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点研习社 熊二
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反馈时间一个月,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这次上海金融办发布的监管细则并非实际落地方案,具体方案还需要在征求社会意见以后,再公布。
与之前北京、广东出台的监管细则相比,上海的这份监管方向细则内容更加详细,并且给出了许多行业发展方向的具体建议。支点哥为这份意见稿画了几个重点。
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资本实力;支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聘任具有丰富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水准。
这条细则,对于网贷平台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引进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可以加强平台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投资者会对平台的运营和发展有提高作用。
从业人员是网贷行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把基础打牢,对于行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之前暴露的许多问题也证明了,不少平台的高管缺乏金融从业经验,管理团队滥竽充数。
换个角度说,监管部门对于现阶段网贷平台的资本实力和从业人的专业水平是不满意的,网贷行业要去掉“屌丝”金融的印象。上海作为中国的金融之都,金融办的这条指导意见,表达监管层希望网贷平台加强与资本合作,做大做强。
区监管部门通过多方数据比对、信用核查、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部门会商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提出申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应当在指定的媒体(网站)上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举报;
许多跑路平台都存在信息作假的问题,这条细则或能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社会的监督力量是巨大的,也能很大程度解决监管部门面对众多平台的监管效率问题和疏漏问题。具体如何能够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监督的力量,还需进一步探讨。
对于已经存在并运营的网贷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的,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一)在备案登记申请书中说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经营总体情况及产品信息、客户数量、业务规模、待偿还金额,平台撮合交易的逾期及其处置情况,以及原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整改情况等;
(二)公司信用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经营情况的法律意见(可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合并出具);
(四)公司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在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中按要求披露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经营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经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这条细则详细地列出了网贷平台需要公示的公司信息。目前的网贷行业中,除了已经上市的平台,投资人对平台公司的经营状况基本无从了解,很少有平台愿意公布公司的内部运营数据。平台运营公司赚不赚钱、是否合规经营以及有无牵涉诉讼,这些信息对投资人评判网贷平台十分重要。这条细则落地的时候,哪些网贷平台是“见光死”的,而哪些是表里如一的,一目了然。
第十三条 合规经营承诺书需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并由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章确认。
(一)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监管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二)同意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接入有关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报送、上传相关数据;同意并授权合作的电子数据存证服务机构将相关存证数据按要求报送、上传监管部门;同意并授权合作的资金存管银行将资金流数据按要求报送、上传监管部门;同意并授权合作的征信机构将交易数据按要求报送、上传监管部门;
(三)同意监管部门将备案登记、日常监管中报送的相关材料向社会公示;
(四)确保及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
(五)接受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及非现场监管措施,并确保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这条细则规定了网贷平台的股东和高管需要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以前平台暴雷,当投资人找到股东的时候,股东以不参与经营或代持股的理由甩锅的不在少数。虽然承诺书的法律效力不好判断,但是股东在签字后,可能没有那么容易就甩锅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年龄、身份、借款用途、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进行必要审查,避免为不适当的借款人提供交易服务。
对投资人进行风险评估,是金融行业保护投资人的重要手段。网贷行业因为门槛低、易入门的特点,所以投资人数量巨大、层次不齐。网贷平台加入风险评估是必要而紧迫的,但是具体实现起来,难度较大。评估的标准是平台定还是监管定,评估人员的客观性由谁来监管,这都是要解决的问题。相比风险评估,短期内可能利用网贷平台醒目提示风险会更有效果。网贷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对借款人的这条监管细则,相对来说有点空泛和老生常谈了。
网贷行业是在宽松的监管下发展起来的,问题多了,要整改是理所当然的,但是监管层也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网贷平台,一个管理办法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这次出台的监管细则,体现了上海这个中国金融中心的监管部门的理论高度和丰富经验。相比其他省市的细则,在握住红线不松的前提下,这份细则体现更多的是对行业未来的规划和指导。
网贷行业肯定有问题,而且问题不小,但是严格的规则只能管住手不乱伸,并不能解开心里魔怔,要解决问题得行为、态度一起抓,正确地引导,比严厉的处罚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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