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演艺的快速发展可谓有喜有忧。喜的是,形式多样、不断创新的旅游演艺为丰富游客生活、传播地方文化提供了多元渠道;忧的是,如缺乏有效引导,各种发展冲动可能会使其落入低水平重复和恶性竞争的漩涡。
总体而言,当前旅游演艺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局部过热,重复建设。
在地方政府、资本、企业等共同推动下,旅游演艺几乎已经成为旅游景区和旅游目的地的标配。在一些热点旅游城市,出现市场过热、投资过度、项目雷同、重复建设的问题。这些项目之间呈现怎样的竞争格局,并最终导致怎样的竞争结果,不难想象。
二是追求形式,内容单薄。
不少旅游演艺项目一味追求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所带来的震撼感,而缺乏在文化内涵上的深入挖掘,既难以真正打动人心,也无法有效传播当地文化。
三是片面求大,效益不佳。
在新的竞争形势下,旅游演艺市场出现了“高投入、高制作、高风险、低回报”的现象。有数据显示,全国300多个旅游演艺项目中,真正盈利的大约仅有一成,另有一成处于收支平衡的状态。或许该数据未必完全准确,但旅游演艺片面追求场面宏大、投资巨大的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旅游演艺和其他业态一样,应是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品味各异、多元并存的生态体系。大有大的优势,小有小的特色。
四是旅游演艺项目发展与目的地建设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
目前,旅游演艺对景区发展、目的地建设的反哺机制尚不完善。旅游演艺项目IP、企业IP和目的地IP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联动机制。不少旅游演艺项目在内容取材上,反映现实生活、地域文化特色不足;在艺术形式上,较多依赖于现代技术,而对当地艺术形式、传统技艺的利用不足。
旅游演艺兼具文化属性和旅游特征,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自1982年陕西省歌舞剧院古典艺术团在西安推出《仿唐乐舞》以来,经过30余年的发展,旅游演艺已成为游客消费和目的地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促进旅游演艺向更高质量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
建议出台促进旅游演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繁荣文化市场、增强文化自信的角度来引导旅游演艺发展。要坚持规范化和多样化发展相结合,一方面,全面提升旅游演艺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要鼓励各种形式的创新,避免贪大求洋、盲目跟风、一味模仿。
二是
制定旅游演艺名录,并推出重点项目。研究编制全国性旅游演艺名录,并从文化艺术性、地方代表性、市场成长性等角度选择部分重点旅游演艺剧目,纳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戏曲振兴工程、剧本扶持工程等文化艺术工程;将旅游演艺作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鼓励更多企业和旅游演艺品牌“走出去”。
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