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接连出台多项重磅政策
从学籍管理到
科学教育
从食品安全到
体育锻炼
每一项都与师生、家长息息相关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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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办法》包括学籍建立与更新、学籍变动管理、保障措施等五章。《办法》突出教育公平,对跨省转学、省内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进一步做了细化规范。明确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同时要求,进一步简化跨省转学材料,实现跨省转学“一网通办”。
(此前报道:《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哪些新调整?权威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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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按照不高于班师比小学5比1、初中6比1、高中8比1的标准配备体育专任教师,并且针对体育教师招聘条件做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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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体育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体育教师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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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对“三大球”教师队伍的重视。明确提出配备要求,强调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校园足球、篮球、排球专(兼)职教师。
《指南》提出,根据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小学科学教师,确保科学教师具有科学类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
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背景的硕士学位科学教师。
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科学副校长,
鼓励并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学家、理工科专家担任科学副校长。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现代化治理水平,部署各地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
(
此前报道:
事关校园食品安全!五部门明确→)
《通知》要求,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大宗食材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
实行承包经营的,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建立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实行校外供餐的,应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校外供餐单位,严格实行评价和退出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各校可根据季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
利用晨练或下午课后每天组织10-15分钟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探索实施上、下午各开展1次大课间体育活动。
同时,不断丰富课间“微运动”内容和形式,探索课间15分钟制度,严禁“拖堂”或以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学生课间活动自由。
综合统筹好体育课、大课间、课间活动、眼保健操、早锻炼、午锻炼、课后体育服务等时间安排,多途径确保每天校园体育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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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新气象
从学业到健康,从学生到教师
这些新规将构建更有温度的教育生态
政策落地也需家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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