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6:24,读者来电:绍兴路东新路口,工程车把骑电动车的人轧在车下了。
记者核实报道:傍晚5:00多,绍兴路东新路西北口,正值周五晚高峰,路口车流量很大,电动自行车和汽车在路口交错,行人则通过路口的过街天桥通行。
绍兴路南向北和平广场公交车站不到100米处,一辆浙A牌照的绿色工程车打着双闪,停在路边的公交专用车道上,车尾的挡板上,黄色大字写着:“右转弯停车再起步,请谅解!”
这辆工程车的车头,有一块注明了行驶路线的标识牌,工程车的三条线路分别是香积寺东路-路河码头、香积寺东路-叶根码头、香积寺东路-仁和港码头,
事发的东新路在三条线路的行驶范围内,而绍兴路并不在三条标注的线路上
。
工程车的车后,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正被几个交警抬上清障车,
电动自行车的前轮已经变形,一旁黑色的头盔也有破损
,还有一件黑色衣服被交警捡起。
一位路人说,衣服是骑车男子的,十几分钟前被送上救护车,看上去伤得不轻。
事发路口,几位交警对工程车的几个方位进行了勘测、记录。
事故是怎么发生的?现场的交警表示,要进一步调查才能下结论。
“我是空载的,速度也不快的,一脚就能刹住!”一位身穿白色衣服的男子正在跟交警解释,按照他们的规定,车子右转要停车,所以他是在路口停车后再启动的,车速很慢,而且当时路上车子不少,他也不敢开快。
他说,
一辆电动自行车速度很快驶到工程车前轮附近,连人带车被带倒
,“这么大的车子,始终是有盲区的”……
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浙二解放路院区救治。
交警部门表示,事故原因目前还在调查。
又是大车!又是右转弯!类似事故,最近已经不是第一起了。
4月6日早上8:10,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西湖区320国道至洙泗路口右转弯行驶时,未让行,与路口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后被车轮碾轧身亡。
4月8日9:52,刘某东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西湖区石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蒋墩路口向南左转弯时,未让行,未注意观察车辆前侧、右侧盲区,与由西向东遇拥堵仍驶入路口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苏某忠倒地被车轮碾压死亡。
交警提醒:路遇大货车,一定要与其保持足够大的横向间距,尽量避免与其长时间并行。尤其是在路口,一定要与大型车保持距离,密切留意其动向,避免因距离过近被卷入车底。
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来说,尽量不要与大货车并行,更不要抢行,要车尾绕行;不要抱着“司机一定能看到我,他一定会让着我”的心理,有的时候,坐在大货车上的司机真的看不到你!
对于大货车驾驶员来说,驾驶时更要特别小心,切勿超载,匀速开车,转弯时一定要掌握停车、观察、再起步缓行,一定要按左侧、前侧、右侧、盲区监视器、路口凸面镜的顺序依次观察!
首席记者 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