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家庭也可以办理该政策。通知关键内容包括增加‘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明确办理要求,提供多种申请办理渠道,并简化办理手续,优化服务。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完善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对‘一户多人口’政策进行了完善。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家庭也可以办理用电业务。
关键观点2: 增加‘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
除了原有的认定依据,新增实际居住证明作为认定依据,执行江苏省‘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政策。
关键观点3: 明确办理要求和业务办理方式
居民用户需如实申报实际用电的居住人口,当居住人口变化时应及时申报调整。提供营业网点、“网上国网”APP等多种申请办理渠道。
关键观点4: 简化办理手续和优化服务
省电力公司将加快与公安部门建立人口数据互联互通,以逐步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服务,最大程度方便居民用户的业务办理。
关键观点5: 通知的执行时间和其余事项
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可结合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适时优化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相关措施。
正文
不久前,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指出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家庭也可以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业务。
根据这一政策
如果一个家庭有5口人或以上
每人户籍都在同一个设区市
实际住在一起
但户口不在一起
现在也可以申请
“一户多人口”用电优惠啦
到底能省多少钱?实际用电情况不同,节省程度也不同。
最多能省多少?
假如您家全年用电量超过6000度,全年可以节约电费360元!
申请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
附上通知全文↓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2021年2月,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06号)。结合政策执行实际,进一步优化有关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
在苏发改价格发〔2021〕106号文件规定的“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的基础上,对在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房屋产权人可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或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本市(县)其他住址”(实际居住地)作为认定依据,执行江苏省“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政策。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二、明确“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业务办理要求
居民用户应如实申报实际用电的居住人口,当居住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调整。上述政策自“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业务(下同)办理成功的当月起执行,其中:全部居住人口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办理的,长期有效;以《江苏省居住证》、流动人口登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实际居住证明为依据办理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居民用户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停止执行。停止执行后,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自重新办理成功的当月起再次生效,执行相应政策。
省电力公司应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完善申请办理细则,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网点、“网上国网”APP等多种申请办理渠道;通过营业网点、“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苏电力”公众号等加大政策和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营业网点窗口服务人员和95598热线接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宣传解释,确保执行到位;加快与公安部门建立人口数据互联互通,逐步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服务,最大程度方便居民用户的业务办理。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其余事项仍按苏发改价格发〔2021〕106号文件执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其余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可结合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适时优化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相关措施,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江苏省发改委。
编辑: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