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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买菜摔伤,索赔20万元,遭市场拒赔!法院判了

大庆晚报  · 公众号  ·  · 2025-02-11 13:56

正文

江苏南通一位六旬老人带孙女在菜市场买菜时, 踩到异物摔伤,入院进行手术,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为此, 她将菜市场方面起诉至崇川法院, 要求对方赔偿其人身损害损失20.3万余元。

老人买菜时滑倒摔伤

导致老人滑倒的异物

庭审中, 菜市场方面辩称 ,王娟作为一名60多岁的老人, 事发当天穿着高跟拖鞋, 并在行走过程中没有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路面情况, 其过错行为导致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 此外,菜市场方面还提出,王娟所穿的拖鞋可能存在安全问题, 拖鞋的生产厂家也可能负有责任。
而根据民警在现场拍摄的照片,王娟当日脚穿后跟约3厘米的平底拖鞋。 法院认定,该拖鞋系夏日正常穿着, 穿拖鞋不是其摔倒的原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菜市场在入口处设有小心地滑的提示,事发前十几分钟也有保洁人员进行清扫,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义务。但根据监控视频,事发地面的垃圾并未被清理, 菜市场对市场内的 清洁管理明显存在较大瑕疵,造成王娟摔倒,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娟行走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本身具有较大过错, 但鉴于垃圾位于某商户入口处,进入人员注意力在入口处的门帘上,容易忽略对地面的观察,且该处又无相应安全提示。
经审核,王娟因伤造成的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6.7万余元。
据此, 法院酌情确定减轻菜市场50%的赔偿责任,并酌定精神损害赔偿金为2500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 菜市场方面赔偿王娟8.6万余元。 该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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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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