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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曝光!税务总局公布6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

中国税务报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7-21 10:35

正文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多措并举做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同时,加大后续管理力度,提升管理质效,依法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各地税务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了一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保持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现将6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曝光。

一、天津盛川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11月,天津市国税局成功组织查处天津盛川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2015年4月~2016年2月,天津盛川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非法手段,取得辽宁、山东和广东等地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同时,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广东、福建等10个省、市的110户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11份,涉及金额10.04亿元,税额1.71亿元。天津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同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二、江苏“3·2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11月,江苏省盐城市国税局成功组织查处“3·2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网上购买的身份信息虚假注册10家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2%~2.5%手续费的方式,接受辽宁等14省市90家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129份,涉及金额11.28亿元,税额1.48亿元。同时,以收取3.5%~8%手续费的方式,先后为北京、广东等16省市302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131份,涉及金额7.92亿元,税额1.35亿元。盐城市国税局已向上下游涉案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三、安徽超越商贸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6月,安徽省宿州市国税局成功组织查处超越商贸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伙同唐某某等人,利用其控制的宿州市超越商贸有限公司和宿州市中城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开具品名为“黄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然后对外虚开品名为“煤炭”“钢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可抵扣凭证1247份,涉及金额11.8亿元,税额1.88亿元;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69份,涉及金额11.18亿元,税额1.88亿元。宿州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四、四川凯富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4月,四川省南充市国税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凯富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犯罪嫌疑人詹某某伙同赵某某、解某某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南充市凯富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支付4%~5%手续费的方法从辽宁、山东和广西等地的12家企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307份,涉及金额3850.37万元,涉及税额568.84万元;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份,涉及税额6.32万元。同时,以收取5%~8%的手续费的方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3份,涉及金额3352.52万元,税额569.92万元。南充市国税局已向上下游涉案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经司法机关审判,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刑。

五、陕西庞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4月,陕西省宝鸡市国税局成功查结庞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庞某某、李某某和付某某3人2014年7月~2016年4月,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宝鸡市注册成立宝鸡顺兴隆药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其租住的宝鸡市某民房为据点,在无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假借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等周边9个县区的60多位农民身份信息,虚开1338份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以抵扣进项,涉及金额13024.27万元,税额1693.16万元;同时向河南、福建、新疆等地7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32份,涉及金额10667.05万元,税额1816.66万元。宝鸡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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