科工作制度、操作流程、诊疗规范等工作文件,制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文件要求,医院应当将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作为提升医疗质量效率,同时提供必要的资金、人员和硬件设备设施支持,保证试点顺利运行。
并将相关病种患者纳入加速康复外科试点范围,并积极推广加速康复外科理念,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医院结合管理水平和诊疗能力实际开展加速康复外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