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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读库综合投稿内容
考试时间180分钟,以政治理论,刑法刑诉题目多以案例为主,考核分析判断能力,即便允许带法条进入考场也意义不大。
虽然开考三十分钟后允许交卷,但是提前交卷人数很少。目测不少人出于谨慎,在单选、多选上花费很长时间。
在案例作答中,即便题目要求“简要作答”,目测参加考试人员大多密密麻麻写满一页A4纸。
20道填空,每个0.5,共10分。
主要以时事和政治素养为主,包括党员必知,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本区域内工作要求。
考核内容全面,没有参考资料,需要平时积累。
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
包括一道政治题,一至两道民法题,一道行政法题目,余下为刑法或者刑诉的单选题。
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道政治题,一道民事,一道行政,其他均为刑法刑诉法内容。
多选题拉开距离,考察知识点较为全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人员表示,太多刑事法内容,压力山大。
四选二。每题20分,共40分。一道刑法,一道刑诉法,一道民法,一道行政法。
作答刑事法内容的同仁表示,难度适中,开放性问题设计深得人心,题目设计和疑难案件讨论一样,考察了平时理论和实践积累。
行政法内容较有难度。
事件一:甲乙二人共谋去丙家盗窃,甲偷次卧室,乙偷主卧室,并约好偷完后在甲家分赃,甲窃得二万元财物后离去。乙在主卧室窃得二万元准备离去时,被丙发现,后乙将丙打成轻伤。
事件二:甲乙后因为分赃不均,产生矛盾。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与乙同行的李四,致李四轻伤。但李四有心脏病,惊吓而死。
事件三:甲听闻严打开始,欲逃离所居住城市。在火车站因行色诡异被警察盘问。警察询问其是否有问题向政府坦白,甲大骇,遂交代自己与乙共同盗窃的事实。后在公安羁押中,又交代自己导致李四死亡的事实,但始终辩解李四之死系心脏病发作,与自己无关。
问:
事实一中,甲乙行为如何定性,数额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事实二中,甲行为有几种处理意见,简要说明理由。
事实三中,甲行为属于何种量刑情节,简要说明理由。
2014年7月1日,李某(2007年曾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0年释放)伙同其子(十六岁,高中生),潜入该高中财务处盗窃18000元。公安局后将两人锁定为犯罪嫌疑人,2014年7月10日上午8:30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单独个别询问至2014年7月11日9:30。二人交代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告知二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二人均拒绝。
公安机关作出刑事拘留决定,于2014年7月12日十一时,将二人送至看守所,同年7月22日,提请检察机关批捕二人。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二人的认罪态度较好,没有社会危险性,因此对二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侦查决定书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李某提起公诉。由于李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对李甲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问题一,公安机关在诉讼程序中有无违法?
问题二,对二人的不批准逮捕是否合法?
问题三,如果李甲对附条件不起诉提出异议,检察机关如何处理?
问题四,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发现了李甲在2014年的2月,曾经抢劫了同学一部iPhone手机(价值六千元),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