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是以煤炭为原料,以炼焦为核心,在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对焦化副产品回收和深加工以及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的产业。近几年来,我国焦化企业在“焦化副产品”和“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和长足发展,并逐渐成为焦化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行业问题
总结焦化行业所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焦炭产能严重过剩的不良后果已经显现,生产企业甚至整个行业面临着经营风险。一方面是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不合理,难以实现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
另一方面是环保问题突出,企业社会责任未完全落实。焦炭生产及贸易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排污环节多、强度高、种类杂、毒性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门益严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焦炭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气、苯并芘等大量有害污染物,其中苯并芘是致癌物质,威胁着焦炭生产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长期生活在污染严重地区的人群,呼吸系统疾病成为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另外,癌症发病率和儿童出生先天残疾的比例都要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仅如此,补偿成本较低,产业结构不合理,致使资源浪费严重。目前,由于受现行法规的制约,焦炭的主要原料(炼焦煤)的资源税税赋水平仍相对较低,致使焦化企业缺乏必要的成本约束,而近年来急剧盲目膨胀的绝大多数焦炭企业都没有焦油等化产品回收设施,所产煤气几乎全部直接空排或点燃,更是造成焦煤资源的极大浪费,令人触目惊心。
还有,生产集中度低,技术和管理水平总体落后。在焦化行业中小独立焦炭企业数量多。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生产管理粗放,生产过程产生的余热、煤气、焦油不能有效回收,综合利用水平低,资源、能源浪费严重,污水处理、脱硫等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
此外,出口中低价竞销严重。长期以来,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焦炭出口国,但是由于经营分散、无序竞争,我国焦炭出口行业一直没有与我国出口地位相称的话语权。市场低迷时,我国的出口市场往往成为少数中间商谋取暴利的天堂。
发展机遇和变革
上述提到的问题,从局部来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从全局来看,国内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明显加剧,生产能力闲置增多,企业停产、破产和职工失业增加,金融环境恶化,社会不稳定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是焦化行业当前十分重要和十分迫切的任务。
“十三五”是中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速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从另一个角度看,产能过剩、市场低迷、竞争加剧也创造了优胜劣汰、调整结构的有利条件,焦化行业要抓住机遇,因势利导,化害为利,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工艺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积极推动结构调整,确保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钢企配套建设焦炉的优势越发明显。随着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步伐的加快,高炉的大型化、自动化,对焦炭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配备干熄焦等先进技术,焦化产品的高效回收,成本最优化,钢铁各工序循环经济的发展,炼焦煤一焦炭一焦(高)炉煤气、蒸汽、水等能源资源高效循环优化利用及发电等,顶替了轧钢加热炉等使用昂贵的重油和天然气等燃料,极大地降低了钢铁生产成本,均促使钢铁企业加快了焦炉配套建设。
煤炭集团延伸产业链――建设焦炉。一批煤炭生产企业将发挥其掌握炼焦煤资源和资源低成本的优势,联合目前不具备扩建焦炉产能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共同打造煤炭-焦炭市场-煤化工-发电产业链,将计划新建设焦炭-焦化产品发电生产基地。这些新建焦化企业虽然可能在焦(高)炉煤气综合利用、配备干熄焦装置,以及提高焦炭质量等方面的优势低于钢铁联合企业,但其炼焦煤资源和焦炭的产成本等市场竞争力将明显优于炼焦的独立焦化企业。
焦化产品回收利用将加快发展。无论是从清洁生产与环保治理出发,还是提高焦化企业经济效益的追求,焦化产品回收和焦炉煤气回收综合利用都将更加得到高度重视和加快发展,煤焦油深加工以及焦炉煤气制甲醇、二甲醚等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都将得到加快发展和提高。随着一批大型煤焦油加工装备的陆续投产,以及石油价格的持续高位运行,煤焦油等焦化产品资源将日趋紧俏。
环保是焦化行业的大势所趋。淘汰落后、结构调整,焦化行业平稳健康发展。随着《焦化行业准入条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焦炭市场需求的趋缓,一批土焦、改良焦等生产设施将被彻底清除,小型机焦炉将加快淘汰,一批钢铁企业、煤炭生产企业的大型现代化焦炉的将建设投产。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加大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一大批既无稳定市场,又无焦化产品回收和煤气回收利用,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小焦化厂必将被市场和法律所淘汰。
中国焦化行业必将在经过残酷的市场竞争和艰苦的结构调整后,步入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调整方向和目标
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目标应该是,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缺乏竞争力的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节能降耗和环境治理的技术改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形成资源配置合理、污染物排放达标、资源合理利用的节约型、清洁型、循环型行业发展模式。
今后,彻底淘汰土焦、改良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设施,彻底淘汰土焦、改良焦设施,制止低水平盲目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核查企业设备运转和排放控制状况,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已明确提出,下一步要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5米的小焦炉,为行业工艺装备的调整提供了法规依据。对于那些企业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既无焦化产品回收,又没有充分的焦炉煤气利用,产品亏损的单一炼焦的独立焦化企业,应充分认清焦化行业发展趋势,重新选定自己的发展道路,关停或者转产,寻求新的发展途径,以求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落实《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严把焦化新增能力准入关。坚决贯彻执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坚持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加大力度搞好环保治理,焦化产品回收和深加工,千方百计降低焦炭生产成本,提高焦炭和焦化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为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从去年初开始,发改委颁稚实施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焦化生产企业名单。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寅传贯彻《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同时,应充分研究地方资源、市场、运输、环境容量,制订地方焦化行业发展规划,控制总量,合理布局。对新建项目的立项、土地利用、环境评价、电力供应等,要依照《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焦化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电力供应部门依法停止供电。
加大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一是要求焦炭生产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焦炭企业污染物排放动念、实时监控,二是按照排污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三是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的焦炭企业实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已经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换发,临时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后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发放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
焦炭生产要“走出去”,资源和管理经验要“请进来”。中国的炼焦技术、设备、管理和生产工艺,相比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尚有差距。但经过多年的学习、摸索和创新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和科学的体系,加上较合理的价格,在印度等发展钢铁工业而又缺乏焦炭的国家,投资建厂或提供技术和设备是完全可行的。应用自己成功的管理、生产技术以及的国产设备,生产出的焦炭供应作为一种补充。有实力的公司在焦炭消费国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建立自己的仓储加工基地,同样可以满足消费者长期稳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