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压实采购人责任,确保公平竞争
采购人需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不得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并且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规定,对采购文件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关键观点2: 规范代理行为,防范乱收费
采购代理机构需规范行为,不能违规转嫁费用给供应商,并且要明示收费方式和标准,随中标结果公开收费情况。
关键观点3: 严格资料审查,打击虚假材料
供应商要提供真实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复核供应商资料真实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依法处理。
关键观点4: 利用大数据助力防范围标串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并利用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进行大数据预警,辅助审查工作,明确视同围标串标的相关情形。
关键观点5: 规范采购方式,严管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要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并加强非招标采购内控管理。单一来源采购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需按规定论证、公示和审批。
正文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5〕2号),巩固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知》自2025年
4月1日
起施行。
采购人要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不能设置差别歧视条款。比如,不能把非强制性的资质、许可等当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得科学合理,确保竞争充分。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规定,不能歧视外地、民营和外资企业。
采购人要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对采购文件进行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和履约风险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不能违规转嫁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和差旅费等费用给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要规范,依法开票,不能用个人账户收款。
要在采购文件中明示收费方式和标准,随中标结果公开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具体项目的采购代理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委托代理协议中的收费标准。
供应商要诚信响应,提供真实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后、合同签订前,要复核供应商资料真实性,发现虚假及时报告。采购人要依法签合同,加强履约验收,对供应商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依法予以处理。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明确约定视同围标串标属于投标无效的相关情形。评审现场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将利用大数据预警,辅助审查工作。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