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是任何国家发展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维稳”任务,每个国家的相关部门都担负着“维稳”的功能。但是,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法律制度的不同,文化传统的不同,思维方式的不同,使得各个国家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具体做法上有很大差别,从而也就有了所谓“维稳模式”的问题。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将保持社会稳定作为重中之重给予高度重视。但是,中国的社会稳定的内涵在过去30年中是不断变化的。在上世纪80-90年代初,稳定的内涵主要是政治制度上的,维稳主要是保持政治制度的稳定性,保持政治局面的稳定性,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稳定性。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稳定虽然仍是以政治维稳为主,但这种稳定主要是作为谋求发展的前提条件,有了稳定的政局就可以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到了新世纪以后,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稳定越来越表现在“社会”层次上。这样,“维稳”就逐渐从政治领域转向社会领域,并导致整个社会的“维稳”模式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表现如下:
一是“维稳”组织的变化。在全国逐步建立起一个更加严密的维稳组织体系。在公检法司等国家执法系统和传统的政法委系统的基础上,又增设了一套维稳协调与指挥机构,专门设立了所谓维稳办公室,同时,各地还在国家司法系统之外,建立了专门的各级人民调解机构,与维稳相关的信访部门也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二是“维稳”观念的变化。在社会稳定的理解上,更加强调“刚性维稳”,社会管理部门试图运用一切资源来确保政治与社会领域的绝对稳定,本质上是追求一种静态的、刚性的社会稳定。维稳措施缺乏必要的弹性和韧性,没有形成社会管理领域必要的缓冲地带。
三是“维稳”措施的变化。一方面,在维稳手段上热衷于刚性维稳,依靠警力强行压制群众的合理诉求和不满情绪,甚至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来换取短期的所谓稳定;另一方面,在压制失灵或压制成本过高的情况下,转而采取经济补偿性维稳办法,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利益来收买和满足一些真正的无理取闹者的非分利益要求。究其根本,不如说是为了自己的政绩考核或保住乌纱帽,甚至是为了从维稳中获取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四是喜欢进行运动式维稳。以执政党的强大优势,通过意识形态宣传和超强的组织动员能力,以发动群众为主要手段,集中组织社会资源,以实现国家的各种治理目标,进而达成国家的各项治理任务。其特点是行政主导,不计成本,一刀切,一阵风。
五是“维稳”管理模式的变化。通过中国特有的政治体系,以行政命令、物质利益和职位晋升相结合的多种激励手段和工作机制来确保一方稳定。对社会维稳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严厉考核,对于无法维持一方稳定的地方大员,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制。结果导致维稳的手段与目的被人为地颠倒,将有时不得不采取的权宜手段当作最终目的长期维持下来,形成所谓的维稳常态。
对于中国近年来的维稳模式,学界一直评价不高,有些做法还受到严厉的批评。关键在于,这种“中国式维稳”在认识上存在两大误区:第一,将民众的正当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其视为不稳定因素;第二,将局部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极端行为的负面效应过分放大,对中国社会基本面的稳定缺乏信心。
这样一种缺乏科学依据的“维稳模式”必然存在诸多弊端。第一,潜藏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在维稳工作中,常常忽视公民参与和利益诉求的制度化吸纳,对社会不稳定现象容易“泛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导致人民群体的不满日益累积,不仅大大压缩了各利益相关方之间民主协商和政治妥协的可能空间,也加大了社会不稳定问题的治理难度。第二,容易导致维稳工作的内卷化,一方面被迫不断增加维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一方面由于基础组织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基层组织最终不堪重负,不得不采取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应付。结果是维稳的边际产出和收益在经过了一定的临界点后就会随着成本的上升而递减,甚至完全是负数。第三,导致民众维权和政府维稳的成本双重提高。一方面是政府对稳定越来越看重,在维稳的压力下,一些官员常常不顾老百姓的合法权利,追求眼前的即时稳定;另一方面是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维权的方式越来越极端。这种“维权”与“维稳”顶牛的结果,无论是民众维权还是政府维稳,成本都会不断上升,代价越来越大。这种不正常的维稳最终导致维稳自身的异化,形成了所谓的“维稳陷阱”:越维稳越不稳。
因此,我们认为中国现行的“维稳”模式过于简单化,缺乏严谨的研究论证和科学的理论依据,表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视特点,常常是“一人得病、全家吃药”,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思路上本末倒置,甚至舍本求末。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对中国社会的基本秩序有明显的战略性的误判,对自己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缺乏必要的信心。
如何维护社会稳定,采取什么样的“维稳模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总体来说,必须坚持一条原则,这就是法治维稳,把维护社会稳定纳入法治的轨道。更重要的是,即使是在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确保社会稳定也必须以预防为主,以建设为主,通过扎扎实实的社会建设,形成健康的社会机体,才能承受各种社会风险,确保社会的稳定。根据世界各国的基本经验,要形成健康的社会机体,最为关键的是要建设一个利益相对平衡的社会结构、公平公正的社会法律秩序和能够为各种社会风险托底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在稳固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再从工作层面,建构畅通的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并形成有弹性的维稳工作机制。在处理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时,只要极力避免工作方法的简单化、泛政治化,设身处地地站在矛盾冲突双方进行换位思考,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确保中国社会秩序的基本稳定和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