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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出艾滋病,婚检机构被新郎索赔12万!

医学界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11-10 22:11

正文


婚检一方感染艾滋病,医生告知其配偶,可能导致家庭破裂;不告知,又承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两难局面,医生应该如何选择?


作者 | 杨飏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如果你刚好新婚不久,却收到医院通知,你的另一半确诊为艾滋病……明明做了婚检,婚检机构和医生却没有提前告知你,是不是感觉晴天霹雳?


近日就有这样一则新闻:


《法制晚报》近日消息,江苏南通一对夫妻结婚登记前共同在婚检机构进行婚检,结果显示不存在不宜结婚的健康状况。婚后女方生了孩子,但男方发现妻子原来早就患有艾滋病。他将婚检机构告上法庭并索赔12万元,被法院驳回。原因是女方在婚前早已得知自己有艾滋病,而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有明确规定要保护艾滋病人的个人隐私,应当由其本人在婚前告知丈夫。


图片来自视频截图


报道一出,舆论哗然,涉事法院的判决和婚检机构受到一片指责——法院以婚检结果与是否结婚及其相关损失无直接因果关系做出此判决,让很多人难以接受;而婚检机构没有查出艾滋却不用担责。


据了解,我国自2003年婚检由强制变为自愿以来,婚检的新婚夫妻比例大大减少。我国目前已有不少城市将艾滋病筛查纳入自愿婚检的项目中,能筛查出的感染者不是个例。


一组数据说,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艾滋病患者配偶做的调查发现,481名感染者/病人中,希望由本人告知其配偶的占77.1%,希望由医务人员告知的占21.8%,还有1%的感染者不希望被告知。


如果婚检机构明明查出了问题却不告知,是否侵犯了配偶的知情权?


查出艾滋,医生该不该“善意隐瞒”?


“《艾滋病防治条例》里明确规定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而保护患者隐私也是医生的行医准则。”上海某公立医院一位从医二十多年的传染病医生告诉医学界记者,对医生而言,未经患者本人同意,医院也好,疾控中心也好,都不能把患者的病情告诉他人,即使是最为亲密的爱人也不行。如果医生未经同意透露病情,就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医生一般采取的做法是首先告知感染者本人,并将结果反馈给疾控中心(对疑似感染者,医生也负有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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