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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送
,于2024年7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通知书,拟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拟发行不超过5750万股普通股。
本周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闪送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闪送(已出具备案通知书)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搭建境外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你公司境内自然人股东、境内机构股东履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情况;
(2)北京闪送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海南同城必应科技有限公司等境内主体的股权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3)境外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费缴纳等监管程序方面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份变动,请说明:
(1)2015年6月,KunPeng Limited、Halfmoon Pavilion Shansong Limited分别向Lighthouse Venture International,Inc.转让111,111股普通股,同年7月上述股份转让被撤销,转而由你公司向Lighthouse Venture International,Inc.合计发行222,222股普通股股份,且发行价格低于同期向Tiantu China Consumer Fund I,L.P.发行股份的价格,请说明撤销股份转让及发行价格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2)2015年7月,你公司以0.0001美元/股回购KunPeng Limited、Halfmoon Pavilion Shansong Limited、Y&X Lebo Limited所持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关于主要股东,请说明Golden Sound Limited穿透后的基本情况。
四、关于股权激励,请说明股权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拟授予对象是否包含外部人员或顾问,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五、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请说明每份存托凭证所代表基础证券的数量、预计募集资金量等(如有)。
六、关于境内运营实体,《法律意见书》多处载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不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法律的情形”,请明确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如存在违反境内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予以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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