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热热热的天,
不少人选择请个年休假出去避避暑。
那么,高温天请年休假,
高温津贴还发吗?
关于年休假、事假、病假
大家容易掉入哪些误区呢?
我们邀请到了上海市权亚智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唐启盛,来给我们解答。
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有2种情况: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
企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因此,高温津贴的发放与是否休年休假关系不大,只要符合以上2种情况的,企业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每月200元。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因此,员工休年假,仍然需要经过单位的审批。如果员工未经单位批准,擅自休假,则会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风险。
事假,通常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乎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进行约定。
■请事假的原因,应当是真实存在的,不得弄虚作假。
■无论事假是基于何种原因,最终的决定权都在企业手上,员工未经企业批准,不得擅自休事假。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而不得算作事假。
■事假,也不能挪作他用。
只要有病假单,想请多久假就请多久。
真相:伪造病假条可被解除
批准多少天病假,应当按医生在病假单上建议的休息时间执行。
如果企业怀疑员工“泡病假”,可以去员工就诊的医疗机构核实相关情况。
利用伪造的病假条,骗取公司病休假以及病假工资是十分恶劣的,也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企业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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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新媒体编辑:周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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