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真是惠民好政策!”
近日
一场特别的化肥捐赠仪式
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
双胜镇东山村村委会门前举行
此次捐赠活动由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办
购买化肥的13万余元资金来源于
首例“退一赔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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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在打假护农行动中,对孙某文、刘某春合伙经营的佳瑞配方肥厂进行现场抽检,发现
产品不合格
,经查该厂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也无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备案与登记。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2月4日,
四川省消委会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同时申请巴中市检察院支持起诉。3月11日,经开庭审理,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
被告向四川省消委会指定的公益账户退缴违法所得73142.5元,惩罚性赔偿219427.5元。
千余农户获赠化肥
赔偿金使用再创新
如何管理和使用惩罚性赔偿金
真正实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价值
是四川省消委会与
检察机关、法院共同探索的重点
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巴中市检察院、巴中市消委会研究制定了赔偿金管理使用方案,并就建立协作机制共同保护众多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会议纪要》。
根据《纪要》,二被告退还的违法所得用于支付申报购买不合格肥料消费者的货款,不足部分由惩罚性赔偿金补足,剩余赔偿金用于购买农资赠送受侵害集中区域的农村消费者。
近一年来,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巴中市检察院、巴中市消委会向社会公告征集并审核,
确定了216名符合退赔资格的受害农户,所涉货款43325元已全部退还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