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第三十五届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为了学生会的进一步发展,按照《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4月21日武汉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拟于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三日召开武汉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现就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初定于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三日举行,会期一天。
1、听取武汉大学党委、团省委等有关方面领导的重要讲话。
2、听取和审议武汉大学第三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成果和经验,研究新时期学生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建设,探索新时期学生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展望和部署今后两年学生会的工作,开创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3、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第三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
武汉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14名左右。代表按照《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由各班委推荐,院系审查产生代表。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校院学生会成员比例不得超过40%。若代表人数为2人,则至少1人为非校院学生会代表。院系选拔时遵循公开原则,并进行为期五天公示。
各院系推荐的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公示连接详见阅读原文。
武汉大学第三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七人组成。各院系可推荐一名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为保证校学生会工作的延续性,校学生会可以推荐三到五名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
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提名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人提名名单。
提案是广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校学生会反省广大同学呼声,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重要途径。本次大会将广泛了解和征集同学们的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生生活条件的改善愿望、学生组织改革与完善的以及和谐校园创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工作由武汉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负责。提案以院系为单位交至邢佳夷主席邮箱([email protected])。
武汉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学筹备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