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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稿】《世界宪法评论》宪法设计专题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02 11:15

正文


《世界宪法评论》第四卷

(宪法设计专题)

约稿函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地位和功能是如何实现的?现代宪法具有强烈的民主性,正是因为从社会契约理论所推导的宪法凝聚了人民的意志,所以自宪法诞生以来,表征民主、组织国家乃至实现民主,都是其使命,也是其不可或缺的内容。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的开篇提出了一个至今仍为人深思的命题:“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如何设计政府,是贯穿美国立宪过程的主线。实际上,设计一部良好的宪法,设计一个民主的制度,从来没有离开过人类的探索。在“第三波”民主化运动后,新兴民主国家进行民主模式的选择,面对着如何设计宪法的问题,也催生了政治学和宪法学所共同关注的宪法工程(constitutional engineering)。将宪法视为一个工程,将宪法制度设计作为实现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正是一种面向实践的发现宪法地位与功能的理论探索。

经过我们发展的宪法工程理论,是一种落实宪法地位、理解宪法内涵、探索宪法效力的主张。这种主张不仅包括了设计民主的逻辑,也涵盖了宪法如何通过制度设计维持政治过程的运作,如何通过政治活动参与者与宪法的互动关系确保宪法效力并推动宪法发展。发展此概念与理论,不仅是因为它反映了宪法的某种特性,也是因为只有通过厘清乃至建设宪法工程,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地位和功能才能完全彰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宪法,不仅是静态意义的规范体系,也不仅是规范适用的过程,而是在其本质属性与不同逻辑之下的表现形式与作用方式。

宪法具有强烈的结构性特征和组织化功能,这些特性决定了我们在观察宪法以及捕捉宪法效力时,必须要回到政治过程之中,发现宪法是如何维持乃至促进民主的运作,尤其是注重发现宪法是如何促进审议民主的。当然,宪法可以有助于民主的巩固,也可能导致民主的崩溃,它们都有经验性证据。

在政治过程中发现宪法的作用与效力,也就意味着我们需要转换一种观察宪法的视角:不再只是简单地将宪法视作需要进行演绎推理的规范体系,还要将宪法与政治活动参与者结合起来,去发现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理解宪法如何作为规则、程序和动力机制来作用于政治活动。

加强宪法实施是我国政治实践中的重要命题。在中国,我们迫切需要找到推动宪法实施、发挥宪法效力的具体路径。我国宪法确立的民主形式是什么,如何理解以及如何协调不同元素的关系,它的结构性特征和组织化功能如何体现,是我们争论不休的话题。我国宪法如何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际上也就是指它如何作用于政治过程和政治活动参与者,这亦不明确。宪法学上争论甚多的宪法监督制度设计,是从根本上保障宪法效力的方式,更是我国宪法实施中的关键性问题。通过比较研究、实证研究来回答这些“本土”议题,是中国宪法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世界宪法评论》放眼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历史和阶段的宪法理论与实践,以规范、制度及其实践为主要内容,试图推动比较宪法研究。本刊物现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组织编辑,已出版三卷,其主题分别是“宗教法治与族群和谐的世界现状”、“选举制度比较研究”和“议会制度比较研究”。众所周知,比较宪法是一个很传统的领域,但如何将比较宪法体系化、理论化,却鲜有讨论,亦存在很多谬误。比较宪法工程试图从本土性与适应性的角度做出努力,这也是本卷主题设计的目标之一。

《世界宪法评论》第四卷拟以“宪法设计”为主题向公法学者、政治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公开征集稿件,聚焦但不限于如下具体问题:


1


民主宪法的理论渊源与发展历史

2


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宪法设计

3


新兴民主国家和地区的宪法设计

4


宪法的结构性特征与组织化功能

5


宪法工程的理论与实践

6


总统制、半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激励结构及其优劣之辩

7


政治过程的宪法激励与宪法控制

8


宪法如何维持和促进民主过程的审议趋势

9


人民的宪法、民主的宪法与法院的宪法

10


我国宪法确立的民主形式和控制的民主过程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将视稿件情况召开相关主题的学术研讨会,邀请有真知灼见者聚集讨论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期有更丰硕的成果。

来稿请寄:[email protected]。文章须符合学术规范,注释体例与《法学研究》相同。未竟之处请参考学界惯例。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