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及第三
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
提到,现阶段,参与现货交易的发电侧经营主体包括大型公用燃煤机组、风电及光伏电站(不含扶贫场站)以及燃气机组;其中,度夏(冬)重点保供期,燃气机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分解的月度优先电量安排发电;非度夏(冬)重点保供期,燃气机组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现货交易。
参与现货交易的用户侧经营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
并网容量不小于5兆瓦/10兆瓦时的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现货交易;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虚拟电厂及分布式电源可参与现货交易。
《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
提到,
批发市场结算周期采用“日清月结”的模式。
即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分,生成日清分账单;按月进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经营主体发布。零售市场根据售电合同性质以月度为周期结算,即按月进行零售市场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经营主体发布。
现货市场以1小时作为结算单位时间。每小时节点电价等于该小时内每15分钟节点电价的算术平均值。
省内现货市场日前或实时分时节点电价、统一结算点电价执行二级限价。
当日前或实时现货市场用户侧24点统一结算点电价的加权平均值超过二级价格限值时,将用户侧24点统一结算价等比例缩小,直至用户侧24点统一结算价加权平均值等于二级价格限值,相对应地将发电侧各节点24点结算电价按相同比例缩小。以缩小后的分时节点电价、统一结算点电价开展电能量费用及市场运营费用结算。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能源局、湖南能源监管办综合考虑边际机组成本、电力供需情况、失负荷价值、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设置二级价格限值P5(元/兆瓦时)并适时调整。
《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提到,
本次结算试运行计划于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其中竞价日10月31日开始,运行日前一日(D-1)组织日前市场竞价;运行日(D)为11月1日-11月30日,为期30天。
出清结果实际执行并结算;如遇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试运行日期,于D-2日通知各经营主体。
交易品种
本次结算试运行期间开展
现货电能量交易,
省内调峰辅助服务交易暂停开展。
参与范围
发电侧:
湖南电网省级及以上调度管辖的公用煤电机组火电机组、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风电及光伏电站(不含扶贫场站)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未参与现货市场的水电、抽蓄等省内电源以及省外来电作为市场出清边界条件。
用户侧:
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代理与其签约的国网供电区域内的10千伏及以上零售用户(不含穿越电量用户、增量配电网用户)以“报量不报价”方式直接参与现货市场。其他零售用户、代理购电用户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间接参与现货市场。
调度调用新型储能:
并网容量不小于5兆瓦/10兆瓦时的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现货市场,参与现货市场的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应于2024年10月20日之前向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备案;已备案的调度调用新型储能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本次现货试运行(期间不得变更)。参与现货市场的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充放电价格为其所在并网点的节点电价,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附加。
组织方式
电力调度机构采用发电侧全电量竞价、集中优化出清的方式,每日组织当日的实时现货市场出清及次日的省内日前现货市场出清工作,每日00:15至24:00每15分钟设为一个交易出清时段,共有96个交易出清时段。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及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和湖南市场建设进程,湖南省能源局组织对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进行修编,
形成了《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编制了《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市场主体认真研究,并于
10月11日17:00前
按附件格式将正式盖章版意见建议及word版本一并反馈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507330903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试运行3.0版)
(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
(征求意见稿)
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