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赌场因债务纠纷将国乒女队主帅孔令辉诉至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引起轩然大波。不少人有一个疑问,
为什么不是就近在新加坡,或者在中国大陆起诉,而是要到香港起诉?
对于不太了解法律的人士,有这样的疑问是很自然的。孔令辉这起债务纠纷案的细节还不得而知,不好下定论。
一般来讲,真实的博彩债务纠纷源于博彩债务合同。现实中的博彩债务合同一般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合法的博彩公司与债务人之间一般采取书面格式合同方式。而这份合同,可以约定解决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因此,如果博彩债务合同约定香港法院为争议裁决法院,且不违反香港有关司法管辖的法律,那么博彩公司可以在香港而不是新加坡起诉。
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往往会因不熟悉、不适应而给跨国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和商业损失,所以,博彩业跨国公司通常会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时,争取载明合同解释和诉讼适用其母国法,以规避由于不熟悉、误解当地法律而出现的法律风险和商业成本。
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与其母国属于相同法系的、有较好法治信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为合同纠纷解决的裁决主体,也是惯常选择。
博彩业是特许行业,很多国家或地区法律禁止赌博,有的还不承认赌博债务合同的法律效力。
例如,
中国内地就既禁止赌博,也不承认赌博债务合同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境外的博彩公司,即使在赌债合同签订地是合法经营,也无法在中国内地通过民事诉讼直接实现讨债目的。
因此,博彩公司在订立合同及处理博彩债务纠纷方面,如何做到既符合法律,又能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和风险,谋取最大利益,往往绞尽脑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