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微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升级外链管理规则的公告》,这里面有大快人心的,比如“禁止更改用户返回路径”,但也有值得商榷的,比如“规范视听内容传播”。
在这份公告中,微信要求“外部链接不得在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法定证照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传播含有视听节目的内容”,从5月29日开始执行。
如果按照这个要求严格执行的话,望月粗略统计了一下,至少有21款视频会受影响,包括快手、微博视频、抖音、梨视频、秒拍、映客、花椒、美拍、西瓜、火山、百度好看等,基本上来说,对于腾讯系以外的大部分视频公司都是致命打击。
诚然,短视频监管是越来越严,但即便是广电,在对待还没有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短视频产品时也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采取探索论证的方式逐步推进的。
广电《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中是这样规定:
未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由网络平台作为该项服务的开办主体,按照视听节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对节目内容履行内容把关等各项管理责任,节目范围不得超出平台自身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
通知也没有要求全面禁止短视频在微博微信上的传播。
在全球范围来看,政策对创新的监管都是后置的。
拿互联网打车业务来说,无论是国外的Uber还是国内的滴滴,都是先发展起来,经过企业、民间和政府多轮交锋博弈之后,逐步才有相关政策管理出台。而微信这次抢在政策之前,以更加严格的姿态出现,按照抖音负责人的话说,是在“利用微信垄断优势,对抖音、快手、映客、梨视频等大量短视频进行打压,其实质是为了发展微视”。
有意思的是,在这份公告发布的几小时前,微信和抖音正因为那个刷屏的《第一届文物戏精大会》的H5广告被封杀一事争得不可开交,微信则称抖音这个H5是诱导分享,而抖音则说进行了整改并发了申诉邮件,但却没有任何回音。
在公布封杀令的第二天,微信朋友圈推出了微视的广告视频。
事实上,这不是微信和抖音的第一次交锋,今年3月份,“朋友圈屏蔽抖音”的话题甚至登上微博热搜榜榜首。
而在十多天前,张一鸣和马化腾还因为这事儿隔空互怼,张一鸣在朋友圈发的一条“微信的借口封杀,微视的抄袭搬运,挡不住抖音的步伐”,马化腾随后回复:“可以理解为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